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黨支部發展黨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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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黨支部發展黨員程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黨支部發展黨員程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二條 黨支部發展黨員的歸口管理部門為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本黨支部黨員發展的相關工作。

  第三章確立入黨積極分子及培養教育考察第三條 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要明確申請入黨的資格,鄭重莊嚴地向黨組織遞交一份規范的入黨申請書。主持人(單位)申請人。

  第四條 與申請人談話:黨支部接到申請人的申請書,要專門安排進行談話。談話人要做好準備,嚴肅認真地教育申請人端正入黨動機,自覺接受和爭取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經受黨組織的考驗。主持人(單位)黨支部書記或委員。

  第五條 初步培養教育和考察:黨支部、黨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初步培養、教育和考察,幫助申請人以實際行動爭取入黨。主持人(單位)黨支部黨小組。

  第六條 討論推薦重點培養對象:各黨小組討論推薦重點培養對象,并將小組意見如實上報黨支部。主持人(單位)黨小組。第三章制定發展計劃

  第七條 確定重點培養對象:在黨小組討論推薦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要根據黨支部內外群眾的意見和申請人的條件,討論確定重點培養對象。主持人(單位)支委會。

  第八條 確定培養聯系人:培養聯系人必須由黨性強、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的正式黨員擔任。培養聯系人要明確自己的職責。黨支部、黨小組要充分發揮培養聯系人的作用。主持人(單位)支委會黨小組。

  第九條 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申請人被確定為重點培養對象后,黨支部要及時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入黨積極分子的檔案要收集保存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調查證明材料、政審材料、以及培訓卡、預審表等有關材料。主持人(單位)支委會。

  第十條 對重點培養對象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黨支部、黨小組和培養人要認真負責地加強對重點培養對象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培養人要定期談話,并向黨支部匯報培養情況;黨支部要組織他們聽黨課和參加一些黨的其他活動;定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入黨積極分子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主持人(單位)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

  第十一條 討論推薦計劃發展對象:培養聯系人向黨小組匯報培養情況并提出意見,黨小組討論提出計劃發展的意見報黨支部。主持人(單位)黨小組 。

  第十二條 確定計劃發展對象:黨支部在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后,專門召開支委會,確定年度計劃發展對象,及時報告上級黨委。主持人(單位)黨支部。

  第十三條 政審:黨支部要明確政審的內容和方法,認真進行政審,并寫出政審綜合材料。主持人(單位)黨支部。

  第十四條 繼續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對計劃發展對象繼續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調整。主持人(單位)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

  第十五條 對計劃發展對象進行培訓:列入計劃發展對象的入黨積極分子在入黨前要參加工貿公司黨委組織的系統培訓,凡是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基本路線;培訓時間不少于40學時;培訓要有針對性,方法要有靈活性。通過培訓,要使他們對黨的性質、綱領、任務、宗旨、紀律和黨員標準,黨在新時期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有更加明確的認識和深刻的理解,進一步端正入黨動機,牢固樹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的崇高理想和堅定信念。主持人(工貿)黨委工作部。

  第十六條 討論推薦發展對象:黨小組根據計劃發展對象的成熟情況,及時討論向黨支部推薦發展對象。主持人(單位)黨小組。

  第十七條 確定發展對象:黨支部通過征求黨內群眾的意見,專門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會后將發展對象的情況連同本人檔案及時上報黨委。主持人(單位)支委會。

  第十八條 上報預審:黨委組織部通過預審,形成書面材料,提交黨委會審定。主持人(單位)組織部。

  第十九條 審定發展對象:黨委審定后,由組織部及時通告黨支部履行入黨手續。主持人(工貿)黨委第四章履行入黨手續第二十條 確定入黨介紹人:經上級黨委預審原則同意后,要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介紹人可以由黨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請人約請。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介紹人要向黨組織和本人負責。主持人(單位)黨支部申請人。

  第二十一條 填寫“入黨志愿書”:黨支部發給申請人《入黨志愿書》,對申請人再次進行忠誠老實教育,并指明填寫《入黨志愿書》的要求。申請人填寫《入黨志愿書》要在入黨介紹人的具體指導下,實事求是地逐項填寫。介紹人要實事求是地對申請人的成長進步情況進行全面的綜合分析,指出優、缺點認真填入表中,并負責地填寫自己的意見。主持人(單位)黨支部申請人介紹人。

