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磚基礎施工要點
1、磚基礎大放腳一般有兩種構造形式,即等高式和間隔式,大放腳部分一般采用一順一丁砌筑法,每個步距至少錯開14磚長。大放腳的最下一皮及每個臺階的上面一皮應砌丁磚。
2、不同深度基礎砌筑時,應先砌深處,后砌淺處。在基礎高低相接處要砌成踏步式,踏步的長度應不小于1m,其高度不大于0.5m。
3、基礎的接槎,應留成斜槎,不應留直槎,接槎高度不宜超過1.2m。
4、通過基礎的管道上部,應根據地基情況預留一定的沉降空隙。
5、在室內地面以下,室外散水坡(或明溝)頂面以上的砌體內,應鋪設防潮層,標高為-0.06m,如設計無具體規定,宜用1:2.5水泥砂漿內摻防水劑,其厚度一般為20mm。
二、磚墻砌筑要點
1、砌體的排磚應上下錯縫,內外搭砌,以達到拉結及整體性好的目的。實心磚體常用的一順一丁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的砌筑形式,一般能滿足以上要求。由于清水墻要求由下到上不改變砌法,所以排磚時要考慮門窗洞口及其它一些構造變化處,一般采用所謂"順磚頂七分頭(34磚長),丁磚排到頭"的排磚方法。磚柱及小垛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2、磚砌體的豎向灰縫宜采用擠漿或加漿方法,使其砂漿飽滿,嚴禁用水沖漿灌縫。實心磚砌體水平灰縫砂漿飽滿度不得低于80%。
3、砌體的施工,應設置皮數桿,并根據設計要求,磚、石規格和灰縫厚度,在皮數桿上標明皮數及豎向構造的變化部位。皮數桿一般應立在墻的大角處、內外墻交接處、樓梯間及洞口多的地方。決定皮數桿上劃出的磚層厚度的方法是:在進場的磚中抽取10塊磚樣,量出總厚度,取其平均值,再加灰縫厚度,即為皮數桿上磚層的厚度?;铱p厚度的要求為8~12mm,根據季節要求(一般常溫取10mm,冬季取8mm)和板梁高度確定選用適宜厚度,使其符合要求標高。
4、磚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實心磚砌體的斜槎長度不應小于高度的23。如臨時間斷處留斜槎確有困難時,除轉角處外,也可留直槎,但必須做成陽槎,并加設拉結筋。拉結筋的數量為,每12cm墻厚放置1根直徑6mm的鋼筋,間距沿墻高不得超過50cm,末端應有90°彎鉤。
5、隔墻與墻或柱如不同時砌筑而又不留成斜槎時,可于墻或柱中引出陽槎,或與墻或柱的灰縫中按上條要求預埋拉結筋。
6、每層承重墻上的最上一皮磚應用丁砌層砌筑,在梁或梁墊的下面,磚砌體的臺階水平面上以及磚砌體的挑出層(挑檐、腰線)中,也應用丁砌層砌筑。本條所指的丁砌層應用整磚砌筑。
7、磚柱和寬度小于1m的窗間墻,應選用整磚砌筑,半磚和破損的磚應分散使用在受力較小的砌體中和墻心。
8、磚砌體的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得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
9、在有眠空斗墻中,眠磚與丁磚的接角處,除兩端外,其余部分不應填塞砂漿。
10、在空斗墻的下列部位,應砌成實體墻(平砌或側砌):墻的轉角處和交接處;室內地坪以下的全部砌體;室內地坪和樓板面上3皮磚部分;樓板、圈梁、擱柵和檀條等支承面下2~4皮磚的通長部分(砂漿強度等級不應低于M2.5);梁和屋架支承處按設計要求的部分;壁柱和洞口兩側24m范圍內;屋檐和山墻、防火墻、挑檐以及煙道和管道較多的墻;作填充墻時;與框架拉結筋連接處;預埋件處。
11、砌筑鋼筋磚過梁時,如設計無具體要求,底面應鋪設1:3水泥砂漿層,其厚度為3cm,鋼筋應埋入砂漿中,兩端伸入支座砌體內不應小于24cm,并有90°彎鉤埋入墻的豎縫內。鋼筋磚過梁的第一皮磚應砌丁砌層。
12、砌筑配筋磚砌體,其埋設鋼筋上下至少各有2mm厚的砂漿層。
13、砌體相鄰工作段的高度差,不得超過一個樓層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砌體臨時間斷處的高度差,不得超過一步腳手架的高度。
14、砌體的伸縮縫、沉降縫、防震縫中,不得夾有砂漿、碎磚和雜物等。
15、設計要求的洞口、管道、溝槽和預埋件等,應于砌筑時正確留出,寬度超過30cm的洞口,應砌筑平拱或設置過梁。
16、擱置預制板的墻頂面應找平,并應在安裝時座漿。
17、雨天施工應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沖刷砂漿,砂漿的稠度應適當減少,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收工時,應覆蓋砌體表面。
18、木磚應砌固在墻體內,數量視門窗高度確定:1.2m高以內,每邊2塊;2m以內每邊3塊;高于2m,每邊4塊。木磚應經過防腐處理。
19、樓板上砌磚時,應找準標高,第一行磚的下灰縫厚度超過2cm時,應用不低于C10的細石砼找平。對用灰縫來調整標高時,灰縫厚度應符合要求。過梁底灰應飽滿,超過2cm時,縫應用細
20、施工時因需要在磚墻中留置的臨時洞口,其側邊離交接處的墻面不應小于50cm,洞口頂部宜設置過梁。
21、尚未安裝樓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其允許自由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值;同時,必須采用臨時支撐等有效措施,以保證墻和柱在施工中的穩定性。
