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2001)

1048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87號

  現公布《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企業會計報告,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企業(包括公司,下同)編制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條 企業不得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報告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企業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規則的規定進行,并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

  第二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

  第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第七條 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

 ?。ㄒ唬媹蟊?;

 ?。ǘ媹蟊砀阶?;

 ?。ㄈ┴攧涨闆r說明書。

  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八條 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附注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者股東權益,下同)分類分項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Y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資產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ǘ┴搨?,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與其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負債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ㄈ┧姓邫嘁?,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受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項目分項列示。

  第十條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 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杖?,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a>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ǘ┵M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顒铀l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ㄈ├麧?,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

  第十一條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以下簡稱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報表?,F金流量表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定義以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洜I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在現金流量表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按照其經營活動特點分項列示。

 ?。ǘ┩顿Y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極其處置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投資活動的先進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ㄈ┗I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第十二條 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利潤分配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對實現凈利潤以及以前年度末分配利潤的分配或者虧損彌補的報表。利潤分配表應當按照利潤分配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

  第十三條 年度、半年度、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反映兩個年度或者相關兩個期間的比較數據。

  第十四條 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便于會計報表的編指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环突緯嫾茉O的說明;

 ?。ǘ┲匾獣嬚?/a>和會計估計極其變更情況、變更原因極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ㄈ┗蛴嘘P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ㄋ模╆P聯方關系及其交易說明;

 ?。ㄎ澹┲匾Y產了轉讓極其出售情況;

 ?。┢髽I合并、分立;

 ?。ㄆ撸┲卮笸顿Y、融資活動;

 ?。ò耍媹蟊碇兄匾椖康拿骷氋Y料;

 ?。ň牛┯兄诶斫夂头治鰰媹蟊硇枰f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當對下列情況做出說明:

 ?。ㄒ唬┢髽I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ǘ├麧檶崿F和分配情況;

 ?。ㄈ┵Y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ㄋ模ζ髽I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先進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與年度終了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編報年度、季度和閱讀財務會計報告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企業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紀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企業不得違反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任何組織或者隔熱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企業違反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區任何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帳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條 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ㄒ唬┙Y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ǘ┰牧?/a>、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ㄈ└黜椡顿Y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ㄋ模┓课萁ㄖ?、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是否一致;

 ?。ㄎ澹┰诮üこ?/a>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枰宀?、核實的其他內容。

  企業通過前款規定的清查、核實,查明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是否一致、各項結算款項的拖欠情況及其原因、材料物資的實際儲備情況、各項投資是否達到預期目的、固定資產的實用情況及其完好程度等。企業清查、核實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極其處理辦法向企業的董事會或者相應機構報告,并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年度中間根據具體情況,對各項財產物資和結算款進行重點抽查、輪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二十一條 企業在編制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ㄒ唬┖藢Ω鲿嬞~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ǘ┮勒毡緱l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ㄈz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ㄋ模τ趪医y計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是否合理;

 ?。ㄎ澹z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在前款規定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編制年度和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對經查實后的資產、負債有變動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進行確認和計量,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的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四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二十五條 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按照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

  第二十六條 企業發生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七條 企業終止營業的,應當在終止營業時按照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進行結賬,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在清算期間,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清算期間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需要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母公司除編制其個別會計報表外,還應當編制企業集團的合并會計報表。

  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是指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第四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對外提供

  第二十九條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完整。

  第三十條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財務報告提供期限的規定,及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此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名稱、企業統一代碼、組織形式、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并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國務院派出監視會的國有大型企業、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監事會的國有企業,應當依法定期向監事會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的,應當向企業出示依據,并不得要求企業改變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第三十四條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有關數據。

  違反本條例規定,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的企業有權拒絕。

  第三十五條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公布財務會計報告,并重點說明下列事項:

 ?。ㄒ唬┓磻c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包括:管理費用的構成情況以及其他與職工利益相關的信息;

 ?。ǘ﹥炔繉徲嫲l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ㄈ┳詴嫀煂徲嫷那闆r;

 ?。ㄋ模﹪覍徲嫏C關發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ㄎ澹┲卮蟮耐顿Y、融資和次產處置決策及其原因的說明;

 ?。┬枰f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三十六條 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七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界應當將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對外提供。

  第三十八條 接受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應當對其內容保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對企業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ㄒ唬╇S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的;

 ?。ǘ╇S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的;

