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標管理和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傷亡事故率嚴格按零目標管理,即全年不發生重傷、四級及四級以上傷亡事故;
2、減少輕傷事故,輕傷率<8‰;
3、確保主管部門對項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工地達標率>40%。
二、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對象:
1、公司安全管理網絡所有成員部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項目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管生產)、安全員。
三、年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對公司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分級控制。
2、各項目部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把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3、項目經理要組織本項目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安全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徹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4、公司質安部作為安全專職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項目的安全管理,在檢查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部有權責令停產整頓,對項目部不稱職的安全員有權建議撤換。
5、項目部的安全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安全防護用品及時組織購買和發放。
6、各項目部在各項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7、公司對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各項目應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指標的控制在公司下達的指標范圍內,保證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8、各項目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嚴格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
9、發生各類事故后,各項目經理要按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各項救援搶救工作,保證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
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考核與獎懲嚴格按項目承包內部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篇2: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
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安全經營工作順利開展,調動廣大從業人員安全經營的積極性,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1、力爭全年無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2、力爭全年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
二、獎懲制度
1、本單位鼓勵職工進行安全經營,對在安全經營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者給予物質、精神獎勵。
2、根據不同崗位的需要,本企業對各個崗位的工作進行細分,實施目標管理,對完不成目標管理或造成重大事故者,從嚴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