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務用車管理規定
為了合理使用公司公務車輛,節約公司用車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1條
本公司公務用車由綜合管理部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工作需要、且時間緊迫的事項。
第2條
車輛調配原則
1、先遠后近(五公里以內原則上不派車)
2、先急后緩,先重后輕(優先突發事件、重要業務、生產等用車)
3、協調整合,一車多用(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
4、非緊急、非攜重物的外勤、出差不予派車
第3條
公司各部門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派車結算單》,經本部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交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出車。如需駛離公司所在市(或費用在300元以上的派車申請),須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外勤派車確定需要等待的,用車部門必須在《派車結算單》上注明,綜合管理部結合使用成本和實際情況進行審批。
第4條
各部門用車至少提前半天填寫《派車結算單》申請,需要在上午用車的部門,應于前一天下午下班前辦好派車手續;需要在下午用車部門,應于上午下班前辦好派車手續。以便合理安排,統籌利用資源。否則,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予派車。
第5條
各部在填寫《派車結算單》之前,應先在本部門內做好用車的協調工作,能夠一起辦理或搭車辦理的,必須一同用車。發現因安排不當造成重復派車或用車浪費的。視情況對部門負責人進行
第6條
用車過程中,目的地不得隨意變更,更不得借機辦理私事。因工作需要而臨時改變用車路線的,必須知會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或公司主管領導方可。否則,因此產生的費用,由用車人自行承擔。
第7條
用車部門負責人有責任根據事情的緊迫程度,嚴格審核派車的必要性。對非緊急性事情、非攜重物外出的派車申請,部門負責人應要求員工自行乘車。員工自行乘車原則上必須乘坐公交和地鐵,確實不便乘坐公交和地鐵的,經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批準后方可搭乘的士,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憑證。
第7條
對非緊急性事情、非攜重物外出的派車申請,綜合管理部有權拒絕安排派車。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拒絕安排派車的行程,綜合管理部在《派車結算單》上注明相關原因。
第8條
雙休日需要用車的,能預知的提前辦好用車手續,無法預知的,必須經用車部門經理(或總監)以上人員確認、同意,并由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通知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經同意后安排派車。
第9條
各部門主管應按照公司規定的用車費用標準,嚴格對本部門用車費用進行控制。綜合管理部派車時,根據部門用車費用標準和車輛調配原則控制各部門用車費用,月底匯總時,對超出用車費用標準的部門,應查明原因并匯報公司領導。
第10條
物流用車不在此規定范圍內。要求倉儲經理依照公司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合理利用,提高車輛使用效益。
第11條
以上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報公司領導酌情處理。
第12條
本規定自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簽字之日起實行。。
綜合管理部
20**年9月15日
篇2:某學院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 學院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院公務用車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根據學院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管理單位應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范圍,規范公務用車的審批手續,并本著各類公務用車的先后緩急統一調度安排。
第三條 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學院公車的,須按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1、學院各單位因業務需用公車時,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單”,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名后,送汽車隊安排。
2、國家機關領導、上級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兄弟院校領導來校公務用車,由接待單位負責人簽名后,送汽車隊安排。
3、以上各項用車費用,由各用車單位負責人按月核準后,統一結算,通過財務處從各單位經費中轉帳支付,并定期將用車情況向院領導和用車單位進行通報。
4、學院主辦或協辦的各類會議的用車,有會議經費的,由會議承辦單位自理;無經費資助的,需用車時應經學院辦公室審核后,報請主管院領導批準,方可執行,其費用由學院辦公室統一結算。
第四條 嚴禁公車私用和非公務性質的用車。各單位自行組織的外出旅游活動,車費自理。
第五條 公務用車要堅持車輛“三檢”制度,落實在出車前、途中、返回后的檢查保養項目,各項零件須保持完整,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及時處理。
第六條 車輛實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車輛因外出需維修,加油,由司機說明情況,報后勤管理處負責人審核,否則不予報銷,行駛里程、過路費、維修費用及耗油情況每月統計一次。
第七條 車輛維修,由司機填寫報修單,汽車隊負責人檢查認定后,報后勤管理處負責人審核,費用在3000元以上,由主管院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第八條 公務用車返回后,車輛要停在指定位置,嚴禁私自出車,收車后要及時入庫停放。否則產生一切安全問題,由司機本人負責并追究其責任。
第九條 公務用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汽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院負責。
第十條 學院各類公有車輛免征路費等有關優惠政策的申請,辦理購置車輛保險、年票、年度檢驗等手續由汽車隊負責。
第十一條 司機按崗位職責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在安全行車的同時, 防止發生意外人身安全事故,同時要強化服務意識,服務要熱情、周到、細致。
第十二條 本辦法頒布之日起實施
篇3:大學加強公務用車、用餐等管理的規定
Z大學關于加強公務用車、用餐等管理的規定
各實體、各科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建節約型后勤,根據學?!蛾P于加強印刷費、交通差旅費、接待經費管理的規定》 (山農大校字[20**]27號)的通知精神,結合后勤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實體因公務需要用車、用餐時,原則上使用校內車輛、安排在校內就餐,費用在校內結算。對各實體的交通費用、接待費用實行總額控制,費用 計入成本,并單獨記賬,無特殊情況費用總額不得超過上年度費用總額。各實體要從嚴控制、精打細算,合理安排、厲行節約。
二、為便于年終向學校審計部門提供相關材料和財務科審核報銷有關費用,各實體要將租賃或其它形式使用外部車輛的相關協議原件(包括責任、費用 的明確劃分)交財務科一份存檔。若未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有關費用財務科不予報銷。
三、后勤機關因公務需要用車、用餐時,須經處長同意后,由辦公室作統一安排。
四、后勤機關安排使用校內車輛時,帶車人須詳細填寫"派車單"上的"車牌號、用車時間、目的地、里程和用途"等內容,并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銷費 用。
五、公務用車、用餐等費用支出應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并自覺接受學校相關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六、各實體、各科室因公務需要印刷復印材料時,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并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