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部物業服務基礎知識
1、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條例、發文、通知;
1)《物業管理條例》
2)《物權法》
3)《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64號
4)《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規范全省城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中公共水電費分攤問題的通知》粵價[1997]173號
5)《物業管理收費的依據》
6)《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7)《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8)《轉發省物價局關于加強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20號
9)《前期物業管理條例》
10)《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應知;
?。?)物業的定義
物業是指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
?。?)物業管理的定義
所謂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物業管理企業的定義
物業管理企業,通常被稱作物業服務公司,簡稱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專門從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屬設備、各項設施的相關場地和周圍環境的專業化管理,為業主、非業主和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業主的定義
業主,指房屋所有權人。在這里,業主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集體、國家。物業管理的對象是物業,物業管理的服務對象是人。
?。?)前期物業管理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客服人員現場檢查應注意的細節;
1).園區公共區域物品、設備設施是否有損壞或異?,F象;
2).現場環境衛生;上崗人員著裝、服務用語及崗位操作情況等;
3).現場操作人員的工作流程、操作規范;
4).施工現場的環境、標識、安全情況等;
5).園區安全、消防等其它有關影響服務品質和管理品質的情況。
3、物業管理有關問題
?。?)、物業管理費的定價依據,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2.28元的定價是根據“z市物價局、z市房產管理局”下發《關于公布z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格的通知〔第一期〕》湛價(20**)46號”文件要求,施行政府指導價,服務收費依照文件規定的高層住宅(設有電梯)物業服務基準價一級A等的收費及浮動標準確定。
?。?)、物業管理的服務范圍;
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我們為業主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為:
一、房屋外觀:
保持房屋整體外觀統一、完好、整潔(須甲方配合)。
二、設備運行:
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維修及時,無事故隱患;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保養、檢修制度完善;
2、道路暢通,路面平坦,污水排放通暢。
四、環境衛生:
1、整體環境及環衛設施保持清潔,垃圾日產日清;
2、定期殺蟲滅鼠。
五、綠化:
1、綠化地布局優美合理,花草樹木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
2、綠化定期消殺,無大面積黃土裸露。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憑卡出入,停放有序。
七、安全管理: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安全標示清晰,安全(疏散)指引明確。
八、消防:
1、公共區域各類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2、發生火警及時通報,并協助消防部門救助。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維修及時。
?。?)、物業管理費的構成;
根據國發改價格[20**]1864號 “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一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管理費標準的調整問題;
根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在合同有效期內,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是按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會變化。但根據《z市物價局、z市房產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印發z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湛價(20**)45號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的物業性質、特點,分別實現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的住宅(不含別墅)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他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即在合同期滿后或在合同期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后,可根據園區物業管理服務經營情況實行市場調節價。
4、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及管理方式;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財政部》第165號令,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根據該點規定:zz城住宅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是按68元/平方米計收,并在收樓前按約定時間一次性繳納。
2).根據z市房產管理局物業服務中心對z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由業主于收樓前憑維修資金ID卡自行到指定的商業銀行繳交,并于收樓時提供維修資金的繳納憑證。
5、公共水電費用的分攤原則;
?。?)、公共水電費用分攤依據:
根據《粵價[1997]173號 文件》“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規范全省城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中公共水電費分攤問題的通知”:
