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酒店財務部管理制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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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店財務部管理制度(九)

  為加強酒店管理,規范酒店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一、貨幣管理制度

  1.酒店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信用證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2.酒店對外付款一般采用轉帳結算方式,如采用現金結算,應符合《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3.酒店管理當局,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牽制、控制制度;

  1)現金內部控制,實行分工負責制,相互牽制,實行錢帳分離,現金收支出納,會計核算憑證,通過會計相互監督;

  2)空白銀行憑證和預留印鑒要分開保管,不得一個人兼任;

  4.建立健全嚴格的開支審核、審批制度:

  1)在規定范圍內使用現金(現金限額待定),所有超限額的支出,必須以支票或其它轉帳結算方式進行結算,特殊情況,須總經理親筆簽字批準,方可付現;

  2)所有開支必須經過授權審核人審批,報送總經理批準,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

  5.出納應根據酒店制定的付款和費用核銷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每筆業務,是否辦理了相應的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應退回;如出納憑不符合手續的憑證付款的,由出納負責追回,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6.出納收取各營業點的現金,必須于當日16:00時前全部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和挪用現金,違者按偷竊論處;

  7.出納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個人財物,一經發現,全部沒收;

  8.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錢找零,支付客人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轉借他任;

  9.各營業點收銀員在收取錢,物品等需在帳單,報表上加蓋私章,以示責任;

  10.出納報帳完畢后,須在原始單據上加蓋核銷印章或現金付訖,轉帳付訖印章,以示原始單據已報銷;

  11.收銀員,出納員在操作運作中,收取的假幣及現金的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

  12.核定庫存現金,收銀員周轉金限額(收銀周轉金,實行三班交接),庫存現金,周轉金最高限額,一般只保留3000元(待定),嚴禁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周轉金;

  13.嚴格執行各營業點收銀員,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認真記錄好每班交接情況,嚴格登記;

  14.酒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往來結算而收到的款項,應及時入帳管理和核算,任何人不得拖延,禁止保留帳外公款,公款私存,嚴禁白條抵庫;

  15.實行對庫存現金、周轉金和銀行存款經常性的檢查和突擊性抽查制度(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杜絕弊端發生;

  16.會計人員、收銀員如因工作調整或不需周轉金,必須辦理相關的交接及退款手續,交接時,應有監交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由移交人編寫移交清單,經接交人核對后,必須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三方簽字,一式三份;

  17.嚴禁將客人給予的小費私人占有,若客人給予小費,應將小費投入小費箱中;

  18.嚴禁采購物品及辦理其它業務索要回扣(包括禮品),若供應商、客戶執意要給予回扣(包括禮品),應如數交公;若私自占有,按貪污論處;

  19.嚴禁私賣不屬于酒店的商品及物品、物料,一經發現有此情況,追究當事人及部門經理的責任,并按所持商品或物品物料價格的十倍罰款;

  二.外匯管理制度

  1.外匯的收入支出必須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外匯管理條例"執行,嚴格收支管理工作。

  2.每天營業收入中的外幣,收銀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證一并繳交出納進帳。

  3.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帳憑證,在收到憑證的每二天即委托銀行轉帳。

  4.外匯現金必須當天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通過銀行辦理。

  5.賓客交外幣結帳,一律按當天中國銀行兌換現鈔的匯率折算人民幣,不得擅自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人民幣,必須根據當日外匯牌價兌換。

  6.嚴禁套取外幣,也不得違章代辦兌換手續,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兌換外幣。

  三.借支款項規定

  1.借款包括采購借款、工程借款及業務借款;

  2.酒店各部門凡因零星采購、修理,因公出差等需用款項(包括現金、支票),由用款人填制借支單,詳細說明用途及需借款金額,經部門經理審批,并按借款審批權限,逐級送審;

  3.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原借款單一律存放在財務,會計憑單入帳,借款人須在借款事由完成三天內或一周內(待定),辦理報銷沖抵手續,還款或報銷抵帳時,財務將借款單返還借款人,逾期未辦理的,在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直到扣完為止;

