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總經理(管理者代表)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和權限
A、全面負責TCL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PMC部及行政人事部的工作。
B、協助總經理確定公司發展目標與公司經營目標,參與經營戰略策劃和決策。
C、協助總經理組織制定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針、目標,確保管理方針和目標的實現。
D、負責公司推行ISO 9001/ISO14001/OHSAS18001標準的組織、推動和控制工作。
E、協助總經理堅持有效實施和持續改進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F、定期向總經理匯報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H、協助或代表公司總經理對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復審。
I、對外代表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的管理體系聯絡人。
J、總經理不在時,有權代表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
K、負責與地方政府協調,使企業與海關、稅務、銀行、勞動部門等保持密切關系,保證企業依法經營。
L、負責對所屬部門的監察、指導、考評及對重要事務的審查、批準和處理。
M、負責對費用開支,對外合同進行審核并報告總經理。
N、負責企業文化活動的計劃、組織、實施工作。
篇2:小企業副總經理職責與權限
小企業副總經理職責與權限
1、對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全面工作。
2、熟悉和掌握公司經營狀況,及時向總經理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意見,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3、主持制定公司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計劃,做好組織實施與協調工作。
4、協助總經理實施質量第一的方針,保障質量目標的順利實施,確保公司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用好質量管理體系中規定的職責和權限。
5、負責對公司所屬各部門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及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工作。
6、加強經營管理,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7、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8、做好職工培訓工作。
9、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及時處理好突發事件和隨機出現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