?。?)、公共水電費分攤項目及原則
?、僮≌^物業管理單位辦公及生活等自用水、電,必須單獨設置計量表,其費用由物業管理單位負擔,不得向住(用)戶分攤。
?、谛^綠化植物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慶活動、宣傳、裝飾等用水用電,其費用均由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列支,不得向住(用)戶分攤。
?、坌^開展多種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由該項經營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戶分攤。
?、茏≌髽莾茸呃?、樓梯、公共設施的公用水、電費用,由本樓住(用)戶合理分攤。
?、菪^范圍的路燈用電費用,由小區的所有住(用)戶合理分攤。
?、逓樘岣吖盟?、電費用分攤的透明度,減少價格糾紛,凡屬向住(用)戶分攤的公用水、電費用,必須單獨列帳,向住(用)戶公布費用分攤的辦法和總金額以及各住(用)戶應負擔的金額等。嚴禁把分攤的水、電費用與住(用)戶自用的水、電費用的混合統收。
6、車庫、車位的管理及銷售;
?。?)、所有進出車庫的車輛通過刷卡進出。同時在車庫和樓宇的各進出口安裝門禁系統,適當安排保安人員不定時的巡查,加強安全監管力度。
?。?)、根據相關規定,部分屬人防工程的車位不得銷售,其他車位可租、售。
7、限制小區業主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如:業主將住宅擅自改變為辦公用房或經營用房的。
8、日常生活垃圾的處理;
為了保持樓道內環境衛生,日常生活垃圾由業主自行打包置于樓宇下指定位置;物業公司聯合市政環衛部門每日定時對生活垃圾進行清運。
9、社區治安維護及周邊治安維護的有效機制;
1、小區保安管理遵循以下四項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安全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與巡邏制度;
3)大件物品搬運登記、檢查。
4)實行外來人員憑有效證件登記準入制度
2、小區安全管理的輔助設施有:
閉路監控系統、消防報警系統、門禁系統,并可根據業主需求加裝戶內緊急呼救按鈕等。
10、關于小區是否可以安裝防盜網的問題;
?。?)、窗戶內側可安裝防護欄及陽臺內側可安裝隱形防盜網,但為了保證樓宇外立面的美觀,必須符合物業公司統一規定的樣式、顏色、材料;
?。?)、根據建設部第110號文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為此,陽臺外立面不準安裝防盜網。
11、zz城小區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的價格及收費方式;
物業費為2.28元/平方米/每月;
車位管理費:
(1)、(水費的價格)用戶水使用量在:
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
注: 以上價格均含污水處理費0.9元/立方米
z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1)常住居民:13元/月·戶
2)暫住人口:3元/月·人
南方電網階梯式電價標準
1.“一戶一表”居民階梯電價標準
1)夏季標準(5-10月用電量)
2)非夏季標準(其他月份)
(2)、水費收費方式:
水表抄表到戶,銀行委托扣費;終端用戶在南粵銀行開設資金賬戶,并在z自來水公司辦理委托手續,即可每月交納水費。
z市自來水公司業務咨詢電話:z
(3)、電費收費方式:
電表抄表到戶,銀行委托扣費;終端用戶在南粵銀行開設資金賬戶,并在z市供電分局辦理委托手續,即可每月交納電費。
z市供電分公司業務咨詢電話:z
z市供電分公司24小時咨詢電話:95598
12、業主要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維持物業正常使用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環境等良好狀態所需要支付的費用,如果物業服務費用不能及時到位,就使得物業得不到應有的保養和維修,就會造成物業服務質量的下降。因此,業主有按照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義務。
13、業主入住裝修要接受小區物管的監管的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規定:“業主需要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币虼?,物業管理公司對于業主的裝修進行監管是物業管理公司的一項法定義務。
14、業主購買商品房需要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54條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在,專項用于物業保質期滿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它用”。
15、物業共用部位的含義;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16、住宅小區業主、公共水電費應分攤的項目及其法律依據;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規范全省城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中公共水電費分攤問題的通知》粵價[1997]173號,文件規定:
?。?)住宅大樓內走廊、樓梯、公共設施的公用水(如:消防用水)、電費用(如:電梯用電,高區二次供水水泵用電)由本樓住(用)戶合理分攤。
?。?)小區范圍的路燈用電費用,由小區的所有住(用)戶合理分攤。
17、住戶二次裝修時應向物業公司交納裝修押金
住戶對房屋進行二次裝修已是普通現象,為了保證住戶裝修不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保證房屋的安全使用,住戶在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物業公司批準后方可施工,而且還必須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協議,明確裝修的內容、裝修時間、垃圾處理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的處理等內容。對于物業公司是否應收取裝修押金,應按照購房人在買房時與開發商雙方約定為準,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中的規定執行。
18、物業公司收取物業管理費的計取時間;
物業公司收取物業管理費一般從購房人驗收房屋,收到鑰匙后,或收到入伙通知書三個月內開始計取物業管理費;或以住戶簽訂購樓手續一年之后,即使沒有辦理收樓手續,同樣計取管理費的。如果購房人在購房時,開發商與購房人雙方對物業管理費計取另有約定的除外。例如:某開發商在賣房時承諾提前收樓的業主免第一年物業管理費,就屬于這種情況。
19、空置房應由開發商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篇2:物業法律知識:公攤水電費
物業法律知識--公攤水電費
親愛的業主朋友們:
物業服務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息息相關的一部分,為了便于業主朋友們對物業服務各項費用的了解,我們推出物業服務法律知識序列篇。
今天我們來進行公攤水電費知識的學習吧!
