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潔培訓:高檔家具保養方法
現代家具越來越高檔,包括室內的門和門框、壁櫥。一般來說,隨著時間的推移,由于光線的作用,使家具的漆面發生變化,如失去光澤、色澤變化;靠近窗戶的變化尤其如此。
如何保養維護家具,使其使用壽命延長數倍,這是很多家庭關心的問題,高檔家具維護保養方法如下:
1、 家具買到家后,首先用軟布、莊臣“立新噴蠟”將其表面清潔并上一層保護蠟,光澤柔和,并抗灰塵附著表面。
2、 每個月用“立新噴蠟”清潔保養一次,使家具始終保持嶄新的狀態,使人感覺每天都生活在清新的環境中。
篇2:馬桶返水泡壞家具,物業被判承擔部份責任之案例
案例:馬桶返水泡壞家具,物業被判承擔部份責任
剛裝修好的新房,本欲作兒子婚房,卻在無人入住的情況下,被發現從抽水馬桶中溢出一地的污穢物,導致地板、門套、家具等大量物品受損。房主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5萬余元。日前,南長法院審結該起物業合同糾紛,判決物業公司賠償損失2萬余元。
去年8月,樓下住戶在裝修時發現樓上房屋有滲水現象,物業公司馬上聯系房主,房主說自己在外地無法及時趕回來。第二天上門查看時發現屋內抽水馬桶堵塞,并有大量污穢物從中溢出。在組織人員疏通后,物業公司在污水井中查看堵塞物竟是日常衛生用品。庭審中,房主訴稱,業主按約交納物業費,但物業公司并未按約對共用設施設備及時疏通養護,導致財產遭受損失。物業公司辯稱,對小區公共部位及公共設施負有維護和管理的義務,但并非保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出現狀況,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在于其他住戶人為的將衛生用品投入馬桶中,導致總管道堵塞,物業管理中不存在任何過錯。
法院認為,物業公司作為物業管理服務提供方,未能維護、管理好共用的下水總管道,導致屋內物品受損,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房主對房屋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造成損失擴大,也應負一定責任。酌定物業公司承擔40%的責任;房主自行承擔20%的責任;其余損失可向實際侵權人另行主張。故法院判決物業公司賠償房主2萬余元。
篇3:租戶搬家具之案例
案例描述:
某一天,某花園B棟的一位租戶想要搬出原業主的一部分家私,他多渠道聯系正在國外的業主,但就是聯系不上,照管理規定,租戶搬出家私,必須要有業主的書面許可,否則管理處不給予放行。急于搬出的住戶情急之下,找到管理處領導,懇請給予特殊照顧。
處理過程:
管理處若簡單放行,恐怕會損害業主的利益;東若不放行,又使住戶感到非常的不滿意,鑒于租用戶只是搬出部分家私,就提出了一個變通的辦法:由租戶列出所搬出家私的清單,并暫交與家私價值大約等同的押金,管理處作好記錄,并出具收取押金的收據,一旦租戶能提供業主的書面許可,管理處立即全額退回押金,這位租戶覺得管理處建議合情合理,便欣然接受了。
案例點評:
執行規章制度必須一絲不茍,但一絲不茍不等于死交住條條框框不放,正確的作法是把握住規章制度的基本精神,把原則性與靈活性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