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員工管理制度(二)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
2、應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許閑談作樂,不許吵嘴打鬧,不許串崗位和離崗,不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3、服從生產工作安排、調動、努力鉆研生產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4、請病假、事假要有正當的理由,并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由公司經理審批。違者作曠工處理。
5、工作時間內,因事或因看病要離開崗位的,要向生產主管請假同意后方能離開,否則作早退處理。
6、不得帶任何食品雜物入車間,不得在車間吃食物,不準在車間亂丟雜物及隨地吐痰,違反本條例之一者要批評處理。
7、進入規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間一定要穿工作服,嚴禁攜帶手表、首飾等個人物品進入生產區、接觸產品的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或涂指甲油。
8、防蠅、防蟲紗窗不得隨意打開,發免影響生產環境衛生。
9、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私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違者則按物品價值的十倍罰款,重則開除。
10、運送產品,物資要小心輕放,不得亂掉重摔。造成損壞的由違紀者負全部責任(包括搬運工。)
11、吸煙要到吸煙區。
篇2:公司員工食堂炊事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員工食堂-炊事員工作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領導安排。
二、嚴格做好員工碗筷衛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為炊事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檢查不合格,不準在食堂工作。
五、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計劃采購,防止浪費。
六、做好各種電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炊事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七、按時開餐,午餐時間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發現按違紀處理。食物品種要多樣,努力提高烹飪技術,改善員工伙食。
篇3:集團企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偎?、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诿簹馐褂煤髣毡仃P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坫逶〉乃?、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