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稅務記帳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以《會計核算制度》為核算原則,具體負責公司各項稅務的申報、 繳納與清算工作。
2、根據稅務部門有關規定,具體辦理公司的稅務變更、年檢、驗證和銷售發票購買等工作。
3、按公司有關規定為其它部門提供所需財務資料的查詢等。及時提供對稅務部門按要求報送資料(報表 )。
4、及時收集和了解稅務部門有關新的政策法規。
5、建立和采用網上報稅方式。
6、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和互動,搞好公共關系。
7、協助會計編制有關財務表單。
8、定期向經理提交上述業務的各種財務信息和統計報表。
9、完成部門經理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篇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實施辦法(試行)
【地區】北京市
【失效日期】
【頒布單位】北京市
【頒布日期】20**.02.14
【時效性】有效
【實施日期】20**.02.15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京地稅檢〔20**〕89號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市局各業務處室:
現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譽等級評定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并依照執行。
一、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制度是規范和整頓稅收經濟秩序、構筑社會信用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它對倡導誠信守法經營、凈化稅收環境,創造依法治稅、以德護稅的新局面具有長遠的戰略意義。在我局逐步建立納稅評估體系的基礎上,制定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制度,對于加強地方稅收征收管理,提高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意識和辦稅能力,將起到重要的作用。通過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制度的實施,在全市樹立一大批依法納稅、誠信納稅企業的典型,為他們提供稅務機關最佳的服務。同時,嚴厲打擊各種偷逃抗稅的行為,努力在全社會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光榮,偷逃抗稅可恥的良好氛圍。
二、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存在一定難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譽等級評定辦法(試行)》的要求,先行試點,穩步推進,及時總結經驗,要積極穩妥地做好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的管理工作。
三、為了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單位要成立納稅信譽等級評審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監督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評定管理工作。
附件:1.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評定表
2.A級納稅信譽等級認定通知書
3.納稅信譽等級認定調整通知書
4.B級納稅信譽等級認定通知書
5.C級納稅信譽等級認定通知書
二ОО三年二月十四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信譽
篇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有獎發票兌獎管理的通知(2002)
【地區】北京市
【失效日期】
【頒布單位】北京市
【頒布日期】20**.06.07
【時效性】有效
【實施日期】
【正文】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為充分調動廣大消費者索要發票的積極性,減少部分納稅人通過對不開具發票的收入不申報納稅而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的現象,決定在部分現金交易量大、個人消費行為較多的行業,設立有獎發票?,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依照執行。
一、有獎發票的種類
有獎發票包括:
(一)《北京市定額專用發票》;
(二)《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卷票);
(三)《北京市服務業、娛樂業、文化體育業專用發票》;
二、有獎發票獎金分為:100元/張、200元/張、500元/張、800元/張、1000元/張、3000元/張和5000元/張七類。其中,前五類為普通獎,后兩類為大獎。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兌獎:
(一)用于兌獎的發票,在兌獎前發票聯和兌獎聯已經撕開;
(二)用于兌獎的發票,兌獎時已超過兌獎期(兌獎期為自開票日期之日起30日內);
(三)兌獎時,兌獎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
四、兌獎地點
兌獎實行全市通兌,各區縣局、分局的納稅服務所和所有發票發售窗口應為兌獎人辦理兌獎手續。
五、兌獎方法
兌獎人前來兌獎時,負責兌獎人員應將有獎發票的相關信息和兌獎人員有效身份證件的相關信息錄入有獎發票兌獎管理軟件后,為兌獎人辦理兌獎手續,發放獎金。
六、各區縣局、分局的征管部門負責有獎發票兌獎的管理工作。
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