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珠海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相關示范文本的通知
橫琴新區建設環保局,各區(功能區)建設局,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業主大會建設工作,市政府于20**年6月24日頒布《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通知》(珠府〔20**〕72),要求自20**年7月24日起施行。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珠海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相關示范文本(詳見附件),現將示范文本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20**年7月24日之前已經啟動首次業主大會相關籌備工作、并在街道辦(鎮)的監督指導下成立籌備組的,可延續執行原《珠海市業主大會規程》規定。
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與我局住房發展與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聯系。
附件:1.符合召開首次業主大會告知書
2.籌備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申請
3.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的公告
4.業主大會投票權公告
5.業主大會籌備組工作計劃公告
6.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條件及其推薦辦法的公告
7.業主代表推薦信
8.業主代表名單公告
9.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征求意見公告
10.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公告
11.業主授權委托書
12.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13.業主大會投票公告
14.物業小區管理規約
15.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
16.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簡歷表
17.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公示
18.投票站(箱)公告
19.變更業主大會會議時間公告
20.業主大會采取推定原則公告
21.業主大會表決票;
22.解聘、續聘物業公司表決意見表
23.使用維修資金業主意見簽名表
24.選聘物業公司表決意見表;
25.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召開業主大會公告
26.推選業主代表參加集體討論公告
27.集體討論形式召開業主大會公告
28.業主大會征求意見表
29.業主委員會委員選票
30.管理規約、事業規則等事項投票結果匯總表
31.業主委員會委員投票結果匯總表
32.業主大會選舉和表決結果公示
33.業主大會依法設立公告
34.業主委員會成立說明
35.業主委員會委員承諾書
36.業主委員會備案申請表
37.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印章啟用公告
38.業主大會籌備組名單公示
39.業主委員會會議紀要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年7月24日
(聯系人及電話:王斌,2131973)
篇2: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業主委員會)
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業主委員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業主委員會):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名 稱: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占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多層棟數:________高層棟數:________
設備設施情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溝渠、池、井、停車場、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樓道、通道、電梯間、走廊、小區內道路、公共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車場管理和車輛進出管理。
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小區安全,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批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預算,并負責物業共用部分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4、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和向業主大會報告;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業主委員會或乙方的關系;
6、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9、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11、負責本物業管理維修基金歸集和續籌;
1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4、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1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對物業實施管理和提供專業化服務;
2、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和制度;
3、積極宣傳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曝光等措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合同義務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第三人;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計劃和方案,并經業主大會決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本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依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7、每半年報告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8、協助處理物業遺留的問題;
9、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0、本合同終止后二十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相關資料。
11、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或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區縣(自治縣、市)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
第十七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________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________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________年粉飾_______次;公共防盜門每________年刷新________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________運行;
水泵、發電機等設備________ 日檢查________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________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________;室內外排水________;
沙井________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 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________次;
(2) 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________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________。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________%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________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___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____個,___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________小時;停電不超過________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________小時;小修:報修________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11、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包括管理、房屋設備運行、保安、日常維修以及提供物業服務的其他公共性服務收費。
物業交付業主前,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業主后,由業主承擔。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日加收應納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 電梯運行費按_______收取(物業服務費中未含電梯運行費);
第二十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合理分攤計收。
第二十一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大中修、更新費用承擔:
1、 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建設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的由該共有部分業主按建筑面積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三條 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托服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五條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日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申請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或經業主大會通過(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于毀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雙方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商索賠。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和解、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等方式解決。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示范文本2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示范文本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
為保障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規范設立、運作,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規章,制定本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并經 年 月 日業主大會討論通過。
第二條業主大會宗旨
本業主大會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安全、舒適、文明的環境。
第三條業主大會的組成
本業主大會由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身份的確認,一般按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確定;已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銷售合同中明確的物業買受人確定。
