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遵義市物業服務企業及物業服務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
遵市住建發〔20**〕76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業主委員會:
為全面掌握物業服務企業及物業項目動態管理情況,加強物業管理項目的監督管理,促進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46號)文件第六條 第五款 推動與相關政府部分的信息共享,加強企業信息備案管理之規定,現就物業服務企業信息及物業服務項目備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物業服務企業備案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凡在遵義市范圍內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物業服務企業均需到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后期進入物業服務市場的,在取得《營業執照》30日內到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但20**年9月22日《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46號)前取得物業服務資質證書,且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有企業相關資料的,根據要求到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填報信息備案表。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備案完成后,原件交還企業);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備案完成后,原件交還企業);
3.遵義市物業服務企業備案申請表。
二、物業項目備案
(一)前期物業項目備案。凡在遵義市范圍內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與建設單位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于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備案。五城區(紅花崗區、匯川區、播州區、南部新區和新浦新區)在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并提交《房地產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備案申請表》《房地產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備案審核表》,其余各縣(市)在項目所在地的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二)物業項目備案。凡在遵義市范圍內經營的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于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由物業服務企業到項目所在地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三)物業項目匯總報送。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將本縣(市、區)的物業項目備案情況進行匯總,并報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備案要求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高度重視,加強物業項目監管,認真按照職責要求,抓好物業服務項目的備案工作,嚴格依照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備案要求的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工作。物業服務企業應將《物業項目備案審核表》在物業項目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未按通知要求備案的,由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限期報送備案,逾期不報送備案的,一是在市場行為監督檢查中,一經發現,將物業服務企業拉入信用信息檔案黑名單。二是在建設單位、業主大會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建議、指導建設單位、業主大會選聘信用良好的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項目實行自行管理或者其他人管理的,自行管理人或者其他管理人參照物業服務企業到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遵義市物業物業服務企業備案申請表》《房地產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備案申請表》《遵義市物業服務項目備案表》等格式表格,請登錄遵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下載。
篇2:淄博市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制度通知
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8-14
淄博市關于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制度的通知
文號:淄政辦發〔20**〕6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城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工作,規范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確保開發項目質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確定在全市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中實行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制度?,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及實施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的,均須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以下簡稱“綜合驗收備案”)。
二、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綜合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是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的第一責任單位,依據法律、法規,(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承擔相關責任。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開發企業必須進行項目綜合驗收。綜合驗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開發項目是否按照審批規劃開發建設;
2.基礎設施和配套公用設施是否按規劃建設完畢;
3.單項工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
篇3:棗莊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管理辦法
山東省棗莊市人民政府棗政發[20**]50號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工作,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248 號)、《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項目的,必須執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制度。
第三條 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綜合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開發項目竣工后,開發企業必須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項目綜合驗收。分期開發的項目可分期進行綜合驗收。
第五條 綜合驗收包括以下內容:
(一)開發項目是否按照建設條件意見書的要求進行建設;
(二)開發項目是否按照審批確定的規劃開發建設;
(三)基礎設施和配套公用設施是否按照規劃建設,并達到使用條件;
(四)單項工程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質量驗收手續是否完備;
(五)住宅產業化技術要求是否落實;
(六)前期物業管理是否落實;
(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是否落實;
(八)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否完整;
(九)其他事項。
第六條 開發企業是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的第一責任單位,依據相關法律及開發合同約定事項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 建設、規劃、消防、郵政、供電等有關部門以及供水、供熱、供氣等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各單項竣工驗收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出具相應的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第八條 開發企業應在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合格后十五日內,持綜合驗收報告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綜合驗收備案手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采取查驗材料、現場勘察等方式(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對項目綜合驗收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予以備案;審查不合格的,應將不合格內容書面通知驗收單位和開發企業,待改正并驗收合格后重新審查。
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報告應附有下列材料:
(一)按照建設條件意見書的要求建設完畢的證明材料;
(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三)基礎設施和配套公用設施按規劃建設完畢的證明材
料;
(四)城市排水許可證明材料;
(五)消防、郵政、供電、供水、供熱、燃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驗收合格證明;
(六)《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七)《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合同書》;
(八)落實住宅產業化技術要求的證明材料;
(九)落實前期物業管理的證明材料;
(十)物業質量保證金交納證明;
(十一)《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書》;
(十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條 開發項目經綜合驗收合格、備案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條 開發企業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證明。
第十一條 房屋登記部門在進行房屋登記時,應查驗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手續及《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
第十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延續、核定開發資質等級時,應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作為開發經營業績的認定 依據。
第十三條 開發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期辦理住宅小區綜合驗收手續的,由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驗收手續,逾期不辦的由市、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集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處以開發項目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 五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參加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的單位和個人,對其出具的工程質量鑒定意見和竣工驗收結論負責。工作人員在綜合驗收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