  4.借款人第一次借款尚未報銷,原則上不予辦理再借;

  5.一律不準私人借用公款;

  6.超越審批權限的借款,出納有權拒付,倘若出現越權的借款,出納要承擔全部責任;

  四、發票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發票的管理,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安全保管和正確使用發票,制定如下規定:

  發票的使用

  1.各經營部門只要經濟活動已經發生,收銀員已經收取款項,才能提供稅務發票,沒有發生經營活動,原則上不能對外提供發票;

  2.對于發生經營活動要求多開發票,收銀員應先請示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并規定如下:

  a)房務部:住宿客人要求多開發票,原則上不多開,特殊情況(金額較小不超過10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按10%代扣稅金;

  b)餐飲部:客人消費結帳要求多要定額發票,原則上不能提供,但金額較?。ú怀^500元),由部門經理簽字,并按10%代扣稅金;

  c)沒有消費,客人要求虛開不應給予,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并到財務部辦理;

  發票的領用

  1.發票內部領用由收銀領班統一領用保管,營業點收銀員到收銀領班處領用和注銷;

  2.收銀領班根據所需發票的領用數額,到財務部核單員處領取和注銷;

  發票的保管

  1.發票存根聯由收銀領班集中統一交由財務部核單員;

  2.不能缺頁;

  3.開票錯誤必須連同存根聯一起,三聯同時作廢,并注明"填錯作廢";

  4.不得拆本使用發票;

  五、收銀業務周轉金管理規定

  1.收銀業務周轉金的發放:財務部經理根據業務需要擬定收銀業務周轉金數額(),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發放,并掛前廳收銀處往來;

  2.收銀業務周轉金的使用:收銀業務周轉金是酒店財務部借支給酒店各營業點收款崗的專項款項,只可用于收款找零、支付預收款、外幣兌換等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如有緊急情況需用于其他用途,須經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

  3.收銀業務周轉金的內部控制:由財務部和各使用部門共同控制;

  a)各營業點收款崗的業務周轉金,日常管理由各使用部門收款員負責,并報財務部備案;

  b)各收銀點收銀員需建立業務周轉金每班交接制度,設立交接登記簿,記錄每班交接情況;

  c)各部門指定專人須定期檢查核對本營業點業務周轉金,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d)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各營業點周轉金,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檢查,每月至少檢查四次,月末須將檢查情況向財務部經理匯報;

  4.業務備用金的交回:

  a)如因業務量減少而減少的周轉金,須經財務部經理核準后,應立即通知各收銀點將多余的款項及時交回財務部;

  b)如因業務調整或不需周轉金,收銀員應及時辦理相關的交接手續(需2名監交人在場);

  六、收銀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和《員工


手冊》;

  2.嚴格遵守酒店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3.嚴格按規定的收銀、投幣程序進行操作;

  4.嚴格遵守保險室的管理規定;

  5.嚴格按規定發放鑰匙,并作好相應的記錄;

  6.嚴禁私自兌換外幣,不得挪用周轉金或將周轉金借給他人;

  7.快速、準確地為客人提供結帳服務;

  8.認真做好每一班的交接記錄,并做好相關的信息傳遞;

  9.嚴格按實際消費開具發票,不得多開、虛開發票,不得將空白發票聯撕給客人;

  10.負責填制有關報表,整理營業單據,以便稽核;

  11.對于超出自身職權的事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不得擅自處理;

  12.對本班未能完成的工作應清楚地交于下一班完成;

  13.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班、改班;

  14.對假幣及現金短款,由責任人自行全額賠付,遵循長繳短賠的原則,不得長吞短缺;

  15.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共設備設施,按正常程序操作電腦,積極參加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及專業技能;

  16.未經許可,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和包裹帶入工作崗位;

  17.按時參加財務部及所在部門例會;

  18.尊重上級,服從分配,按時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應收帳款管理制度

  1.應收款項是指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和預付款,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和其它應收款等;

