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309號附件1
BF-20**-0603
合同編號: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出租人還應當向承租人出示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原件;房屋登記為共有的,應當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根據《關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法〔20**〕13號)的規定,本市住房出租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尽 恐羞x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均應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出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承租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住房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一) 房屋坐落:北京市 區 (應與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記載的坐落一致),屬 街道辦事處(鄉鎮) 居民委員會(村委會)。
(二)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該房屋在第 層。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
(三)房屋戶型:【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非成套住房】 室 廳 衛 廚,共用 ;房屋的設施設備及附屬家具、電器、裝修等狀況(見附件二)。
(四)房屋合法權屬證明或來源證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住房租賃合同】【 】編號: (見附件三);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 】的【姓名】【名稱】: ;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成交方式及租賃形式
(一)該房屋租賃通過下列第【 】種方式成交: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備案編號: ,機構名稱: 。
3.
(二)房屋租賃形式:
【整租】雙方當事人約定,房屋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分租】分租房間居住面積 平方米,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具體位置見房屋平面圖(附件一)所標注區域;衛生間【無】【獨立使用】【共用】;廚房【無】【獨立使用】【共用】;客廳【無】【獨立使用】【共用】;陽臺【無】【獨立使用】【共用】;其他: 【無】【獨立使用】【共用】。
(三)承租人和實際居住人不一致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提供實際居住人的信息,具體見附件四。實際居住人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于 日內告知出租人】【提前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
(四)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登記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
(一)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長期限)。出租人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承租人,同時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驗收表》(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承租人應當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狀態交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雙方當事人應當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氣熱等使用情況進行交驗,承租人應當結清其應承擔的費用,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交還確認書》(見附件五)中簽字或蓋章。
(三)租賃期滿,出租人不再繼續出租住房的,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繼續出租的,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原承租人存在重大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人民幣 元/(【月】【季】【半年】【年】【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 】支付,租金支付日期 。 雙方當事人選擇第【 】種付款方式。
1.現金
2.銀行匯款
出租人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
3.其他: 。
未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
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后 日內搬離。
(二)押金:人民幣 元(大寫: ),承租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通過【現金】【銀行匯款】【 】向【出租人】【 】支付。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應交而未交的租金、費用以及承租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外,剩余部分應在自房屋交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如數返還承租人。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下列費用中: 由承租人承擔,其他由出租人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衛生費(7)上網費(8)車位費(9)供暖費(10)物業管理費(11)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墊付了應由出租人支付的費用,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承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維護
(一)出租人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施設備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改變房屋內部結構且滿足基本使用功能,室內裝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不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規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和擅自拆改室內設施設備。
(二)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裝飾裝修】【增設附屬設施】【增設設備】【 】。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上述約定事項按【由承租人拆除并恢復原狀】【折價歸出租人所有】【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處置。
(三)租賃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而導致的損毀,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修復。出租人應當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承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因維修、更換影響承租人使用該房屋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
2.因承租人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發生損毀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更換或承擔賠償責任。
3.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條 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轉租房屋。
第八條 其他特殊情況
(一)租賃期內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當至少在出賣前 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該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收到出租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明確回復在同等條件下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逾期未回復視為放棄權利。承租人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被征收、拆遷或者 的,雙方當事人參照法律法規、政策另行約定。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解除。
(三)因一方當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出租人無權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違反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4.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或不繳納應當由出租人承擔的各項費用,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類費用達 元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的;
4.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實際居住人數多于本合同約定人數的;
6.拆改變動、損壞房屋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擅自改變房屋內部結構的;
7.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并拒不維修、更換或賠償的;
8.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損害公共利益等活動或嚴重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9. 。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有第九條第(四)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承租人有第九條第(五)項約定情形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除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情形外,租賃期內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應至少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出租人應退還承租人已交納且未發生的租金及費用。
(三)出租人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承租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損害公共利益和相鄰關系人合法權益,或因不當使用行為導致的相應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返還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的,或者承租人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承租人未按約定時間交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脅等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或者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進入出租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 。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出租人執 份,承租人執 份,租賃登記備案部門執一份,房地產經紀機構執一份(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補充(見附件七),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出租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 房屋驗收表
