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食品衛生事故應急處理機制與報告制度
1.伙食管理員、保健醫以及廚房所有人員各盡其職,對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工作,并向園領導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人員。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態控制到最小范圍。
2.對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不隱瞞、不謊報、不拖延,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篇2:某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1.采購員購貨沒有索證,貨物退回并扣20分,后勤園長10分。
2.采購員如果購進腐爛變質過期食品,由保管員退回的,扣除采購員當月獎金,扣后勤園長20分。
3.保管員沒驗出腐爛變質過期食品,由炊事班長驗出退貨的,扣除保管員、采購員當月獎金。若炊事班長包庇,一并扣除當月獎金,扣后勤園長20分。
4.如果吃了腐爛變質或過期食品,造成食物中毒的,炊食班長、管理員、保管員、采購員全部下崗,不發工資,后勤園長撤職,后果嚴重的負相應的刑事責任。
5.如果廚房衛生消毒工作沒做好,造成食物中毒,炊事班長下崗,管理員扣除當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