 ?。ㄈ┨崆盎蛘哐舆t結帳日結帳;

 ?。ㄋ模┰诰幹颇甓蓉攧諘媹蟾媲?,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的;

 ?。ㄎ澹┚芙^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

  會計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吊銷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條 企業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對企業可以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情節嚴重的,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極其他人員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真相的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要求企業向其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極其有關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法給予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制定財務會計的具體編報辦法。

  第四十五條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編制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本條例的原則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2: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2001)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87號

  現公布《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企業會計報告,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企業(包括公司,下同)編制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第三條 企業不得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報告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四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企業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五條 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注冊會計師執業規則的規定進行,并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

  第二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

  第六條 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報告。

  第七條 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

 ?。ㄒ唬媹蟊?;

 ?。ǘ媹蟊砀阶?;

 ?。ㄈ┴攧涨闆r說明書。

  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八條 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附注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者股東權益,下同)分類分項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Y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資產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ǘ┴搨?,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與其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負債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ㄈ┧姓邫嘁?,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受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項目分項列示。

  第十條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 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杖?,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a>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ǘ┵M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顒铀l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ㄈ├麧?,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

  第十一條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以下簡稱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報表?,F金流量表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定義以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ㄒ唬┙洜I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在現金流量表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按照其經營活動特點分項列示。

 ?。ǘ┩顿Y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極其處置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投資活動的先進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ㄈ┗I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第十二條 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利潤分配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對實現凈利潤以及以前年度末分配利潤的分配或者虧損彌補的報表。利潤分配表應當按照利潤分配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

  第十三條 年度、半年度、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反映兩個年度或者相關兩個期間的比較數據。

  第十四條 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便于會計報表的編指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环突緯嫾茉O的說明;

 ?。ǘ┲匾獣嬚?/a>和會計估計極其變更情況、變更原因極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ㄈ┗蛴嘘P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ㄋ模╆P聯方關系及其交易說明;

 ?。ㄎ澹┲匾Y產了轉讓極其出售情況;

 ?。┢髽I合并、分立;

 ?。ㄆ撸┲卮笸顿Y、融資活動;

 ?。ò耍媹蟊碇兄匾椖康拿骷氋Y料;

 ?。ň牛┯兄诶斫夂头治鰰媹蟊硇枰f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當對下列情況做出說明:

 ?。ㄒ唬┢髽I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ǘ├麧檶崿F和分配情況;

 ?。ㄈ┵Y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ㄋ模ζ髽I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先進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

  第十六條 企業應當與年度終了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編報年度、季度和閱讀財務會計報告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企業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紀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企業不得違反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任何組織或者隔熱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企業違反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區任何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帳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條 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ㄒ唬┙Y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ǘ┰牧?/a>、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ㄈ└黜椡顿Y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ㄋ模┓课萁ㄖ?、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是否一致;

 ?。ㄎ澹┰诮üこ?/a>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枰宀?、核實的其他內容。

  企業通過前款規定的清查、核實,查明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是否一致、各項結算款項的拖欠情況及其原因、材料物資的實際儲備情況、各項投資是否達到預期目的、固定資產的實用情況及其完好程度等。企業清查、核實后,應當將清查、核實的結果極其處理辦法向企業的董事會或者相應機構報告,并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年度中間根據具體情況,對各項財產物資和結算款進行重點抽查、輪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二十一條 企業在編制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ㄒ唬┖藢Ω鲿嬞~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ǘ┮勒毡緱l例規定的結帳日進行結帳,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ㄈz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ㄋ模τ趪医y計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是否合理;

 ?。ㄎ澹z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在前款規定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編制年度和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對經查實后的資產、負債有變動的,應當按照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進行確認和計量,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的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內容,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者任意取舍。

  第二十四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二十五條 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按照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需要說明的事項作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

  第二十六條 企業發生合并、分立情形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七條 企業終止營業的,應當在終止營業時按照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進行結賬,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在清算期間,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清算期間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八條 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需要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企業集團,母公司除編制其個別會計報表外,還應當編制企業集團的合并會計報表。

  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是指反映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第四章 財務會計報告的對外提供

  第二十九條 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應當真實、完整。

  第三十條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有關財務報告提供期限的規定,及時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此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企業名稱、企業統一代碼、組織形式、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并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當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國務院派出監視會的國有大型企業、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監事會的國有企業,應當依法定期向監事會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三條 有關部門或者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的,應當向企業出示依據,并不得要求企業改變財務會計報告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第三十四條 非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任何企業或者個人不得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才全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有關數據。

