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二、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視力一次,體重二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對營養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等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現齲齒、砂眼、視力不良幼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三、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等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工作人員上崗前體格檢查。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現患急、慢性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于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五、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發現以上疾病應離職治療或調離。
篇2:飲食服務從業人員知識培訓、衛生要求、健康檢查制度
飲食服務從業人員衛生要求、知識培訓、健康檢查制度
對從業人員進行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是搞好高校飲食工作,提高服務質量的一項重要內容,因此,必須納入制度化管理。
一、培訓教材。培訓采用的教材主要有《食品安全法》、《餐飲業食品管理辦法》、《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西北大學飲食服務中心職工培訓教材》、職業道德教育等。
二、參加當地衛生監督部門的《食品安全法》和衛生知識以及職業道德教育培訓,取得由衛生主管部門簽發的《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三、餐廳每月組織員工學習一次,全年十次,結合餐廳實際工作、季節、媒體餐飲信息等,學習有關衛生知識,并做好記錄,年終由中心檢查,檢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項目。
四、新錄用的臨時工或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由餐廳負責崗前衛生知識培訓,使其懂得衛生知識的重要性和如何遵守各項衛生、操作制度后方可上崗。
五、結合高校餐飲工作的特點,中心每年春、秋(寒、暑假開學后)兩季各舉辦一次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和測試。測試成績納入年終考核。測試不及格者,進行補考,補考不及格者,辭退或解聘。
六、利用多種形式學習衛生知識,如知識競賽、書面考試等。
七、健康檢查。中心每年統一組織兩次健康檢查,每年3月、9月各一次,請防疫站同志上門檢查,檢查不合格者,正式工調離崗位,臨時工解聘。漏檢、新進人員和臨時參加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查,由餐廳負責組織到防疫站進行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八、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從新上崗。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工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并佩帶一次性手套。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開始工作前;處理食物前;上廁所后;處理生食物后;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處理動物或廢物后;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從事任何可能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內。
(五)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煙、隨地吐痰、飲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一、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一)各餐廳的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
(二)根據中心炊事員無嚴格分工的特點,工作服分為操作工作服和售飯工作服兩種,售飯工作屬于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根據規定,售飯工作服應每天清洗更換。
(三)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四)嚴禁在食品處理區內堆放待清洗的工作服或進行清洗工作服的工作。
(五)每名從業人員應有操作工作服和售飯工作服各兩套或兩套以上。
后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
篇3: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范例
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一年一聘。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每天早上上崗前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