一中冬季防火通告
各科室(組)、教職員工及家屬:
時值冬季,風干物燥,為防范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校園平安。特做如下要求:
一、嚴禁學生在宿舍使用熱得快、電暖爐、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取暖、燒煮食物等行為;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亂接亂搭,使用熱得快等用電器具、利用空調插座、插線板取電等用電不規范行為;
三、嚴禁在教室、辦公室使用電烤爐、木炭、燃煤等取暖或烘烤衣物等行為;
四、嚴禁在師生宿舍使用燃煤、木炭等取暖或烘烤衣物等行為;
五、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加大用火用電用氣常規檢查,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XX區第一中學
篇2:小區統一處理防火窗、防護欄生銹的通告
關于小區統一處理防火窗、防護欄生銹的通告
尊敬的業主/住戶:
為了盡快處理好各位業主防火窗、防護欄生銹的問題,請家中有防火窗、防護欄生銹的業主于20**年6月24日前到物業服務中心進行登記,我們將聯系廠家進行統一處理。
由此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如您有任何疑問或咨詢,請致電物業服務中心(電話:****)。
多謝垂注!
EE城物業服務中心
二○**年六月十九日
篇3:森林防火通告范文
森林防火通告范文
自11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為我市森林防火期。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森林防火期內,除依法批準的計劃用火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森林內和距離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
(一)燒荒、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
(二)燃放煙花爆竹、吸煙、野炊、祭祀用火;
(三)投放空中移動火源;
(四)開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五)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二、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范圍內承擔森林防火責任。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的各種機動車輛應當按照規定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在森林防火區從事野營、登山、旅游等活動的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森林防火規定。
三、森林防火期內,未經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批準,在森林內和距離森林邊緣500米范圍內,有本通告第一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破壞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設施、設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個人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林業、公安等部門報告。
森林防火報警電話:119、z
特此通告。
z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與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