  2.酒店一般采用現金結算方式,避免應收款的發生,如遇特殊情況需賒銷的,應嚴格按照酒店審批程序和權限,并根據購貸方信用確定其賒銷的限額和期限;

  3.酒店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應收款,應積極催收,貫徹誰經辦、誰追款,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保證應收款項順利收回,做好資金回籠;

  4.未經批準擅自給客戶賒銷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責任;

  5.擔保掛帳,只有部門經理以上的人員才能擔保掛帳,擔保人應在單據上親筆簽字,方可生效;

  6.擔保人對自己擔保的掛帳應在一個月內由其本人負責催收結清,財務人員予以配合;

  7.收銀員根據掛帳協議,將帳務作相應處理,及時催收,收到帳款時,將帳款及時交于財務,不得坐支和挪用;

  八、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酒店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全部納入內部核算和管理,并將其實物和價值分開管理,購置固定資產的原始憑證及其有關的合同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的正式文本酒店應至少有兩份,行政辦一份,財務部一份)。對實物的管理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卡片詳細列明固定資產的名稱、單價、預計使用年限、折舊率等,并定期與財務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2.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分級是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酒店內部各部門或各人管理,歸口是指按照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的用途進行管理,各部門設備歸各部門管理,各部門對使用及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確保其安全、完整,加強保養和維護,充分發揮其效用;

  3.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使用部門內部調撥,應由調出部門填制"固定資產交接單",經調撥雙方確認,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辦理財產轉移手續,一份連同固定資產卡片交調入使用部門造冊入帳,另一份作為調出部門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及日后查對;

  4.因個人責任造成固定資產毀損、丟失的,應根據情節的輕重追究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以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5.對于酒店固定資產單位價值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設施設備(如攝像機、投影儀等),應由工程部指派專人保管,進行日常維護,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相應的交接手續;

  6.使用部門因營業或工作需要,需購置新添固定資產應書面提出購置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申請表"(如屬更新,應同時提出原物品處理意見),填報新增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數量、價值呈總經理審批;

  7.已購置的固定資產因閑置需轉讓,應將轉讓固定資產處理報告連同轉讓金交財務部,而財務部根據有效審批報告注銷在冊的固定資產,并作相關的帳務處理;

  8.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并將盤點情況表報送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及毀損、轉讓和報廢的處理,由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或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基本情況及其有關說明送財務部、工程部批示處理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九、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保管管理制度;

  2.酒店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裝訂成冊,并編寫時間和編號;

  3.會計檔案應為本酒店財務工作提供便利,外單位借用時須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和總經理批準,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并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借出,且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會計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禁損毀、散失和泄密;

  十、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酒店所有物資應按類別分別管理;

  2.倉管員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工作職責,保管好所有物資,并登記物資明細帳,做好進倉物資的驗收及出庫物資的發貨;

  3.對所有物品帳卡都需設置"最高存量、最低存量",以利于庫存物資的存量管理;

  4.所有倉庫物資需經財務部、使用部門、采購員三方同時在場驗收后方可入庫;

  5.各類鮮貨、蔬菜到貨時,必須認真清點、過秤(安排專人監秤)并做好記錄;

  6.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質量要求及規格、數量等與"申購單"上的要求,不符的物資,拒絕進倉,并及時向采購部經理報告;

  7.任何一種物資出倉須憑申領部門經理、采購部門經理簽字的"申領單"方可發貨,一并開出"領料單",領貨人必須在領料單上簽字;

  8.存貨物資要貫徹執行"先進先出"定期每月翻堆的倉庫管理規定;

  9.要節約倉容,合理使用倉容,根據物資的類別、特點分堆存放;

  10.倉庫保管員對倉庫所儲存的物資,必須按固定堆存存儲,并在物資所在的貨位上設"貨品卡"凡出入倉物資,應予當天在貨品卡上登記并結出存貨數,以便與物資明細帳相核對;

  11.存倉的物資必須做到物卡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每月末倉管員應根據物資明細帳記錄的收付發生額和余額數字,編制"收、發、存盤存報告表"報送財務部;

