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教育培訓制度
1.每周四下午16:30—17:30為開會、培訓、學習時間,除值班保安員外,早、晚班均要參加。
2.每周一、三、五下午16:30—17:30為軍事、體能訓練時間,除當值保安員外,其他保安員均要參加,訓練內容以隊列、拳術、車輛指揮動作、體能訓練為重點。
3.周二下午16:30—17:30為保安部隊長級以上例會。
4.會議制度:
?。?)會議要有準備,發揚民主,討論解決問題。
?。?)班務會,通常每周一次,由隊長主持,在周六下午召開,會議時間通常不超過1小時,會議內容主要是講評上一周情況,布置下周執勤的任務,并傳達上級指示精神,發揚民主,提出執勤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糾正不良行為,提高安全和服務意識。
?。?)培訓會,每周召開一次,由經理或部長主持,全體保安隊長和保安員參加。
?。?)消防培訓:每半月組織一次,由消防管理員主講。
?。?)治安形勢分析會:每月組織一次,主要內容是收集臨沂及外省的月治安狀況(煤體、報刊、電視),組織討論安全管理發展趨勢。
篇2:保安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3)
保安部消防教育培訓制度(三)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1.管理處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兩次。
2.管理處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培訓率要達100%。
3.對員工的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a)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b)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c)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保安部保安員、重點崗位員工、保安領班及以上職位員工必須參加市消防協會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訓的員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服務不足1年者須退還培訓費。
5.管理處每年至少兩次對住戶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a)廣場防火工作的各項規定。
b)手提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c)消防應急通道位置及緊急情況時的疏散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