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女員工嫁妝資助辦法
第一條 目的:為資助女員工的嫁妝費用,使其得以安心工作,并獎勵其勤勞服務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范圍:凡本公司編制內的正式女員工,于本公司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除另有規定者外,均得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的。
第三條 年資計算:本辦法所稱的年資,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自其到公司正式任職之日起,至離職之日止計算。
(二)特別病假及停薪留職期間其年資不計。
第四條 結婚離職時贈給標準:女員工于結婚時依下列贈給嫁妝價值基數乘離職前月份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期以上12年度為100%)核給:
第五條 非結婚離職時贈給標準:女員工倘非因結婚而離職時,依其年資按下列標準比照 應結婚離職者嫁妝給付標準贈給:
(一)連續服務滿4年以上,經核準并辦妥離職手續或因公亡故或命令退休或符合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二、三、四項的資遣人員全數付給。
(二)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未滿4年,經核準并辦妥離職手續者,均給60%。
(三)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因違反廠規被免職者,給予40%。
(四)連續服務未滿2年者不給。
第六條 申請手續:申請應向人事部門辦妥下列各項手續:
(一)辦妥申請表(人事部門備索)一份。
(二)檢具婚貼一份(但第五條所稱者申請時免送)。
(三)提出婚后3個月內的"離職申請單"(人事部門備索)兩份,于"離職申請單"上應填明確定離職日期及蓋章后,僅辦妥核準手續即可(呈至經理),至離職時再行辦理其他應辦手續。
(四)服務未滿4年者,得在婚前預付6成,余4成于婚后檢具戶口謄本一份再行發給。服務滿4年以上者,離職時,全數核給。
(五)申請期限為婚前1個月起至婚后3個月止,逾期以棄權論。
第七條 實施及修改:本辦法經營決策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篇2:中心小學困難學生資助推薦管理辦法
z農村中心小學困難學生資助推薦管理辦法
zz小學學生特殊困難資助,是學校關工委的一項愛心工程,資助經費來自于愛心單位、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的捐贈,資助形式一般為對當年遇到困難的學生進行現金資助,也可為“愛心結對”、“長期幫扶”牽線搭橋。提供初審材料。
一、資助對象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品學兼優在本校就讀的小學生。
二、資助金來源
愛心單位、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的愛心捐贈
三、資助標準
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孤兒、單親、殘疾家庭,以及家庭主要勞動力因傷病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困難家庭的小學生,每人給予當年一次性資助或長期幫扶。資助標準根據捐贈情況而定。
四、資助形式
1、固定性資助: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學生給予一次性固定學習費用資助。
2、臨時性救助:對因突發因素造成家庭困難的學生進行應急救助。
3、定向性資助:按捐贈人意愿進行定向資助。
五、資助程序與管理
1、貧困學生自己申請,村(社區)在申請報告上簽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填寫《zz小學學生特殊困難資助推薦表》,由班主任、校關工委初審并簽具意見,由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核后報鎮關工委或直接與愛心資助方聯系。固定性資助的在每年年底一次性發放;臨時性資助的可當時發放;定向性資助,按捐贈人意愿實施。
2、學校嚴格審批推薦關,負責將受資助對象在校學習生活以及家庭等情況向捐贈方通報。
3、學校每年通過學校網站,校報,公示欄等向社會公布資金走向。
4、學校負責建好臺帳,搜集整理好各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