  12.倉管員對所保管的物資應經常檢查,對滯存在倉庫時間較長的物資,要主動向部門經理反映滯存情況,對倉庫物資,發現霉變、破損或超保質期的,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以便采購部及時調換;

  13.建立健全倉庫盤存制度,每月盤點一次,盤點前倉管員應將本月入庫和發出的物品數量全部入帳,做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4.除按酒店規定辦理貨物出倉手續外,任何人不得私拿倉庫物品離開倉庫,違者按偷竊處罰;

  15.倉庫對任何部門均應按正式出倉手續方可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的做法,嚴禁用白條作為出庫憑證抵作庫存,發現白條抵庫,一律由倉管員負責,特殊情況,須總經理簽字批準;

  16.保證倉庫物資安全,倉庫發貨必須在倉庫辦公地方發貨(門口),不得在倉庫內發貨;

  17.對于盤盈、盤虧及毀損的存貨,應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如屬責任事故,追究過失人的責任;

  18.倉庫物資在發貨地點由領貨人點驗離開后發生的短缺,由收貨方自負,倉庫不負補償責任;

  19.庫房要做到三無(無鼠、無蚊、無蟑螂),地面要干凈,無積水,無垃圾,貨架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無浮土、灰塵;

  20.商品入庫時,廠家及供應商附送的贈品,應及時入庫入帳


,不得私人占有;

  21.凡倉庫包裝廢舊物資變賣時需有證明人在場,變賣款項應及時上繳財務入帳;

  22.財務部有權對領用的物品物料進行追蹤檢查,各部門不得隱瞞拒絕檢查。

  十一、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為商品和物資保管重地,除倉管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管員的陪同下進行,不能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3.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5.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6.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7.倉庫應定期每月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十二、倉庫防火安全制度

  1.倉庫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攜帶火種進入倉庫(設置明顯的告示牌);

  2.倉庫門口及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雜物,要保持通道暢通,周圍不得堆入易燃易爆物品;

  3.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同其他庫房混用;

  4.庫內物品要碼放整齊,不得過高、過寬,物資須距電線、燈泡50厘米以上,燈泡不超過60瓦,嚴禁亂拉臨時電線;

  5.倉庫保管員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器材擺放位置及有效期;

  6.如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7.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8.倉庫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隱患,切斷電源,鎖好門窗方可離開。

  十三、酒店廢品處理制度

  1.廢品的范圍:玻璃酒瓶、啤酒瓶、罐頭空殼、廢紙、紙盒、舊報刊、廢舊塑料紙、廢舊麻袋、破毛巾、破桌布、住客掉棄的舊爛衣物、以及餐廳的獸骨等;

  2.各部門搜集的各種廢品統一交由倉庫處理,金額全額上交財務(需有二人以上為證);

  3.倉管部在收到各部門送到的廢舊物品時,應做出登記,注明品名、數量,逐月按各部實交廢舊物品匯總數量;

  4.各種廢舊物料(屬酒店設備方面)的處理收入,要沖銷營業成本,其余廢舊物料作廢品收入,作為全酒店統一分配;

  十四、財務部例會制度

  建立財務部例會制度是了解問題、解決問題、加強內部垂直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的必要措施,為使例會規范化,特擬定以下制度:

  1.部門例會:

  1)時間:原則上定為每周五17:00點(如遇到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由財務部經理主持,會計、出納、核單員等全體財務部人員參加。

  3)內容:

  a.財務經理傳達酒店例會有關會議精神。會計、出納、核單員匯報近期工作情況,交辦事情的落實情況以及工作中出現的有待解決的問題。

  b.財務經理總結一周工作情況并布置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2.收銀員會議:

  1)時間:原則上為每周五15:00(如遇特殊情況另作調整);

  2)參加人:核單員、出納、收銀員及其所在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

  3)主題:協調會議

  雙方反映一周的工作情況,提出須與其他部門協調、溝通的問題以及工作中有待解決的問題。

篇2:公司財務部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公司財務部工作制度及崗位職責

  一、財務部工作制度

  在**公司各項財務會計制度的指導下,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財務內控制度,搞好財經管理工作。

