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與適用范圍
本規程規定了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職責和方法,保證秩序維護部裝備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妥善保管適用于公司配備所有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
2.職責
2.1秩序維護部為保安裝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本規程。
2.1.1秩序維護部負責統一管理、配備、調控、采購、檢修,并建立公司秩序維護部裝備臺帳。
2.1.2秩序維護部按新接管物業的需要擬定需配置的秩序維護部裝備品種和數量。
2.2片負責組織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實施和檢查。
2.2.1秩序維護部負責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具體實施及檢查。負責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自檢評定。
2.2.2管理處負責轄區內維護員的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日常巡查考核。
3.秩序維護部部工作規程
3.1秩序維護部對維護員進行直接管理,負責秩序維護部裝備管理的具體實施;負責建立本片的秩序維護部裝備臺帳。
3.2每次對屬下維護班組的維護員巡查考核時應包括秩序維護裝備的使用情況,并將抽檢情況予以記錄。
3.3每月對本秩序維護部使用秩序維護裝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并將情況記錄在月度監視、總結中。
篇2:管理部(保安部)器材裝備管理規程
管理部(保安部)器材裝備管理規程
1.0目的
保證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處管理部警用器械管理。
3.0職責
3.1當班管理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3.2公司辦公室負責保安器械的采購、發放、送檢。
4.0內容
4.1對講機使用管理
4.1.1對講機是隊員執行任務的聯絡工具,屬公司的公用財產,每個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對講機的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防止損壞或丟失,管理部的全部對講機應由分管領班建立《通訊器材臺帳》。
4.1.2對講機只在執勤時使用,嚴禁用作他途,嚴禁個人攜帶外出或轉借他人,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
4.1.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正確使用,嚴禁隊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若損壞視情節賠償。
4.1.4使用文明用語,嚴禁亂按按鈕,亂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或臟語,在一方呼叫另一方時,必須報出一方的呼號,如:"A,B呼叫"。
4.1.5隊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諉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4.1.6對講機充電器應統一保管,正確使用,否則按違紀處理。
4.2警棍的使用管理
4.2.1警棍是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時的專用工具和武器。
4.2.2所配警棍只供當班管理員執勤時佩帶和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嚴禁將警棍隨意給他人試用。
4.2.3嚴禁將警棍借與他人,無特殊情況或未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嚴禁將警棍帶出公務區域范圍之外。
4.2.4警棍原則上用于管理員執行公務時自衛(正當防衛),遇突發事件時可視情節慎重使用。
4.2.5執勤管理員必須隨身攜帶警棍,不得隨意擱放或托他人保管,嚴禁丟失或損壞。
4.2.6使用人員要愛護使用,如有丟失或非因公損壞要予以賠償,并追究相關責任。誰丟失、損壞,誰賠償;分不清具體責任時,由該崗位人員共同賠償。
4.2.7交接班時,交接班人員要做好交接驗收工作,檢查警棍性能,確保其處于安全正常使用狀態。
4.2.8對違反4.2.2至4.2.6條款者,除進行必要批評、教育外,處以50元-300元罰款。
5.0記錄
最新的《通訊器材臺帳》由主管經理保存。
6.0附件
《通訊器材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