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實驗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每個實驗室或分室都要設一名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安全。保密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檢查,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各級領導要支持安全員的工作。
二、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墻上,嚴格貫徹執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本室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各種儀器及有關設備的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在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領用,同時要制定出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得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禁止敲擊和碰撞,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曬,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接拉的臨時線,用畢立即拆除。
七、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觸電阻。
八、使用電爐作實驗時,必須有專人看管,底墊石棉網,不準隨意離開,以防發生火災。
九、實驗完畢后,應作好實驗記錄,整理好實驗儀器、各種用具。離開實驗室前要檢查水龍頭、門窗、電燈、電源是否關好,要把精密儀器放回原處。
十、任何人不準隨便配置實驗室的鑰匙,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配鑰匙,要經本室安全負責人批準。
十一、對因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和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院、系(所)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象者,應予從嚴處理。
十二、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補救辦法。
十三、對違反本制度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而自行其是的,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作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四、實驗室承擔保密科研項目的測試數據,分析結論、階段成果和各種技術文件,均要按科技檔案管理制度進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對外提供資料。如發現失密事故,應立即采取補救辦法,并對泄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十五、凡屬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有專人妥善保管,不經領導批準,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
十六、實驗涉及經濟保密、公文保密和國防保密部分,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篇2:醫院檔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檔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檔案室是機要部門,非本室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二、未經批準,不得將檔案帶出檔案室,檔案內容不得私自摘抄、復印和隨意傳播。
三、經常檢查庫房和檔案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認真處理。
四、檔案管理人員要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守機密。在調換工作時,對所管的檔案要辦理交接手續,離職后對所了解的機密情況,不得泄露。
篇3:股份公司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
> 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各部門對泄露國家秘密事件(以下簡稱泄密事件)進行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程序,使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和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及時掌握事件的情況,加強對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的指導和監督,依據國家保密制度-《報告泄露國家秘密事件的規定》(國保發〔1999〕8號),結合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泄密事件,是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三條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圖:
辨識潛在的安全保密因素
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日常執行內容
保密檢查工作管理
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 本單位的潛在的、有可能產生的安全保密因素和風險因素為:泄密事件的發生。
第五條 保密檢查工作管理見《保密工作檢查、提醒制度》。
第六條 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內容
一、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立即先口頭向保密辦報告簡要情況,同時在24小時內向保密辦提交書面報告。保密辦核實后,及時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報告。
二、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在接到發生泄密事件的報告后,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4小時內,
書面向上級保密機構報告。情況緊急時,可先口頭報告簡要情況。
三、報告泄密事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泄露國家秘密事項的內容、密級、數量及其載體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發現經過。
(三)泄密責任人的基本情況。
(四)泄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進行或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擬進行的查處工作情況。
(七)已采取或擬采取的補救措施。
四、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在向上級保密機構書面報告泄密事件時,應及時組織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并在3個月內向上級保密機構書面報告查處結果,填寫并上報《泄露國家秘密事件報告表》或《泄露國家秘密事件查處結案報告表》。因特殊情況在3個月內查處工作未能結案,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查處結果時,應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查處進展情況。
五、報告泄密事件查處結果,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泄密事件的發生發現過程。
(二)泄密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對有關泄密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五)采取的補救措施和加強保密工作的情況。
第七條 對發生泄密事件隱匿不報或不按本規定及時向保密辦報告,故意拖延報告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八條 發生泄密事件后,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組織的查處。對查處工作不配合或隱瞞事實真相,導致查處工作不能順利進行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 發生泄密事件后具體懲罰辦法按照《保密工作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