  違反本條例規定,要求企業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及其有關數據的企業有權拒絕。

  第三十五條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公布財務會計報告,并重點說明下列事項:

 ?。ㄒ唬┓磻c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包括:管理費用的構成情況以及其他與職工利益相關的信息;

 ?。ǘ﹥炔繉徲嫲l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ㄈ┳詴嫀煂徲嫷那闆r;

 ?。ㄋ模﹪覍徲嫏C關發現的問題及糾正情況;

 ?。ㄎ澹┲卮蟮耐顿Y、融資和次產處置決策及其原因的說明;

 ?。┬枰f明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三十六條 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向有關各方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應當一致,不得提供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同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十七條 財務會計報告必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界應當將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對外提供。

  第三十八條 接受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應當對其內容保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對企業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ㄒ唬╇S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的;

 ?。ǘ╇S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的;

 ?。ㄈ┨崆盎蛘哐舆t結帳日結帳;

 ?。ㄋ模┰诰幹颇甓蓉攧諘媹蟾媲?,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的;

 ?。ㄎ澹┚芙^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財務會計報告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

  會計人員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吊銷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條 企業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對企業可以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情節嚴重的,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極其他人員編制、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真相的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要求企業向其提供部分或者全部財務會計報告極其有關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由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依法給予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制定財務會計的具體編報辦法。

  第四十五條 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編制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本條例的原則另行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小區裝修違規處置條例

  小區裝修違規處置條例

  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對違反規例的業主或其所雇之施工單位,將根據情節和后果,作如下處理: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工具;

  4.賠償經濟損失

  5.凡裝修公司違反本規定的,禁止其進場施工,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在本小區裝修資格,直至訴諸法律。

  6.業主或住戶如不遵守協議,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物業客戶服務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違反規例的行為包括但不僅限于:

  ◇施工人員不按規定佩帶出入證、衣冠不整及勸阻不聽者。

  ◇不遵守規定的裝修作息時間,造成其他業主投訴的,不按規定時間施工,制造噪音。

  ◇隨意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散裝料和超長重料)及沖洗地面將水沖向電梯,破壞電梯裝飾。

  ◇擅自拆裝進戶門及開戶方向。

  ◇擅自改裝智能化系統。

  ◇擅自移動電視天線插座位置和線路。

  ◇損壞公共設施或有不文明現象。

  ◇擅自在主梁和墻體剔鑿致使鋼筋裸露等。

  ◇過道和外墻受到損傷。

  ◇擅自拆除間隔墻。

  ◇擅自將防盜門裝出規定的位置外,將窗花裝出外墻及將防盜網裝出外墻。

  ◇擅自拆除室內配電箱,改動線路或加裝電表,亂拉電線,超負荷用電。

  ◇擅自改動供水系統,改動上下水、電線(開關盒)。

  ◇擅自拆改供暖管線及供暖設施,改裝地熱不符合供暖公司相關規定。

  ◇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天臺、屋面及不得隨意拆掉陽臺配重墻。

  ◇擅自拆改煙道,堵塞排氣孔。

  ◇擅自移動消防設施。

  ◇業主未經物業客戶服務中心審批同意,私自動工裝修。

  ◇因裝修改造而造成樓層滲水、漏水、管道堵塞。

  ◇因裝修而使樓板結構面層受損。

  ◇因裝修而造成樓宇窗戶及窗套受損、滲水。

  ◇私自封陽臺、加設檐篷、裝防盜門、網、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廣告及標志等。

  ◇進行室內間隔房間時,未按規定采用輕型材料。

  ◇裝修隊及施工人員未經批準私自搭接公共電路。

  ◇安裝空調時,空調機不按指定位置安裝

  ◇私自改造了燃氣管道,安裝燃氣用具等。

  ◇隨意改變窗臺、窗框、玻璃、陽臺、護欄、戶門顏色和格調。

  ◇隨意改變陽臺功能。

  ◇隨意拆改墻體,在承重墻、梁、柱上穿孔、削薄、挖槽。

  ◇填塞地漏和排水管道。

  ◇隨意向窗外拋扔物品,丟棄裝修垃圾,利用公共部位、場地加工裝修材料。

  ◇夜間隨意在業主家中留宿。

  ◇不得隨意安裝太陽能設備。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