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住房規〔20**〕1號
關于印發《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的規定,市住房局和財政局制定了《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辦法》,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辦法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南 寧 市 財 政 局
20**年4月18日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工作的管理,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市政府令第44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區范圍內(除武鳴區外),受保障家庭承租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的申請和撥付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南寧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負責物業服務費補貼專項資金的核撥工作。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住房局”)負責物業服務費補貼的申請、支付以及備案工作。南寧市保障住房建設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建管中心”)具體負責向市財政局申請物業服務費補貼以及補貼的支付工作。
第四條 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受保障家庭,戶籍在本市城區(除武鳴區外)范圍內且無自有汽車的,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以享受物業服務費補貼:
(一)經民政部門認定屬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屬于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低收入家庭。(申請人單身的,還應當年滿三十五周歲)。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的受保障家庭,給予補貼應支付物業服務費的60%;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的受保障家庭,給予補貼應支付物業服務費的40%,其余部分由受保障家庭支付。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補貼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建管中心將物業服務費補貼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定期向市財政局申請核撥物業服務費補貼專項資金。
(二)市財政局向建管中心核撥物業服務補貼專項資金。
(三)建管中心根據受保障家庭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核準材料,區分本辦法第四條第(一)和(二)種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確定受保障家庭物業服務費補貼比例,并將補貼名單及補貼比例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核算補貼金額,并書面反饋建管中心。
(四)物業服務企業按月收取應由受保障家庭支付的物業服務費,對于應補貼的物業服務費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制定明細表經受保障家庭簽字確認后交建管中心。
(五)建管中心根據受保障家庭簽字確認的明細表,按月向物業服務企業撥付物業服務費補貼,并將補貼撥付情況報市住房局備案。
第七條 受保障家庭享受物業服務費補貼的期限,從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至租賃合同終止之日止。
第八條 受保障家庭不具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資格,或不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應主動向建管中心申報并辦理物業服務費補貼變更或終止的手續。不主動申報的,一經發現,停止發放物業服務費補貼,受保障家庭應退還已發放的物業服務費補貼。
第九條 受保障家庭違反《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租賃合同或物業管理協議約定,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其物業服務費補貼資格。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篇2:吳忠市關于物業服務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規范市區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引導和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為居民創建良好的人居環境,提高城市品位和檔次,理順服務與收費的關系,在聽證會論證的基礎上通過征求各方意見,經過不斷修改完善,報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就市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根據《吳忠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確定的四個等級類別,按照質價相互符的原則,四級收費標準分別是:
一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44元/月/平方米;
二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30元/月/平方米;
三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20元/月/平方米;
四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10元/月/平方米;
上述標準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提供服務的企業在上述基準價基礎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二、住宅小區內交通工具泊位費、看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1、自行車看管費:包月看管4.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1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2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0.50元/輛/次。
2、助力車、電動自行車看管費:包月看管8.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3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6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1.00元/輛/次。
3、摩托車看管費:包月看管10.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5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含過夜)1.00元/輛/次。
4、小型汽車停泊車使用費(不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包月使用80-120元/月/輛;臨時停放4小時以內2.00元,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3.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元/輛/次
5、專人看管停車場停車費(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包月看管120-240元/月輛;臨時2.00-4.0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以內3.00-4.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10.00元/輛/次
三、實行物業管理的商業區域及高檔住宅小區按照普通住宅小區一級服務標準的150-200%收取,也可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協商確定。
四、住宅小區服務等級劃分,按照《吳忠市普通住宅小區服務等級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后執行相應收費標準,并在小區內進行公示。
五、小區內的服務等級劃分情況每年通過綜合考評,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重新核定。
六、上述服務費標準自20**年11月1日起實行,過去有關物業服務標準的規定-律廢止。
各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社區管理委員會、市直各部門:
為規范市區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引導和促進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為居民創建良好的人居環境,提高城市品位和檔次,理順服務與收費的關系,在聽證會論證的基礎上通過征求各方意見,經過不斷修改完善,報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就市區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根據《吳忠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確定的四個等級類別,按照質價相互符的原則,四級收費標準分別是:
一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44元/月·平方米;
二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30元/月·平方米;
三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20元/月·平方米;
四級服務收費標準為0.10元/月·平方米;
上述標準由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提供服務的企業在上述基準價基礎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二、住宅小區內交通工具泊位費、看管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1、自行車看管費:包月看管4.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1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2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0.50元/輛.次。
