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生校外住宿安全告家長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范學生住宿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和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特立此告家長書:
一、與房東協調好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1、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學生在住宿期間遵守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學生不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特別是不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住所。
4、告誡學生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長打電話請假。
5、監督學生不在住所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吸煙、喝酒、賭博、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在樓內追跑打鬧、大聲喧嘩。
6、房東要確保住所的安全,包括飲食衛生安全,防水、防電、防火、防煤氣、防意外事故、
7、房東要經常查看住所電路、煤床、電褥子等設備的完好,確保學生住宿安全。
8、學生在住所發生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二、加強孩子住宿知識的教育
1、遵守交通法規,按時離校和返校。
2、在日常生活中遠離火源,不帶任何有火災隱患的物品。
3、保護宿舍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要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設備,嚴防觸電。
4、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不要帶進宿舍。
5、校外住宿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6、校外住宿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7、認真學習安全自救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自我解救的能力。
XX小學
篇2:商學院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書樣本
附件二:
商學院校外住宿安全責任書樣本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廳〔20**〕4號)的文件精神,依據《**工商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為了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保障學校良好的校園秩序,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外住宿。針對個別因特殊情況而申請在校外住宿的學生,特與學生本人及其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本責任書“校外住宿”是指學生住在除**工商學院學生公寓以外的場所。
二、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及其家長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經學校批準并簽訂本責任書后方可進行校外住宿。
三、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抵制各種*、淫穢、封建迷信宣傳品等非法出版物,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賣淫嫖娼等違法違紀行為,禁止制販、吸食毒品,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注意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四、校外住宿的學生,應自覺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不得參與危害學校和社會穩定的活動,不得從事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五、校外住宿的學生,應根據住宿的情況,合理的調整學習和生活方式,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定,未經請假及請假未獲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學校和住宿的場所,不得在課堂教學以及學校、所在院(部)組織的活動中遲到、早退、曠課或者無故不參加。
六、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按照申請登記的地址、人員、聯系方式等事項住宿,不得擅自變更地址和聯系方式。
七、校外住宿的學生,應當積極參加學校、所在院(部)組織的集體活動,密切留意學校的各項教學、管理信息。對校外住宿學生的通知,一律以班級為單位下達,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完整,由學生自行解決和承擔。
八、校外住宿學生的家長,應當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配合所在院(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及時主動與學生所在院(部)溝通信息,以利于學校進行管理。
九、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未被批準或者批準被撤銷時,學生家長應當配合學校,要求學生于三日內返回校內寢室住宿。逾期不歸的,學校將根據學生管理有關規定,對學生本人進行處理;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住宿地及由校外住宿地和學校往返的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和違法行為,責任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生、學生家長、學生所在院(部)三方簽署。
十二、學生及學生家長需加按手印,學生所在院(部)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簽字并蓋章。
十三、本責任書最終解釋權歸**工商學院學生工作處。
本人已經認真閱讀并理解本責任書各項內容,對責任書的執行無任何意見。
學生本人簽字(手印):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所在院(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