  第二十二條 討論研究發展意見:

  (一)黨小組、支委會審查《入黨志愿書》;

  (二)各黨小組討論發展意見;

  (三)支委會討論提出發展意見,并確定支部大會時間。

  (四)主持人(單位)黨小組支委會。

  第二十三條 討論接收申請人入黨:

  (一)主持人宣布議程,報告出席會議黨員人數和會議是否有效;

  (二)


發展對象宣讀《入黨志愿書》;

 

  (三)介紹人介紹情況,發表意見;

  (四)黨小組介紹情況,發表意見;

  (五)支委會發表意見;

  (六)與會黨員討論,發表意見;

  (七)支委會綜合討論意見;

  (八)黨員表決,作出決議;

  (九)被發展對象表態。

  (十)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二十四條 填寫支部大會決議:

  (一)到會黨員情況;

  (二)根據章程規定的黨員條件扼要說明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

  (三)支部大會的意見;

  (四)通過決議的情況和日期。

  (五)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二十五條 上報審批:黨支部將《入黨志愿書》連同發展對象的全部檔案材料一并報

  上級黨委組織部,提交黨委審批。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

  第二十六條 指派專人談話并審查:

  (一)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對《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二)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三)黨委指定一名黨委委員要直接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

  (四)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二十七條 審批預備黨員:在聽取匯報的基礎上,黨委集體討論審批;要對發展對象逐個

  進行審議和表決并作出審批決定。將意見填入《入黨志愿書》,填發《接收預備黨員通知書

  》,登記造冊。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二十八條 宣布批復編入組織: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宣布上級黨委的批復,支部書

  記向黨員介紹支部情況,提出要求,編入黨小組。填寫卡片,登記造冊。做好二十八周歲以

  前保留團籍青年工作。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二十九條 組織新黨員宣誓:組織預備黨員面對黨旗舉手宣誓,會場要莊嚴,主席臺

  懸掛黨旗和會標。

  (一)黨組織負責人致主持詞,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黨時間;

  (二)宣誓人列隊肅立,隨領誓人跟讀,最后報出自己的姓名;

  (三)上級黨組織代表講話;

  (四)黨員代表發言;

  (五)黨組織負責人總結發言。

  (六)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五章預備黨員管理、培養、教育、考察、轉正第三十條 對預備黨員進行管理、培養、

  教育、考察:

  (一)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二)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

  (三)進行共產主義理想教育;

  (四)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在實踐中鍛煉;

  (五)針對性地進行教育;

  (六)預備黨員執行黨的決議,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履行黨員義務,行使黨員權利的情況;

  (七)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

  (八)預備黨員每月匯報一次思想;

  (九)每季度對預備黨員進行一次考察寫實。

  (十)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三十一條 提出轉正申請:預備期屆滿后,預備黨員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著

  重寫清在預備期的表現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三十二條 討論審查并提出意見:黨支部責成預備黨員所在黨小組組織黨員對其在預

  備期的表現認真進行討論,并提出能否按期轉正的意見。黨支部根據本人的申請和考察情況

  ,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主持人(單位)黨小組支委會。

  第三十三條 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問題:

  (一)主持人宣布議程,報告出席會議黨員人數;

  (二)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

  (三)黨小組介紹情況,發表意見;

  (四)支部委員報告情況,發表意見;

  (五)與會黨員討論;

  (六)黨員表決,作出決議;

  (七)上報審批。

  (八)主持人(單位)支部大會。

  第三十四條 審查審批:

  (一)進一步審查預備黨員對黨是否忠誠,材料是否齊全,入黨手續是否完備,入黨程序是否

  符合章程規定;

  (二)進一步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三)黨委要嚴格審查預備黨員的全部材料,聽取組織員和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召開會議集體

  討論審批。

  (四)主持人(工貿)黨委。

  第三十五條 預備黨員轉正批復:黨委討論預備黨員轉正后,黨委書記要認真填寫批復

  意見,并注明黨齡起始時間和z預備期的起止時間。主持人(單位)黨委。

  第三十六條 與新黨員談話: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的審批結果后,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