22、在砌磚時,應對干磚進行澆水,使其變成濕磚,濕磚的標準是含水量為10%~15%。據試驗確定,干砌磚體比濕砌磚體,其抗剪強度將降低13。對冬季施工,在正溫情況下,仍應對干磚進行澆水,在負溫情況下,如磚不能澆水,則應適當增大砂漿的稠度。但磚若吸水飽和,也會影響砂漿質量,因此,雨季還應對磚采取防水措施,如遮蓋或斜磚封頂,并應防止磚垛泡水。
23、砌筑砂漿一般要求在拌成后3~4h內用完,溫度超過30℃時,須要求拌成后2~3h內用完。由于用水泥砂漿砌磚易產生砂漿缺水,不利于水泥強度增長,因此須注意,在用同標號水泥砂漿代替混合砂漿時,其砌體的抗壓、抗剪強度將分別降低15%和25%。砌筑砂漿中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M5.0的混合砂漿,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5%;強度等級小于M5.0的混合砂漿,砂的含泥量不得大于10%;采用細砂地區經試驗后,砂的含泥量可酌情放大,但須增加一定的水泥用量,使砂漿達到強度要求。由于各種水泥的成分不一,為避免混合使用后發生材性變化或強度降低現象,因此在砌筑砂漿中,不得混合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
篇2:環境整治工程磚砌體施工工藝
環境整治工程磚砌體施工工藝
1.施工準備
1.1材料及主要機具:
1.1.1磚:品種、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有出廠合格證、試驗單。清水墻的磚應色澤均勻,邊角整齊。
1.1.2水泥:品種及標號應根據砌體部位及所處環境條件選擇,一般宜采用3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
1.1.3砂:用中砂,配制M5以下砂漿所用砂的含泥量不超過10%,M5及其以上砂漿的砂含泥量不超過5%,使用前用5mm孔徑的篩子過篩。
1.1.4摻合料:白灰熟化時間不少于7d,或采用粉煤灰等;
1.1.5其它材料:墻體拉結筋及預埋件、木磚應刷防腐劑等。
1.1.6主要機具;應備有大鏟、刨錛、瓦刀、扇子、托線板、線墜、小白線、卷尺、鐵水平尺、皮數桿、小水桶、灰槽、磚夾子、掃帚等。
2.操作工藝
2.1工藝流程:砂漿攪拌作業準備→磚澆水→砌磚→驗評
2.2磚澆水:粘土磚必須在砌筑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1.5m為宜,含水率為10%~15%,常溫施工不得用干磚上墻;雨季不得使用含水率達飽和狀態的磚砌墻;
2.3砂漿攪拌: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計量精度水泥為±2%,砂、灰膏控制在±5%以內。宜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不少于1.5min。
2.4砌磚:
2.4.1組砌方法:砌體一般采用一順一?。M丁、滿條)、梅花丁或三順一丁砌法。磚柱不得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包心砌法。
2.4.2選磚:砌清水墻應選擇棱角整齊,無彎曲、裂紋,顏色均勻,規格基本一致的磚。敲擊時聲音響亮,焙燒過火變色,變形的磚可用在基礎上。
2.4.3盤角:砌磚前應先盤角,每次盤角不要超過五層,新盤的大角,及時進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時修整。盤角時要仔細對照皮數桿的磚層和標高,控制好灰縫大小,使水平灰縫均勻一致。大角盤好后再復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掛線砌墻。
2.4.5砌磚:砌磚宜采用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的“三一”砌磚法,即滿鋪、滿擠操作法。砌磚時磚要放平。里手高,墻面就要張;里手低,墻面就要背。砌磚一定要跟線,“上跟線,下跟棱,左右相鄰要對平”。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一般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在操作過程中,要認真進行自檢,如出現有偏差,應隨時糾正。嚴禁事后砸墻。砌筑砂漿應隨攪拌隨使用,一般水泥砂漿必須在3h內用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4h內用完,不得使用過夜砂漿。
3.質量標準
3.1保證項目:
3.1.1磚的品種、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1.2砂漿品種及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同品種、同強度等級砂漿各組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不小于設計強度值,任一組試塊的強度最低值不小于設計強度的75%。
