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團員工辭退與辭職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后勤集團員工管理,規范集團員工辭退與辭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非在編員工的辭退與辭職管理。
在編員工的辭退與辭職管理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集團各單位對于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以及違反集團、本單位管理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員工有辭退的權力。
集團各單位禁止錄用因違反集團、各單位管理規定、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
第四條 各單位員工有主動提出辭職的權力。
第五條 各單位依據本制度制定相應工作細則,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章 辭退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可以給予辭退: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任職條件者。
?。?)經考核,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要求,經調崗試用仍達不到崗位工作標準者。
?。?)全年工作績效考核出現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者。
?。?)一年內出現記過超過2次(含2次)者。
?。?)全年曠工累計超過3日(含3日)者。
?。?)因工作失誤造成單位、集團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者。
?。?)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各單位根據相關管理規定需要辭退者。
第四條 各單位辭退員工時,必須依據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處理。
第八條辭退員工工作由各單位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部門或工作人員負責。各單位必須明確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以及辭退員工的工作程序,并嚴格按照本單位規定的工作程序辦理員工辭退工作。
1、嚴禁各單位的下屬部門或班組直接辭退員工。
2、各單位按規定辭退員工時,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送達本人,被辭退員工應簽名、注明日期。
3、應給予經濟補償的,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在與當事人協商的基礎上,給予合理經濟補償。
4、被辭退員工必須及時辦理各項辭退手續。
第九條被辭退員工對本單位辭退處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辭退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申訴;如對本單位調解不服的,可以向集團勞動爭議調解小組提出申訴;如對調解結果仍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勞動法》有關規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條 被辭退員工無理取鬧或糾纏單位、集團領導并嚴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提交學校保衛部門按照相關治安管理處罰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辦完辭退手續后,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應在1周內登記、匯總,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辭職管理
第十二條 員工主動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本單位負責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辭職申請書,經直接領導簽署意見,送交本單位負責部門審核。
第十三條 員工辭職申請被批準后,應及時辦理辭職手續。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根據與該員工所簽訂勞動合同的約定,確定是否需向該員工收取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 員工辦完辭職手續后,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應在1周內登記、匯總,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篇2:X藥業辭職辭退制度
**藥業辭職與辭退制度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 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 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篇3:華為員工辭職辭退制度實施細則
華為員工辭職、辭退制度實施細則
對于公司員工辭職、辭退的管理、控制規定如下:
一、定義
1、辭職:公司員工根據個人意愿或因勞動合同期滿不愿意續簽合同而辭去工作的行為。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辭退:公司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或聘用協議,事先不必征得員工同意而單方面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包括結束試用、除名或開除、辭退等情況。
符合下列情況者,部門主管可提出辭退建議:
?。?)以欺詐、虛假等手段,欺騙公司并被查實的。
?。?)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在公司內部找不到或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
?。?)參加崗位適應性再培訓后考核仍不合格。
3、自動離職: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三天以上的行為。辭職、辭退員工未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離職手續者,原則上人力資源部亦會將其轉為自動離職。
二、內容:
辭職申請審批或辭退員工報告審批、工作移交、部門離職結算、財務結算、工資結算。員工自動離職,部門主管和部門考勤員需在員工自動離職之日起5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自動離職報告單》,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后,辦理其離職手續。
三、審批程序:
1、辭職:員工填寫《辭職審批表》,提出辭職申請,經所屬部門主管、一級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交。
2、辭退:部門主管提出建議并填寫《員工辭退建議及評申報告單》,經上級主管核實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核實并簽署意見,送總經理審批??偨浝砼鷾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擬辭退人員所在部門安排工作移交。
四、工作移交:
部門主管收到審批合格的《辭職申請表》或《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辭退員工建議及評申報告單》后,須盡快安排離職員工進行工作移交,并填寫《工作移交情況表》工作移交內容包括:工作內容、文件、資料、檔案、客戶關系移交,所有移交工作須有詳細的書面記錄,使移交后的工作能夠順利進行?!豆ぷ饕平磺闆r表》須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部門考勤員確認其離職日期。員工必須在自辭職或辭退批準后十日內辦理完畢工作移交并歸還工卡至人力資源部。
五、財務結算
員工憑《離職手續移交表》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未報銷事項,到固定資產管理員處辦理資產移交工作,經相關部門主管審批后須在《離職手續移交表》上簽署意見。
六、工資結算
在工作移交及財務結算完畢后,員工持審批后的《離職手續移交表》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工資結算。
七、本細則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附頁:員工辭職流程圖
員工辭退流程圖
自動離職手續辦理流程圖
《離職手續移交表》
《工作移交情況表》
《辭職申請審批表》
《員工辭退建議及評審報告書》
《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