1什么叫公攤水電費?
答:公攤水電費是為了保障小區公共照明、景觀、消防、門禁、監控、周界報警、電梯、發電機、高低壓配電、二次供水等建筑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產生的用水用電費用及損耗,屬于業主共有的共用設施設備部分的費用,應當由業主分攤。
2《民法典》關于公攤水電費怎么說?
答: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
3物業服務合同關于公攤水電費怎么說?
答:
1、預繳公攤水電費?
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項目管理面積、公共區域規劃的設施設備和時間進行計量測算的,按月預繳、定期公示,實行多退少補。
2、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所以業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公攤水電費用。
4物業管理條例關于公攤水電費怎么說?
答:
1、公共區域用水用電費用如何收取?
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按下列規定向物業管理區域內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公共使用的由業主分攤,按照合同約定收取。
2、物業所有權轉移費用如何結算?
物業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原業主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以及水電公攤等相關費用。
篇3:物業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物業公司獎勵與懲罰制度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營造公平、上進、獎懲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使公司的經營與管理體系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目的:
為了提高員工工作效率,明確責任與義務,公司制定各種規定是實現企業目標的保證。公司要求員工有良好的遵守規定的自覺性,但規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訂立的規定與制度使員工了解行為規范以及違反導致的后果。
第三條 適用范圍:集團本部及所屬二級公司。
第四條 獎懲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
2、有功必賞、有錯必糾、賞罰分明。
第五條 獎勵類別
獎勵分為:通報表楊、嘉獎、小功、大功和年終評獎。
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小過、大過、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第六條 獎懲形式
一、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步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賞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奮敬業,勇于爭先。公司獎勵采取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辦法。
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50-100元;小功:150-250元;大功:300-500元;
1、通報表揚
員工有下列良好表現,將會被予“通報表揚”,表揚可采取內部通報、當眾表揚等形式。被授予表揚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項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為。
2)熱愛企業、愛惜公物、厲行節約等行為。
3)遵章守紀、忠于職守、任勞任怨堪為員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貫自覺主動積極肯干表現良好有書面表揚者。
5)熱心服務,并有書面表揚者。
6)團結同事,領導有力,較好提高部門業績的管理人員。
7)較好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如月度銷售任務、崗位工作管理任務等)。
8)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者。
9)關心企業和他人,無私奉獻愛心,受到員工一致好評者。
10)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崗位工作,又能不斷堅持繼續學習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崗位工作的良好表現行為,并有書面表揚者。
2、嘉獎
員工若有下列行為或表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嘉獎”,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工作盡責成績優異者(如季度連續達標、年度達標者);
?。?)忠于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熱愛企業、愛惜公物、厲行節約,取得較好成效者;
?。?)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害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維護企業利益,挽回公司損失或維護企業利益者。
?。?)勇于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
?。?)提出較為良好的工作建議或行動方案,并取得較好實際效果的員工。
?。?)忠于職守、見義勇為者。
?。?)好人好事較好的提高公司美譽度者(如好人好事獲見報等)
?。?0)其他類似表現出色行為或業績。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3、記小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小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制訂工作方案計劃確實可取,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并執行認真,實施后達到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物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效果者;
?。?)提供研究之具體建議,經采用后確有顯著之優良效果者。
?。?)遇緊急及非常事故,應變得當,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者。
?。?)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拒受賄賂或饋贈,盡心盡守,謙潔作風者。
?。?)控制成本、節約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舉報公司內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為經核查無誤,情況屬實,挽回公司重大損失者。
?。?)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譽度者(如獲好人好事獲地區主流煤體報道表揚,使公司形象及美譽度極大提高等)
?。?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發現職責外事故,予以及時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損害者。
?。?1)其他類似維護公司利益優異表現和取得優異成績的行為。
?。?2)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4、記大功
員工若有下列表現、行為或工作成績(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項目),將會被給予“記大功”表揚,并于公司內部以發文形式公開表揚:
?。?)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之惡習得排除者。