  談話。教育其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主持人(單位)黨支部書記。

  第三十七條 入黨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后,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

  請書、政審材料、教育考察等有關材料歸入黨員檔案,交工貿公司黨委工作部統一保管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程序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程序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及工貿公司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程序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篇2:公司發展黨員辦法

  公司發展黨員辦法

  第一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原則和基本要求

  (一)方針: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

  (二)原則: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三)基本要求:堅持黨員標準,嚴格工作程序;堅持教育引導,做好基礎工作;堅持“培訓原則”,把生產經營骨干分子培養和發展為黨員;原則上在本企業工作兩年以上,且簽訂了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或者發展對象應是上一年度員工績效考核中,個人排名必須在本部門(項目)處于前列,或者在全公司專業系列范圍內處于前半數以內。

  第二條 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教育

  (一)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

  1、組織談話。黨支部對遞交了入黨申請書的同志,應由支部書記、組織委員或其他支部委員與其談話,鼓勵其政治上進步。

  2、征求意見。黨支部在聽取申請人所在黨小組討論意見、所在單位領導評價和黨內外群眾反映的基礎上,結合申請人的工作業績和績效考核結果,對其作出全面評價。

  3、召開支委會討論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要注重從生產經營骨干中確定。

  4、黨(總)支部將討論意見與公司黨委工作部溝通,并發給《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

  1、要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了解并負責的向黨組織匯報培養對象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況,并定期填寫培養人意見,入黨積極分子成熟的時刻,向組織推薦為重點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如培養聯系人因故不能繼續擔當培養聯系人,黨組織應重新指派正式黨員接替。

  2、支部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檔案。內容包括:①入黨申請書②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③思想匯報④自傳⑤團組織推優表⑥鑒定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支委會討論意見、政審結論)⑦支部綜合培養考察報告。

  3、入黨積極分子入黨前須參加短期的集中培訓。由公司黨委工作部牽頭,黨(總)支部配合,每年根據需要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時間為3-5天,經考試合格,頒發結業證書。

  (三)入黨積極分子的管理

  1、入黨積極分子由所在黨(總)支部負責日常的教育管理,公司黨委工作部門負責全面管理。

  2、黨(總)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公司黨委工作部門每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

  3、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在聽取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未設支委會的由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列為發展對象。

  4、新增的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須及時報公司黨委工作部門備案。

  第三條 接收預備黨員前的工作

  (一)確定入黨介紹人。黨支部指定或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2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

  入黨介紹人主要任務: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權利、義務,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以及經歷等情況,并向黨組織匯報。

  2、指導被介紹人規范的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介紹人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的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3、負責被介紹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的繼續培養工作。

  (二)做好發展對象的政審工作。政審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及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政審通過同本人談話、查閱檔案及函調等方式進行。

  (三)填寫《入黨志愿書》。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須經公司黨委同意,并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進行?!叭朦h志愿”欄應突出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等內容的陳述。

  (四) 支委會要認真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其他材料,并報公司黨委工作部門審查確認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第四條 支部大會討論接受預備黨員的步驟

  (一)支部書記(組織委員)主持會議,清點到會正式黨員人數,宣布大會主要議程,指定人員作好大會紀錄。

  (二)入黨申請人結合《入黨志愿書》的自填內容,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三)入黨介紹人介紹申請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四)黨小組長向支部大會介紹對入黨申請人的培養考察及小組討論情況。

  (五)支委會向支部大會報告對入黨申請人審查的情況。

  (六)與會黨員就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發表意見。

  (七)與會正式黨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并形成決議。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受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未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

  (八)申請人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支部大會決議表述的內容:

  1、會議召開的時間。

  2、對入黨申請人的基本評價。包括申請人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工作業績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對照黨員標準存在的不足等。

  3、會議表決情況。包括應到會黨員數和實到會黨員數及有表決權的黨員數,表決中“同意”、“不同意”、棄權的黨員數。

  4、署名及日期。在正文下方要寫上支部全稱和完整的年月日,黨支部書記要在指定的地方簽名并蓋章。

  (九)支部大會同意接收為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由其所在黨支部將其相關情況在其所在單位張榜公示5-7天,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

