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嚴格
嚴格禁止下達升學指標。
嚴格控制學生在校集中教學時間。
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
嚴格規范考試和招生管理。
嚴格制止義務教育學校違法辦學行為。
據省教育廳廳長沈健介紹,這幾年,江蘇在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問題很多,一些地方政府像抓GDP一樣抓升學率,育人教育變成了升學教育。這次推進素質教育,由省級統籌、政府推動,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強化督查、嚴格問責,標本兼治、長效治理。具體來說,就是要在“五個嚴格”上下大力氣。
嚴格禁止下達升學指標。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地區、學校及個人下達高(中)考升學指標;不得以高(中)考升學率或考試成績為標準對縣(市、區)、學校、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和獎懲。
嚴格控制學生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小學、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在校集中教學活動時間分別不得超過6小時、7小時和8小時。不得組織非住校學生上晚自習,住校生晚自習控制在每天2課時,嚴禁利用晚自修時間組織文化補習或考試。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家庭作業總量分別不得超過1小時、1.5小時和2小時。確保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嚴格禁止組織中小學節假日補課。
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各中小學要按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全部課程,特別要加強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技術類課程。
嚴格規范考試和招生管理。要嚴格規范考試科目和考試次數。小學、初中不得組織市、縣(市、區)統一的文化課考試。小學每學期原則上不超過1次,科目一般不超過3門;初中每學期不超過2次。嚴禁組織高中生參加各種形式的統考、聯考或月考。高中學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錄取學生,公辦高中不得跨市招生。加強高考信息管理,高考成績直接發放到考生本人。
嚴格制止義務教育學校違法辦學行為。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各種名義設重點學校、分快慢班。公辦義務段學校不得轉制為民辦學校,原改制學校要按要求規范辦學行為。
篇2:某學校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管理制度。
2、總務處具體負責學校硬件設施、食堂設施、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
3、教務處具體負責教學秩序過程安全檢查,實驗室、圖書室、劇毒藥品存放室及藥品管理和所管、設備物品日常安全檢查。
4、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學生注意在校期間的安全,防止學生遭到傷害以及處理涉及學生安全的突發事件,住校生安全檢查。
5、 教技術室負責所屬專用教室及其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6、 體育組負責體育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檢查。
7、 物業公司按承包協議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隨意進入校園,二十四小時巡邏值崗,做到防火防盜等“五防”工作,制止校園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師生車輛(自行車、機動車)安全,做到24小時巡邏檢查。
8、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監督員或分管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詳細記載。
9、 學校安全辦公室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并及時整改,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10、 日常安全檢查和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的大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學生公寓、水電設施、運動場設施作為檢查重點。
篇3:學校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生公寓的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1、早上8:00交班,上班的宿務老師必須在8:00之前趕到,對遲到者將減發津貼5元/次。
2、生活老師必須做好自己責任區的清潔衛生,垃圾及時清除,寢室內的衛生必須督促學生自己做好。床鋪整潔,窗桿上不能掛雜物,窗桿、窗臺每周一和周五各打掃一次。地面不能有頭發,雜質等小垃圾,凡清潔衛生不合格者將減發津貼5元/次。
3、各樓層的清潔衛生必須在學生走后拉閘門鎖好的情況下再做,并且要在黑板上注明當班生活老師的去向,清潔做完后生活老師必須將各寢室的燈關完并且鎖好門,在學生回來時再去開門以確保學生的財物的安全與完整。
4、早上、中午、晚上,學生上課之后生活老師必須清場,若有未離寢的學生必須查明原因,并及時通知班主任老師或家長。
5、所有學生在上課中途一律不回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回寢室,必須持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或醫務室簽字的假條方可進入寢室,生活老師陪同并盡快讓其離開。
6、學生回到寢室之后,當班生活老師必須進行巡視,及時制止打牌,打球,違規用電等不良行為,對屢教不改者,白天請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年級組長來處理;晚上請找值班干部進行處理。
7、當班的生活老師在上班期間不能干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在清潔衛生做好的情況下,必須堅守崗位,凡有脫崗的或上班時間睡覺的,將減發津貼20元/次。
8、對所有外來人員都必須嚴格登記,必須先登記完再進寢室,男家長嚴禁進入女生寢室,凡違反此條規定者將對當班生活老師減發津貼5元/次。
9、當班的生活老師必須招呼學生按時就寢,各樓層發生吵鬧,生活老師必須進行有效制止,如果發生熄燈后仍在過道內看書、打鬧,對當班的生活老師將減發津貼5元/次,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的將減發津貼30元/次。
10、當班的生活老師必須以文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字的形式向主管匯報當天的突發情況以及未歸寢學生情況,對于當天未歸寢的學生必須注明寢室號、班級、姓名;對無假條的學生必須逐一打電話進行核實以確定學生去向(對于無法確定去向的學生請及時聯系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對有假條的學生必須將名單上報。
11、各樓層的水電問題和木工維修問題及時聯系學校水電工和木工處理。
12、每天晚上10:00點以前,當班生活老師必須清掃各樓梯責任區的清潔衛生,違者罰款5元/次。
13、每周一早上8:30開會,對上周的工作進行總結,所有生活老師和清潔工都必須參加。遲到者將減發津貼5元/次。
14、所有生活老師都不能私自收受學生財物,學生交納押金或別的費用請直接上報主管,由主管酌情處理,凡發現生活老師亂收學生錢財的,將減發津貼20-50元。嚴重的將予以辭退。
15、服從主管的工作安排,并服從臨時調配。嚴禁生活老師中有吵架、口角發生,對影響極壞的將減發津貼30元/次直至將其退回公司。對多次違反公司制度,情節嚴重的也將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