?。?)改進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辦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遇重大災等重大事故時,不顧個人安危,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舉報、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的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對公司各項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顯收益者。
?。?)有益于公司發展的重大創新,并在實施中取得重大成績和經濟效益者。
?。?)維護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損失者。
?。?)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0)其他給公司帶來重大利益的行為。
5、年終評獎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二、處罰:是對犯錯誤員工的教育和指導,公司奉行有錯必糾的原則,鼓勵知錯必改,公司愿意幫助員工不斷改進自身工作。
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50-100元;小過:200-300元;大過:400-1000元;降級處理;辭退處理。
1、通報批評
員工若初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被處以通報批評:
?。?)在工作時間從事私人的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志、上網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戲、玩耍、運動、閑聊、打私人電話等。
?。?)上班時間,未經上司許可撤離工作崗位、串崗、空崗。
?。?)未按時完成或虛假完成任務、需提交方案、工作報告等。
?。?)對同事、訪客不禮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態度冷漠、語言生硬、頂撞、推卸責任等現象。
?。?)不愛護公物的行為(未造成經濟損失)。
?。?)不按規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請事、病假、出差等。
?。?)工作疏忽或不認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損失者。
?。?)續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請者。
?。?)未準時出席會議,屢教不改或無故缺席者。
?。?0)文件或工作任務傳達不及時、不到位者。
?。?1)其他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輕微的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未按時完成工作報表的。
2、警告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警告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在工作時間睡覺,大聲喧嘩、爭吵,擾亂工作正常秩序,情節輕微者。
?。?)沒有正當理由,初次不服從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職權,擾亂職務制度。
?。?)怠慢業務,經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發現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報或不及時制止。
?。?)浪費財物,情節輕微者;
?。?)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的團結。
?。?)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0)調崗、請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亂或延誤工作者。
?。?1)不按時歸還公司借款或結算手續。
?。?2)違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規定。
?。?3)破壞環境衛生者。
?。?4)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5)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6)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9)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2)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3)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4)其他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情節一般或相當于以上內容的過失行為。
3、記小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將受到記小過處罰,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半年內已接受警告處罰二次者。
?。?)管理監督方面松弛,致下屬工作散漫、怠情、推諉或回避責任者。
?。?)涂改或撕毀考勤記錄、識別證、涂墻壁或機器設備者。
?。?)未經公司批準在其他單位兼職或上班者。
?。?)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任意浪費使用原料或損壞公物者,價值500元以下。
?。?)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托代簽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
?。?0)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內(含1000元)。
?。?1)知情不報、隱瞞他人嚴重違紀行為。
?。?2)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者。
?。?3)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嚴重者。
?。?4)挪用公款者。
?。?5)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7)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8)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9)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0)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1)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4、記大過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予以記大過,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一年內已接受兩次記小過處罰者。
?。?)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財務損失者。
?。?)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疏于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虛報開支、冒抵開支、虛假銷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
?。?)不利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0)員工評論其他同事薪資福利情況。
?。?1)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2)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者。
?。?3)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嚴重者。
?。?4)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極為嚴重者。
?。?5)挪用公款,情節嚴重者。
?。?6)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7)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8)故意撕毀公文者。