  (十)對擬接收為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公示期間未發現問題,黨支部要在公式后7天內將《入黨志愿書》及培養考察檔案報公司黨委審批。

  (十一)對支部大會討論表決未通過的申請人,黨支部要及時幫助其查找原因,促其改正。如二次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其間隔時間應不少于6個月。

  第五條 召開接收預備黨員支部大會的注意事項

  (一) 要保證出席人數。如果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未超過支部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支部大會應該擇期舉行。

  (二) 申請人及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如申請人不能參加會議或兩名入黨介紹人不能參加會議時,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如一名入黨介紹人不能參加會議,在會前已將被介紹人的情況向支部作了負責的報告,可以召開支部大會。

  (三) 開會前,支委會要通知支部全體黨員。開會時,主持人要引導大家充分發表意見。

  (四) 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第六條 預備黨員的審批

  (一)公司黨委工作部對擬接收的預備黨員的材料應在收到材料后的30日內審查完畢。

  (二)專人談話。公司黨委要指派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同擬接收的預備黨員談話,作進一步考察,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的能否入黨的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相應欄內。

  (三)黨委會審批。對預備黨員的審批,自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不能超過3個月,且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審批預備黨員2人以上的,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四)支部宣布。對批準為預備黨員的,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未獲批準入黨的,黨支部要及時做好思想工作。

  第七條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

  (一)黨支部應將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煉,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按時按要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預備黨員每個季度應向支部進行書面的思想匯報。

  (二)黨支部要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黨員培訓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

  (三)預備黨員須面對黨旗宣誓。入黨宣誓儀式,可由黨(總)支部、公司黨委組織進行,黨(總)支部組織時上級黨組織派人參加。

  第八條 預備黨員的轉正

  (一)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15天前,向所在黨(總)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總)支部應在其預備期滿后一個月內,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

  (二)本人提出轉正申請后,應由所在黨小組討論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支委會研究并形成統一意見的基礎上,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公司黨委批準。

  (三)公司黨委對黨(總)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在3個月內審批。

  (四)預備黨員轉正后,黨委工作部應將其《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政審等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九條 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集中培訓制度。未經短期集中培訓和黨組織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工作的,原則上不能提交黨支部大會討論其入黨問題。

  (二)政審制度。入黨積極分子被確定為發展對象后,要對其進行政治審查,政審工作由各黨(總)支部實施。

  (三)共青團“推優”制度。28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使“推優”工作成為黨組織發展青年黨員的主要渠道。

  (四)組織談話制度。在發展黨員工作的下列不同時期,必須由黨組織進行專門談話;一是要求入黨的同志第一次遞交入黨申請書之后;二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時以及填寫《入黨志愿書》前;三是公司黨委審批前;四是批準(或未批準)接收為預備黨員時以及批準(或未批準)轉為正式黨員時。通過談話,保證要求入黨的同志在入黨過程中的重要階段,能及時得到黨組織的教育指導和關心幫助。

  (五)檔案接轉制度,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因工作變動發生轉移,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將培養教育考察檔案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

  (六)公示制度。發展新黨員,以黨(總)支部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黨委審批之前公示。公示一般以單位進行。

  (七)審查制度。公司黨委批準前,由黨委工作部門負責對擬接收的預備黨員的入黨資料及程序進行審查。要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引導和指導,對新發展黨員的結構情況進行宏觀調控。審查資料包括:《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團支部推薦意見、政審材料、培訓證、公示情況報告單等。

  (八)審批制度。公司黨委負責接收預備黨員以及預備黨員轉正的審批。審批中,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把關。

  (九)責任追究制度。發展對象沒有經過公示的,黨(總)支部不得上報,黨委不得審批。對違*章規定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欺騙組織的人或事,一經發現,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篇3:(中學)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中學(學校)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1、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機構,慎重發展”的發展黨員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

  2、對入黨積極分子要進行馬列主義、*思想、*理論、“***”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等,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

  3、支部要指定一至二名正式黨員作為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并吸收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采取定期培訓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和教育。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才能列為發展對象,支部要嚴格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

  5、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支委會要嚴格審查,并提交黨員大會討論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6、接收新黨員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程序辦理,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并上報直屬黨委。

  7、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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