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銀行代收物業服務費用合作協議書
甲方(收款人):JJ市aa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付款人):
丙方(委托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JJ海昌支行
甲乙丙三方就甲方管理的城市假日花園之物業服務費用的收、付結算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銀行關于"委托收款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向乙方委托的托收銀行(即丙方)提供收款所依據的單證及電子數據后,丙方于每月10日前將款項從乙方在丙方的委托付款帳號中直接劃入甲方帳號,而不必再事先征得乙方重復同意。
二、乙方同意統一選擇工商銀行JJ海昌支行繳交物業服務費用。
三、乙方帳戶應于每月10日前按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收費標準保持足夠金額,交納本月度的物業服務費。如乙方帳戶不足支付,甲方按雙方約定,逾期每天按應收費用總額的3‰收取滯納金。
四、物業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通過委托銀行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帳號變更時,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同時需重新簽訂新的代收協議,原協議作廢。
六、用戶辦理本業務時,若乙方帳號為個人儲蓄帳號則須出示個人存折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單位帳號須加蓋單位財務章。
七、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查詢和咨詢,托收過程如出現疑問,請到甲方客服中心或丙方營業網點進行咨詢或撥打3***8(客服中心)或9***8(工商銀行)查詢。
八、對甲方提供收款所依據的單證及電子票據存在瑕疵,導致丙方扣劃出現錯誤時,由甲乙方核對一致后雙方協商解決,丙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九、乙方應如實填寫下表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需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寫內容不正確而造成的損失,甲方和丙方對此不負責任。下表內容如有變更,三方可重新簽訂托收協議,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戶住址:城市假日花園棟房
繳費人姓名繳費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代辦人姓名代辦人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名稱付款帳戶名稱
委托付款帳號帳號戶主名稱
甲方:JJ市aa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丙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JJ海昌支行
?。ㄉw章)(蓋章、簽名)(蓋章)
年月日
篇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1998)
建設部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房地局(住宅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217號)轉發給你們。
物業管理企業代收代繳水、電氣等費用,是一項方便廣大居民,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的工作。請你們按照《國家稅務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精神,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工作關系,指導、規范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代繳工作,努力推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1998年12月29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關于物業管理企業代收費用是否計征營業稅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精神,現通知如下:
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征營業稅,對其從事此項代理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征收營業稅。
維修基金,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財政部《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基字[1998]7號)的規定,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99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