3.1.3砌體砂漿必須密實飽滿,實心磚砌體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小于80%。
4.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4.1基礎墻與上部墻錯臺:基礎磚撂底要正確,收退大放角兩邊要相等,退到墻身之前要檢查軸線和邊線是否正確,如偏差較小可在基礎部位糾正,不得在防潮層以上退臺或出沿。
4.2灰縫大小不勻:立皮數桿要保證標高一致,盤角時灰縫要掌握均勻,砌磚時小線要拉緊,防止一層線松,一層線緊。
篇3:砌體工程施工方案:空心磚砌體施工
砌體工程施工方案:空心磚砌體施工
——空心磚砌體施工
本工程被列為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試點工程。其墻體材料按設計采用190×190×90粘土空心磚。
磚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承重粘土空心磚》JC196-75進行檢驗和驗收。
空心磚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嚴禁傾倒和拋擲。經驗收的磚,應按強度等級堆放整齊,堆置高度不宜超過2m。
常溫條件下,磚應提前1-2d澆水濕潤。砌筑時磚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15%。
注:含水率以水重占干磚重的百分數計。
控制砂漿及混凝土的水泥,如標號不明或出廠期超過3個月,應經試驗鑒定后方可使用。
砂漿用砂宜采用中砂,并應過篩,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砂中含泥量,對于水泥砂漿和強度等級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5%;對于強度等級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漿,不應超過10%。
拌制砂漿應采用石灰膏、粘土膏、電石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無機摻合料,嚴禁使用干石灰或干粘土。
拌制砂漿及混凝土的水應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JGJ63-89的要求。
構造柱混凝土所用石子的粒徑不宜大于20mm。
砂漿的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配合比應事先經試驗確定。如砂漿的組成材料有變更,其配合比應重新確定。試配砂漿,應按設計強度等級提高15%。
砂漿稠度宜控制在70~90mm。
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通過計算和試配確定,并以重量計?;炷潦┕づ渲茝姸劝磭覙藴省痘炷翉姸葯z驗評定標準》GB107-87確定。
施工要求要點:
砌體應上下錯縫、內外搭砌,宜采用一順一丁或梅花丁的砌筑形式。
磚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砌體灰縫應橫平豎直。水平灰縫和豎向灰縫寬度可為10mm,但不應小于8mm,也不應大于12mm。
砌筑用砂漿應隨拌隨用。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分別在拌后3h和4h內使用完畢;如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必須分別在拌成后2h和3h內使用完畢。
砂漿拌合后和使用時,均應盛入貯灰器內。如砂漿出現泌水現象,應在砌筑前在貯灰器內再次拌合。
砌體灰縫應填滿砂漿。水平灰縫的砂漿飽滿度不得低于80%,豎向灰縫宜采用加漿填灌的方法,使其砂漿飽滿,但嚴禁用水沖漿灌縫。
砌體宜采用"三一"砌磚法砌筑。采用鋪漿法砌筑時,鋪漿長度不得超過500mm。
砌筑砌體時,多孔磚的孔洞應垂直于受壓面,砌筑前應試擺。
除設置構造柱的部位外,砌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筑,對不能同時砌筑而又必須留置的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槎。
臨時間斷處的高度差,不得超過一步腳手架的高度。
砌體接槎時,必須將接槎處的表面清理干凈,澆水濕潤,并應填實砂漿,保持灰縫平直。
設置構造柱的墻體應先砌墻后澆灌混凝土。構造柱應有外露面,以便檢查混凝土澆灌質量。
澆灌構造柱混凝土前,必須將磚砌體和模板澆水潤濕,并將模板內的落地灰、磚渣等清除干凈。
構造柱混凝土分段澆灌時,在新老混凝土接槎處,須先用水沖洗、潤濕,再鋪10~20mm厚的水泥砂漿(用原混凝土配合比去掉石子),方可繼續澆灌混凝土。
澆搗構造柱混凝土時,宜采用插入式振搗棒。振搗時,振搗棒應避免直接觸碰磚墻,嚴禁通過磚墻傳振。
雨天施工時,砂漿的稠度應適當減小,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收工時,砌體頂面應予覆蓋。
冬期施工時,尚應符合現行規范冬期施工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