房屋驗收表
本表適用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承租驗收和退租驗收時使用,雙方根據房屋實際狀況填寫,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項目(勾選) | □承租驗收 □退租驗收 | ||||||
分類 | 名稱 | 表底數 | 卡情況 | ||||
各項費用 | 廚房冷水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衛生間冷水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中水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熱水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電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煤/燃氣 | 現底數 已截至 | □已交;□未交,現余數 | |||||
名稱 | 價格 | 已截至時間 | 備注 | ||||
衛生費 | 元/月 | 年 月 日 | |||||
公用電費 | 元/月 | 年 月 日 | |||||
上網費 | 元/月 | 年 月 日 | |||||
分類 | 名稱 | 品牌/質地 | 數量 | 型號 | 物品狀況 | ||
家用電器 | 電視機 | 備注: | |||||
數字機頂盒 | 備注: | ||||||
空調 | 備注: | ||||||
冰箱 | 備注: | ||||||
微波爐 | 備注: | ||||||
燃氣灶 | 備注: | ||||||
抽油煙機 | 備注: | ||||||
洗衣機 | 備注: | ||||||
熱水器 | 備注: | ||||||
家具 | 床 | 備注: | |||||
床頭柜 | 備注: | ||||||
梳妝臺 | 備注: | ||||||
書桌 | 備注: | ||||||
衣柜 | 備注: | ||||||
電腦桌 | 備注: | ||||||
沙發 | 備注: | ||||||
茶幾 | 備注: | ||||||
餐桌 | 備注: | ||||||
餐椅 | 備注: | ||||||
鞋柜 | 備注: | ||||||
其它設施及裝修 | 坐便 | 備注: | |||||
地漏 | 備注: | ||||||
水龍頭 | 備注: | ||||||
防盜門 | 備注: | ||||||
客廳地板 |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 備注: | |||||
臥室地板 | □地磚 □木地板 □水泥地 | 備注: | |||||
廚衛 | □瓷磚 □未貼磚 □馬賽克 | 備注: | |||||
窗戶 | □木窗 □鋁合金 □塑 鋼 | 備注: | |||||
陽臺 | □未封 □鋁合金 □塑 鋼 | 備注: | |||||
物品 | 保修單 | 保修單 張,保修電器包括: | |||||
遙控器 | □電視 個,□空調 個,□機頂盒 個,備注: | ||||||
門禁卡 | □無 □有:○未交付 ○已交付 張,備注: | ||||||
鑰匙 | 防盜門 把,房屋 把,其他 把,備注: | ||||||
智能鎖 | 大門 個,房屋 個,備注: | ||||||
水卡 |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 ||||||
電卡 |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 ||||||
燃氣卡 | ○未交付 ○已交付 張 | ||||||
路由器 | □無 □有 個 | ||||||
光貓 | □無 □有 個 | ||||||
其它 | 名稱 | 數量 | 品牌/質地 | 型號 | 物品狀況 | ||
備注: | |||||||
備注: | |||||||
備注: | |||||||
備注: | |||||||
備注: | |||||||
報修電話 | 電器報修電話: 物業電話: 自來水報修電話: 燃氣報修電話: 電業部門報修電話: 網絡報修電話: |
||||||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 |||||||
交驗日: 年 月 日 交驗日: 年 月 日 | |||||||
附件三 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附件四 實際居住人信息表
序號 | 姓名 | 證件類型 | 證號 | 聯系電話 |
附件五 房屋交還確認書
租賃雙方已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其使用情況進行了驗收,并辦理了退房手續。有關費用的承擔和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的返還 □無糾紛 / □附以下說明:
。
出租人(簽章): 承租人(簽章):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房屋租賃其他相關費用計收標準
項目 | 單位 | 單價 (元) |
起計 時間 |
起計 底數 |
項目 | 單位 | 單價 (元) |
起計 時間 |
起計 底數 |
水費 | 上網費 | ||||||||
電費 | 車位費 | ||||||||
電話費 | 租賃稅費 | ||||||||
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費 | |||||||||
衛生費 |
附件七 補充協議
篇2:貴州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貴州省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
20**版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地址:
甲方委托代理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地址:
乙方委托代理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住房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對出租的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權,并符合國家對租賃住房的有關規定。
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 室 廳 衛 廚,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用途為居住,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甲方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證號或編號為: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的書面憑證。
其他約定:
。
第二條 交驗身份
甲方應提供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身份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查。
該房屋租賃期限內乙方居住人數為 人(其中非本地戶籍的流動人口 人),分別為:
1.姓名: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 】,證件號: ,性別: ,
民族: ,戶籍地址: ,
(□是/□否)為流動人口,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2. ;
3. ;
4. 。
該房屋居住的流動人口發生變動的,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具體情況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
(三)其他約定:
。
第四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應當于租賃期滿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日/□月/□季度/□半年/□年)支付,乙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次租金,此后按
約定支付租金。租金和押金可通過(□銀行轉賬/□網銀/□支付寶/□微信/□現金等)支付。
(三)其他約定:
。
第六條 房屋租賃押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具體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三)其他約定:
。
第七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限內,該房屋產生的以下費用: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網絡費;9.車位費及其他
費用。由甲方承擔
費用;由乙方承擔
費用。
如一方墊付了應由另一方支付的費用,欠費方應根據付費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其返還相應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交付、使用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雙方另行協商后可制作清單作為合同附件,并經交驗簽字后交付對方。
(二)使用:乙方應按照該房屋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不得利用該房屋存放、生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不得從事傳銷、進行黃賭毒等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三)返還: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于 日內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完好返還甲方。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施設備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并按約定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四)其他約定:
。
第九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并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扣減相應的押金。
(三)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雙方對房屋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另行約定如下:
。
第十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轉租給他人。
第十一條 轉讓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該房屋毀損、滅失等,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
2.因國家政策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改造已租賃的住房,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如因乙方的裝修、裝飾使房屋增值部分得到補償,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補償條款。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入住天數折算,多退少補。
4.其他: 。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情形: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人民幣 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的。
6.利用該房屋存放、生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其他情形:
。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合同有效期內:
1.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但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5. 。
(二)租賃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的:
1.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但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甲方不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3. 。
(三)其他約定:
。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要求到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話: 電話: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