2、助力車、電動自行車看管費:包月看管8.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3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6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1.00元/輛·次。
3、摩托車看管費:包月看管10.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5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含過夜)1.00元/輛·次。
4、小型汽車停泊車使用費(不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包月使用80-120元/月·輛;臨時停放4小時以內2.00元,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3.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元/輛·次
5、專人看管停車場停車費(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包月看管120-240元/月輛;臨時2.00-4.0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以內3.00-4.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10.00元/輛.次
三、實行物業管理的商業區域及高檔住宅小區按照普通住宅小區一級服務標準的150-200%收取,也可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協商確定。
四、住宅小區服務等級劃分,按照《吳忠市普通住宅小區服務等級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后執行相應收費標準,并在小區內進行公示。
五、小區內的服務等級劃分情況每年通過綜合考評,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重新核定。
六、上述服務費標準自20**年11月1日起實行,過去有關物業服務標準的規定-律廢止。
1、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費(包干價)政府指導價標準
序號 項 目 標準 備注
1 一級物業服務費
0.44元/月·m2
浮動范圍±20%。住宅物業分期交付使用的,根據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完成情況,及物業公司提供服務的多少,按服務標準的40-80%向業主收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本表第五項執行。
2 二級物業服務費
0.30元/月·m2
同上
3 三級物業服務費
0.20元/月·m2
同上
4 四級物業服務費
0.10元/月·m2
同上 5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普通住宅小區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中一般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為物業服務費構成之一。
6 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
普通住宅小區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7 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辦公用房物業服務費
普通住宅小區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8 普通住宅小區管理區域內公益性用房物業服務費
普通住宅小區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2、吳忠市普通住宅小區服務等級劃分情況一覽表
標 準 所 屬 小 區
一級標準
金桂苑、世紀嘉園、塞上江南、金屋花園
二級標準
綠地園、金星花園、金花園、金屋小區
三級標準
金塔小區、朝陽小區、西湖小區、金星小區、新村小區、新生小區、銀塔小區、金蘋果園、永昌花園、裕西小區、市醫院家屬區
四級標準
市直機關小區、民生小區、五星小區、永昌小區、永昌菜市場、材機廠家屬院
3、普通住宅小區其他物業服務項目政府指導價標準
序 項 目 標準 備注
1 普通住宅小區內地上泊車位泊車費
80-120元/月·輛; 臨時停放4小時以內2.00元,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3.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元/輛·次。
不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費;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2 普通住宅小區內專人看管停車場停車費
120-240元/月·輛;臨時2.00-4.0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3.00-4.00元/輛·次;過夜停放5.00-10.00元/輛·次。
含車輛的看管、損壞及賠償費;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3 普通住宅小區內摩托車停車費
10.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
時以內0.5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1.00元/輛·次(含過夜看管)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4 住宅小區內自行車停車費
4.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1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2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0.50元/輛·次。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5住宅小區內助力車、電動車
8.00元/月·輛;臨時看管4小時以內0.30元/輛·次,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0.60元/輛·次,過夜看管費1.00元/輛·次。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也可執行市場調節價。
5 裝修管理服務費
普通住宅小區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6 電梯系統運行維護費
普通住宅小區
具體標準根據電梯數量、電梯檔次、服務戶數(含一層)等,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7 二次水系統運行維護費(不含凈化水處理費)
普通住宅小區高層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8 小區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費
普通住宅小區高層
具體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9 前期物業管理介入費(含項目接管驗收、交房費)
普通住宅小區高層
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具體標準由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篇3:小區銀行代收物業服務費用合作協議書
小區銀行代收物業服務費用合作協議書
甲方(收款人):JJ市aa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付款人):
丙方(委托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JJ海昌支行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管理的城市假日花園之物業服務費用的收、付結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銀行關于"委托收款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委托的托收銀行(即丙方)提供收款所依據的單證及電子數據后,丙方于每月10日前將款項從乙方在丙方的委托付款帳號中直接劃入甲方帳號,而不必再事先征得乙方重復同意。
二、乙方同意統一選擇工商銀行JJ海昌支行繳交物業服務費用。
三、乙方帳戶應于每月10日前按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收費標準保持足夠金額,交納本月度的物業服務費。如乙方帳戶不足支付,甲方按雙方約定,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用總額的3‰收取滯納金。
四、物業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通過委托銀行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帳號變更時,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同時需重新簽訂新的代收協議,原協議作廢。
六、用戶辦理本業務時,若乙方帳號為個人儲蓄帳號則須出示個人存折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單位帳號須加蓋單位財務章。
七、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查詢和咨詢,托收過程如出現疑問,請到甲方客服中心或丙方營業網點進行咨詢或撥打3***8(客服中心)或9***8(工商銀行)查詢。
八、對甲方提供收款所依據的單證及電子票據存在瑕疵,導致丙方扣劃出現錯誤時,由甲乙方核對一致后雙方協商解決,丙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九、乙方應如實填寫下表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需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寫內容不正確而造成的損失,甲方和丙方對此不負責任。下表內容如有變更,三方可重新簽訂托收協議,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戶住址:城市假日花園棟房
繳費人姓名繳費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代辦人姓名代辦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名稱付款帳戶名稱
委托付款帳號帳號戶主名稱
甲方:JJ市aa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丙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JJ海昌支行
?。ㄉw章)(蓋章、簽名)(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