房屋已經竣工但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設單位向房產管理部門現售商品房備案確認。
房屋所有權屬2人以上共有產的,推選一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由一名法定監護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單位業主的,按該單位提供的書面有效委托證明中明確的人員確定。
第四條業主大會活動范圍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應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應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應根據杭州市有關規定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接受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業主大會及其業主委員會應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與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共同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等相關工作,并支持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開展其他各項工作。
第二章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第五條業主大會議事內容
(一)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和續籌方案;
(四)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五)審議決定業主委員會的工作權限和活動經費;
(六)審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報告;
(七)審議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收益方案;
(八)審議制定和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安全防范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九)改變和撤銷業主委員會的不當決定;
(十)決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業主大會召集主體
業主大會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召集。
首屆業主大會應由建設單位和業主代表組成的籌備小組在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的領導下,在所在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召集?;I備組成員按《關于業主大會及籌備組組建工作指導意見》組成。
業主委員會換屆召開的業主大會會議,由本屆業主委員會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召集。
本小區(大廈)逾期未換屆按《關于業主大會及籌備組組建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由所在地社區督促業主委員會召開,兩個月后仍不能召開的,由社區負責成立籌備組開展換屆選舉工作。
第七條業主大會會議形式
業主大會可以選擇兩種形式,具體由籌備組或業主委員會確定。
(一)集體討論的形式;
采用集體討論形式議事的,按《關于業主大會及籌備組組建工作指導意見》規定,100戶以下的召開全體會議,100戶(含100戶)以上的以業主代表會議的形式議事。
1、召開全體會議(業主應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接到會議通知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須遵守業主大會作出的決定);
2、召開業主代表會議。
業主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會議的,業主可以幢、單元、樓層等為一單位,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會議,具體推選辦法由籌備組或業主委員會確定。
業主代表應當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3日前,就業主大會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征求所代表業主意見,并在業主大會會議上如實反映。業主代表因故不能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其所代表的業主要另外推選一名業主代表參加(業主代表不出席、所代表的業主也不另外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業主須遵守業主大會所作出的決定)。業主大會決議對全體業主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會議,一般由業主委員會主任或業主委員會指定的其他成員主持。如意見不統一,可由社區黨組織協調,若協調不成,由社區黨組織確定主持人。
首屆業主大會由籌備組組長主持。
(二)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
1、征求(表決)意見單由樓道召集人或工作服務人員逐戶送達并簽字;
2、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投票箱,由工作服務人員收取,當面投入投票箱內,也可由業主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將征求(表決)意見單投入投票箱內?;I備組或業主委員會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或公證機構的監督下,進行統計匯總。
3、已送達的征求(表決)意見單,業主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反饋,或不書面提出反對意見的,視為同意多數業主意見。
第八條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程序
業主大會會議按下列程序召開:
(一)會議籌備工作
籌備組或業主委員會做好開會前的準備工作。根據業主的提議,草擬議案、制定征詢(表決)意見單、核實業主委員會候選人身份等。
召開籌備組、業主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提交業主大會議案、意見單等情況。
(二)發布公告
業主大會召開會議前15日,籌備組或業主委員會應以書面形式向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公告。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
公告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形式;
2、會議的日期、地點;
3、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4、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
5、其他需公告的事項。
(三)召開業主大會
(四)通報大會議事決定及說明有投票權和參加人數等情況
籌備組或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書面記錄備查。
第九條業主大會議題的限制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對所提議案已經做出決定的,業主一般在一年以內不得以同一內容再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表決。
第三章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十條業主委員會議事內容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定,并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擬訂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方案提交業主大會討論,并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擬訂業主委員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四)擬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和《業主公約》修改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五)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規章制度的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六)擬訂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制度、公共能耗的分攤辦法、報業主大會決定;
(七)擬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報業主大會決定;
(八)支持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并根據業主委員會工作例會決議提出指導性意見。
(九)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十)協調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糾紛;
(十一)對有關檔案資料、會議記錄、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的財物進行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會議
業主委員會會議須依法按程序進行,采用民主集中制,少數服從多數,一旦形成決議,必須共同遵守,持不同意見的委員不得串連業主抵制業主委員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不得以散發公(開信、張貼大小字報的形式干擾業主委員會的正常工作。
業主委員會會議應當按下列規則召開:
(一)會議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負責召集;
(二)會議通知及有關資料提前3日送達每位委員;
(三)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提前1日向業主委員會召集人說明;
(四)會議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做出決定須經全體委員人數半數以上同意;
(五)做好會議書面記錄,并由與會人員簽字;
(六)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全體業主公告。
第十二條檔案資料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檔案資料管理制度。檔案資料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
業主委員會應建立下列檔案資料:
(一)各類會議記錄、紀要;
(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等書面材料;
(三)各屆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的材料;
(四)業主、使用人名冊;
(五)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
(六)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三條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
業主委員會的活動費用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攤,活動經費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向業主收取,或委托物業管理企業在收取物業服務費時收取。也可從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物管商業用房的經營收益中支出,在同期物業服務收費總額1%的額度內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工作實際需要確定使用額度。
業主委員會活動費用于下列開支:
1、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開支;
2、必要的日常辦公等費用;
3、有關人員津貼。
具體額度由業主大會確定
活動經費收支賬目每半年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印章的使用管理
業主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業主委員會印章由業主委員會指定專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用印必須實行登記制度,每次用印,使用人應在印章使用登記簿上記錄備查。記錄內容為用印日期、用印事由、用印數等。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由管理印章的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的生效
本議事規則和本議事規則的修訂經業主大會通過生效。
本議事規則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
第五章議事規則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