  1、資金預算制度

  (1) 根據采購任務建立采購資金預算制度,逐月編制資金預算表及上月實際與預計比較的資金運用表。并按規定呈送相關部門掌握采購資金的運用情況。

  (2) 協助中心主任籌措調度好資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存款余額等編制“銀行借款明細表”呈中心主任審核作為決策的參考。

  2、資金控制制度

  根據采購資金計劃做好日常采購中的資金控制制度。達到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

  3、財務控制制度

  (1)應隨時核對零用金與庫存現金,并維持最少額度。

  (2)各項支出要以核準的合同或訂單為依據并分責辦理。

  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嚴格按支票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項付款憑證一經支付,應即加蓋付訖(或轉訖)章。以防重復支款。

  財會人員要相互制約。出納與會計、財務主管與會計主管、收款與賬務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定期舉行資產的全面盤點,一般一年一次。盤點結果呈報中心主任核準后作賬務處理。不得擅自對盤盈或盤虧資產處理。

  財務人員處理業務盡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項書面管理手冊規定制度。

  4、財務內部稽核制度

  (1)中心主任或部主任指定專人執行稽核工作。主要稽核范圍為賬務和財務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項目。

  (2)稽核人員對所審核的事項負責任,應保守秘密,寫出稽核報告呈各有關領導。

  (3)賬務的稽核遵照賬務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4)財務的稽核嚴格按其財務制度和規定進行。

  (5)其他稽核按相關規定進行。

  5、采購物料付款制度

  (1)財務部門在接到采購部傳來的“合同(或訂單)”“材料驗收報告表”,應與發票核對無誤后辦理付款。

  (2)如果屬分批驗收的,財務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驗收報告表后,按前次程序辦理。

  (3)對于購入材料須試車檢驗者,其訂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規定辦理付款;未訂合同部分,依采購部門呈準的付款條件辦理付款。

  (4)短交應補足者,財務部門依照實收數量給予付款。

  (5)超交者應經部主任核實后依實收數量進行付款,否則僅依定貨數付款。

  (6)財務部付款時按照支款審批程序規定辦理,辦事人員不得拖延。

  6、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本中心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逐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證、審核、記賬、主管)裝訂后移送專人保管,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檔案,須經中心主任批準。

  崗位職責

  7、部主任負責組織本中心的下列工作

  (1)主持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

  (2)有效的使用資金。

  (3)進行采購成本費用的預算、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中心有關部門降低消費,

  (4)節約費用,

  (5)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

  (7)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項采購供應活動的經濟分析。

  (8)嚴格財經紀律,

  (9)規避財務風險,

  (10)協助中心主任搞好資 金制度。

  (11)承辦中心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8、會計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會計法》及集團公司、平朔總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2)組織好會計核算工作。

  (3)按照公司的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促進各項經濟指標的實現和完成財務會計工作任務。有效的組織會計日??刂婆c監督,實行會計指標歸口分級管理層層落實,嚴格控制和監督各項費用的支出。

  (4)建立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公司業務的特點、管理的要求和會計業務的實際,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合理組織會計核算工作。并加以控制,確實發揮各項制度的作用。

  (5)負責財務報表、費用支出報表、年度決算報表的組織編報工作。

  (6)負責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經營成果的考核工作;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和原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7)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職工素質,堅持原則,積極配合各業務部門的工作。

  9、資金主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嚴格按照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2)負責采購中心運營資金的籌集及管理工作,制定資金使用計劃、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協助部主任搞好資金的管理。

  (3)負責資金的核算與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經常了解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合理調動資金,組織和利用閑散資金參加周轉,盡量減少銀行貸款。

  (4)組織搞好資金賬表的綜合分析工作,按月、季、年度定期編寫資金分析說明。對資金占用情況整理出有數據、有原因、有改進措施的書面報告,并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5)負責組織采購中心的所有的貨款的回收工作。

  (6)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4、結算主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及財務會計制度,