?。?9)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0)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1)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2)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3)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5)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6)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5、降級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降級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行為導致公司遭受較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行為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之行為者。
?。?)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屢次拒絕執行者。
?。?)對公司授予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員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資者,降低一級基本工資。
?。?)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財務部門員工泄露他人薪資者,當事人工資降低一級基本工資,人力資源行政部、財務部相關負責人負連帶責任,工資統一降半級。
?。?)背后辱罵老板經證實者。
?。?0)有意損害公司形象經證實者。
?。?1)上司明知下屬有違紀情況或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舉報,情節嚴重、惡劣者。
6、辭退處理
員工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項目),記予辭退處理,并于公司內部發文通報:
?。?)在工作上供詞謊騙、隱瞞過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犯有偷竊行為;未經許可攜帶或企圖攜帶公司貴重物品離開;攜帶或企圖攜帶國家法規或公司不允許攜帶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險性的物品進入公司。
?。?)因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的建筑、設備、器具及其它貴重物品丟失或嚴重損壞等,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賠款權利。
?。?)泄露(或企圖泄露)公司機密者,除處罰外,公司將視情況保留追索權利。
?。?)貪污、侵占、挪用公司財物或利用職務之便營私舞弊、收受不當錢財、受賄、串通外來人員監守自盜公司財物或在業務往來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無論金額多少)。
?。?)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勞教、監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會廣泛譴責之行為。
?。?)對上司、同事或下級施加暴行、恐嚇、打擊報復。
?。?)加入任何非法組織(如*組織、恐怖組織、傳銷組織等)
?。?)在任何時間、任何場所吸毒。
?。?0)消極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規定操作,情節惡劣者。
?。?1)嚴重的不誠實行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為)
a.在求職時提供假資料,偽造個人經歷或為達到讓公司雇傭而采取不正當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報告自己所得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將影響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問題。
c.以欺騙性理由請假、休假、續假。
d.弄虛作假,虛報假單或費用情節極端嚴重者。
e.員工在長病假期間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機構工作。
f.向外散布對公司污蔑性言論。
?。?2)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3)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4)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7)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8)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9)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0)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5)年度內累計六次記大過行為者。
?。?6)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7)其它應給予除名。
第七條 獎懲關系
1、通報表揚三次等嘉獎一次,嘉獎二次等于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二次等于記大功一次;
2、通報批評三次給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等于記大過一次,連續三次記大過辭退處理;
3、記大過二次基本工資下調一級,崗位補貼下調一級;記大過三次辭退處理,此累計不做獎金、罰款僅做為年終考評依據。
4、獎懲事項將作為年終考核及升遷之依據。
5、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50元,小功獎勵100元,大功獎勵200元;大過罰扣2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6、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第八條 操作細則
1、獎懲事實由各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審核或審批,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小過(含小過)、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資源行政總監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獎勵或懲罰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過(含大過)以上者,由副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審核,總經理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審批后人力資源行政部將以發文形式于公司內部通報,發文后生效。
2、《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功或過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3、獎懲款項由公司人力資源行政部依獎懲通報文于員工當月工資中計入或扣減。
4、各部門負責記錄并存檔各員工的獎懲事實及相關通報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匯總交人力資源行政部。獎懲記錄將對員工的年終評估、晉升、降級及個人職業發展產生影響。
1、人力資源行政部作為本制度的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獎懲制度的擬定、審核、培訓、推廣、解釋,并負責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饋和研究修改。
2、原則上,所有獎懲均以通報形式公布,特殊情況可由公司負責人酌情靈活處理。
第九條 其他
實際工作中,遇到無依據的獎懲條例,則以總經理臨時批復為準,并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