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物業消防領班崗位職責
消防領班
直接上級:消防主管
直接下級:消防中控員
聯系部門:各部門
崗位職責:
1)配合保安主管在寫字樓內落實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通過消防檢查,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治安事件發生;
3)對各種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通過書面警告進行糾正;
4)對維修和施工單位的“動用明火”進行檢查;
5)協助保安部主管進行突發事件的處理;
6)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7)對重點部位進行防破壞等的監督管理;
8)對消防中控室進行日常管理,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培訓;
9)配合保安部主管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通過消防檢查,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發生;
11)對各種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通過書面警告進行糾正;
12)對維修和施工單位的“動用明火”進行審批并對現場進行檢查;
13)協助保安部主管進行消防演習和火災撲救;
14)協助保安部主管指導義務消防隊活動;
15)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16)對各類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17)對重點部位進行特別消防監督管理;
18)對消防中控室進行日常管理,并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培訓。
19)落實上級領導布置的各項消防工作。
20)負責對新員工崗前消防培訓,對新員工的消防培訓和教育,消防組內部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日常管理。
21)負責協助采購部門購置園區的滅火器材。
22)制定消防演習方案組織各種消防活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23)建立,保管消防檔案,對各種消防文件及時整理,存檔。
24)代表防火安全委員會對園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和監督工作,對存在的消防隱患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保安部主任匯報。
25)負責協助新建,改建,擴建,裝修工程的消防審批,申報和檢查工作。
26)與各部門,客戶及施工單位簽定消防協議書。
27)積極主動的配合、協助、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檢查和指導工作。
28)完成部門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和臨時授權的其他職責。
篇2:酒店安全消防領班崗位工作職責(2)
酒店安全、消防領班崗位職責(二)
【管理層級關系】
直接上級:保安部主管
直接下級:安全部領班
【崗位職責】
1、監督檢查所屬崗位員工執行制度和完成工作任務情況,負責部門消防器材完好無損,負責消防培訓計劃的落實;
2、每天全面監控酒店消防安全,時時掌握消防24小時值班情況,要杜絕一切大小火警隱患;
3、負責并確保酒店所有部位的安全檢查及保安員崗位督查。
【工作內容】
1、負責主持召開班前會,及時傳達新的工作指令和通知。協調保安員之間的關系,對保安員提出工作、紀律、儀容、儀表等方面要求;
2、根據工作要求,分派保安員的工作崗位,隨時保持與監控室和各崗的通訊聯絡,必要時可對保衛力量進行及時調整;
3、對保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人員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4、負責調查,處理酒店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案件火警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經理報告;
5、負責酒店所有部位,特別是重點要害部位的巡查,檢查各部門安全和消防以及員工各種違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予以記錄、上報。
6、按照領班交班制度,認真向下班交待本班所發生的問題,提出需注意的事項;
7、根據監控室提供的情況,及時查處各種不安全隱患和問題;
8、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任職條件:
1、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熟悉酒店安全及消防安全;
2、有較強的處理突發事件能力及與各部門協調能力;
3、熟悉酒店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性能,并能熟練操作;
4、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
5、安全/消防領班最佳年齡為25-35歲。
篇3:酒店消防領班崗位工作職責規范
酒店消防領班崗位職責規范
職務:消防領班
報告上級:保安部經理、保安部副經理
督導下級:消防人員
聯系部門:酒店各部門
職責規范: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接受專職消防機關的檢查指導。
2.在經理指導下建立健全酒店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應急方案;組織實施酒店防火委員會的各項計劃、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3.對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加職工的防火意識,提高員工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
4.協助部門經理搞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和培訓工作,并開展各種形式的防火演練活動。
5.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對店內的要害部位進行定期檢查,報告情況,及時發現并幫助解決火險隱患。監督指導各部門落實防火安全制度。
6.發生火災時組織帶領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機關撲救火災,保護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參與調查火災原因。
7.制止各種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
8.定期向部門經理匯報消防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