  (2) 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協助部主任搞好結算業務。

  (3) 具體負責與用料單位材料款項的結算工作,及時回收款項,并按月編制材料結算月報表。

  (4) 組織編制實際用料比較表,分析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

  (5) 負責組織審核憑證,監督各種結算方式,檢查其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

  (6) 及時掌握備用金的情況,嚴格控制管理好備用金。

  (7) 及時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進行清理,保證資金安全。

  (8) 負責組織工資的核算、發放及各種附加費的計提工作,及時提供勞動工資計劃分析資料。

  (9) 完成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5、 出納員的崗位職責

  (1) 掌管“中心”各種貨幣資金業務。

  (2) 辦理銀行結算現金收支業務。

  (3) 掌握庫存現金和各種票券。

  (4) 登記現金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5) 匯總銀行結算往來賬戶收支和庫存現金收支,

  (6) 核對雙方往來金額。

  (7) 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6、材料核算、稽核崗位職責

  貫徹有關材料核算的制度和規定,負責“中心”所屬部室材料核算業務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材料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

  負責材料、配件、設備等物資的進料報銷簽收轉賬及余額核算工作。

  負責材料核算會計憑證的填制,按時提供產品的材料耗用情況。

  審核材料采購原始憑證,加強采購業務的結算工作。

  負責有關材料配件設備等明細賬的記賬、結賬、清帳工作。

  辦理售出材料的結算轉賬。

  督促清理各種在途材料和估價材料。

  協同有關部室辦理材料配件盤盈、盤虧、報損的審批手續。

  負責材料明細賬等的整理、編號、裝訂、歸檔工作。

  7、流動資金核算崗位職責

  協助部主任做好流動資金管理與核算工作,落實安排流動資金使用計劃。

  按年、季、月分別編制流動資金計劃和銀行借款計劃。

  負責流動資金調度,組織流動資金供應,考核流動資金的使用效果。

  上繳各種款項,及時辦理解交手續。

  負責流動資金核算,編制流動資金報表,正確反映資金動態。

  辦理有關流動資金的報批手續。

  對盤盈、盤虧、損毀的流動資產,按規定審批手續進行賬務處理。

  8、結算崗位職責

  建立其他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度對購銷業務以及的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往來款項,需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續制度及時清算。

  辦理其他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對購銷業務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要及時催收結算;應付、暫收款項,要抓緊清償,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處理。

  加強備用金借款的管理,要及時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對預借的差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余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要按規定的開支標準嚴格審查有關支出。

  負責其他往來結算的明細核算,對各項往來款項設置明細帳,根據審核后的記帳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并經常核對余額,隨時列表,并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9、工資核算崗位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工資政策,會同勞資部門制定和貫徹工資核算辦法。

  參與制定工資計劃,監督工資基金的使用,參與工資計劃的編制工作。

  組織中心各部室工資和獎金的計算、發放工作。

  負責工資的結算與分配的核算工作。

  做好工資臺帳和應付工資明細帳的登記工作。

  及時考核勞動工資計劃的使用情況,及時提供勞動工資計劃分析資料的報表。

  負責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計提等工作。

  10、總帳報表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正確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會計賬戶和會計賬簿,

  (3)建立健全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4)及時做好總賬和有關明細賬的登記工作,

  (5)做好各項財務結算工作。

  (6)按時編制財務報表,

  (7)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

  (8)具體組織上報全部財務會計報表。

  (9)督促出納及時繳納各項應交款項,

  (10)督促有關會計做好往來款項的清查。

  (11)按月總結財務活動,

  (12)按時編制提供財務分析報表及資

  (13)按月(或季、年)度整理、裝訂各種會計檔案資料,

  (14)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

  (15)保管好有關會計資料。

篇3:房地產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房地產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廣利,保證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借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保證各項經濟指標實現。

  第四條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每年各項原始資料,促進公司經濟效益逐年提升。

  第五條負責對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六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并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落實工作。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限根據公司的營收情況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公司的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正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 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1、對貫徹執行公司財經制度,規章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2、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負責。

  3、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負責。

  4、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途中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5、對公司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破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6、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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