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公司的內部管理,營造有序的辦公環境和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企業文化,特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秩序
1.辦公場所內應保持秩序井然,不要在辦公區域高聲交談、吵鬧喧嘩或奔跑嬉戲。工作中請注意語言的文明,保持良好的坐姿、坐態。
2.公司雇有專職的保潔員負責環境衛生的清掃,但保持辦公區的的清潔整齊是公司所有職員的責任,員工應打掃、保持和維護個人辦公區域衛生,時刻注意座位上下文件擺放是否整齊,辦公桌及上面的物品是否清潔。
3.接待完客人時,應及時清理好客人用過的水杯及物品,將坐椅歸回原位。
4.員工使用的毛巾、雨具等用品,應妥善處置,不得隨意掛靠或擱置在辦公區內。
5.辦公區域不得隨便張貼宣傳畫,不得堆放大宗資料、紙箱等物品,該類物品應放置柜內保存。資料柜由辦公室按需提供。
6.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不得吃零食,不要持水杯或與工作無關的物件在辦公區域隨意走動,不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話題或看報紙。
7.員工飲水時,應使用個人水杯,禁止使用公司的一次性水杯。
8.員工須妥善保管工作中形成的或使用的各類文件、資料,重要文件、資料廢棄時,須及時粉碎銷毀。
9.員工上班時間禁止撥打私人電話,有急事溝通一般不得超過三分鐘;當周圍的電話沒有人接聽時,每個員工都有義務代為轉接,并記下對方的電話、姓名,及時轉給相應人員。
10.辦公桌上不要隨意擺放公司文件、(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商務電函等有可能泄露公司機密的物品。公司內與工作有關的資料請不要私自復印或帶出。當一天的工作結束時,應清理好桌面,座椅歸位。
11.員工無論上班或休息時都應該彼此尊重,未經許可不要翻閱或挪用他人的文件和物品(特殊情況經上司批準時除外),與其他員工共同工作時,不要用自己粗魯無禮的言談舉止而影響他人的工作情緒,保持愉快和諧的工作氛圍和團隊協作精神是我們倡導的工作方式。
12.工作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時,一定要告知上級,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3.進入會議室或他人的辦公室時,必須輕輕叩門,當聽到對方許可后方可進入;當公司會議正在進行時,如無緊急情況,不能進去打擾。
14.公司訂有各種報刊雜志供員工在休息時間閱讀,閱后要及時歸回原處。
15.每個員工都有責任維護和保養周圍的公共設施,不能任意浪費資材;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如屬正常損壞,請及時通知辦公室進行維修。
二、會客要求
1.接待來訪和業務洽談,請在接待室或會議室進行。使用會議室時,要事先到辦公室登記,同意后方可使用。一般內部事務不得隨意使用接待室。
2.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不要擅自將家人或朋友領進辦公區(經辦公室批準除外),接待客人應在公司洽談室進行,不要進入辦公區域。
3.會客時禮貌的社交談話是必要的,但不要和客人過分親昵。
4.當客人要找的工作同事不在時,其他同事有義務做好接待,而不應讓客人受到冷落,并應盡快與同事取得聯系。
三、安全消防
1.員工下班時要確認自己的工作崗位無安全隱患;
2.每位職員都應牢記火警電話;
3.遇到火情須迅速撤離辦公區域,聽從指揮,不要驚慌。
篇2:A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中學行政辦公服務承諾制度
一、實行依法行政制度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教育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依法辦理有關教育工作業務。
二、實行政務公開制度
凡辦理教育管理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外,都要按照規定的程序、范圍和時限,向社會或一定范圍的服務對象公開。
三、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堅持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常事快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方便群眾辦事。凡屬職能范圍內的工作事項,符合政策規定,上報材料齊全,按程序能夠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按照規定的程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四、實行首問責任制度
凡遇到來辦事的單位或個人,被詢問(含接聽電話)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熱情接待。屬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或首問責任人能夠答復的事項,能當場答復的要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告知答復期限;對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負責向詢問人指明有關部門的方位或電話號碼。
五、堅持文明接待制度
堅持使用文明用語,說話和氣,態度和藹。實行“三個一樣”,即生人與熟人一樣、初次與再次一樣、群眾與領導一樣,嚴禁出現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象。謝絕一切妨礙公務的請客送禮和公費娛樂。
六、實行失職追究制度
在工作中,服務態度粗暴、生硬,言行舉止不文明,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吵的給予誡勉教育;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由學校研究處理,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取消部門當年評優資格。
對能馬上辦理而故意拖延不辦的,除責令當事人向服務對象賠禮道歉外,還要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在全校通報。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