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呂梁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的通知
呂政辦發[20**]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市直企、事業單位:
《呂梁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9月29日
呂梁市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辦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維護農民工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我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適用本辦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依照本辦法執行。
用人單位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其他勞動者,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條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職責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及時向同級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并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備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對拖欠工程款,非法分包或因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等爭議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進行調查核定,并對相應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管,監督施工單位按時足額發放工資。
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克扣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事件。對有關部門通報的欠薪逃匿涉及的違反治安管理及犯罪案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及時依法查處。
監察機關負責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嚴肅追究責任。
工商部門負責加強企業監管,加強用人單位誠信制度建設。負責對無照經營單位或其他應由工商部門處理的情形進行查處。
發展改革、財政、水利、電力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資的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解決監管企業的拖欠工資問題。
工會依法維護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督促企業及時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第五條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明確工資的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事項。工資的支付標準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批準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支付日遇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日跨春節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春節放假前結清并支付應付工資和其他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和相關費用。
農民工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
用人單位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抵付農民工工資,不得要求農民工在指定場所或者以指定方式消費抵付工資。
第七條 用人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當編制實名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明細項目和金額、扣除明細項目和金額等事項。
工資支付表保存 2 年以上備查。農民工有權查詢本人的工資支付記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查詢人提供相關資料。
第八條 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其所在地國有商業銀行開設專門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并負責監督管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被拖欠或者被克扣的農民工工資。
第九條 建設領域用人單位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前,應當在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將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 3 %的資金存入工資保證金賬戶。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前,應當按照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款預算的 3 %向建設工程所在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存入工資保證金。建設工程工期超過 1 年的,可以按照年度工程款預算的 3 %存入工資保證金。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和建設單位預存工資保證金后,開戶銀行應在 3 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有關憑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收到銀行憑證后應在 3 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和建設單位出具《工資保證金存儲證明》。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或者開工報告手續時,應當提交《工資保證金存儲證明》。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電力等建設工程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批準開工報告。
第十三條 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發生過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經查證屬實的,除依法承擔拖欠或者克扣工資行為的法律責任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其在 5 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單位施工組織計劃中農民工人數最高峰時月工資總額 3 倍的標準存入工資保證金。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被責令限期支付而逾期未支付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使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予以支付,并通知建設單位或者用人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補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第十五條 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竣工通過驗收并已結清和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非建設領域用人單位在存入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 1 年內未再次發生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建設單位或者用人單位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證明,向銀行取回工資保證金本息。
第十六條 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開戶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在發生用人單位確無能力支付、逃避支付農民工工資等情況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時,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用人單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墊付農民工工資動用的應急周轉金本息應當依法予以追償。
應急周轉金專戶預存數額市級一般不低于 300 萬元,縣級不低于 100 萬元。應急周轉金的儲存啟用制度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并報政府同意后執行。
第十八條 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應當對建設工程各環節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履行監控義務,對所承包建設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因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將建設工程發包、分包給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或者被克扣的農民工工資的連帶責任。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工商、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電力等部門和公安、監察機關及工會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并公布受理電話、網站等信息,依法接受對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拖欠或者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都有權舉報,農民工認為用人單位拖欠或者克扣其工資的有權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核對。
篇2:郴州市工業園區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
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郴政辦發〔20**〕10號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第一條 為維護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5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低費率、廣覆蓋、可轉移和可銜接的要求,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 本試行辦法的農民工是指凡戶口在農村登記,并享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在我市省級工業園區(含國家級出口加工區,下同)就業的人員。
第三條 在我市省級工業園區內生產、加工的企業(不含在園區進行工商登記注冊而在園區外生產、加工的企業)就業并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當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用人單位應按屬地原則為農民工在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第四條 我市各級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為參保的農民工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農民工個人身份證號碼作為其本人社會保障號碼。
第五條 農民工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繳費基數為農民工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按其上年實際工資收入(含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確定。當年新進企業的農民工以試用期滿的月工資作為其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為10%,個人繳費比例為4%,其中12%記入農民工個人賬戶,2%進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農民工個人賬戶資金實行完全積累。
第六條 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農民工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期限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數額,經核定后按時足額繳納;農民工個人繳費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來自: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農民工養老保險費不得減免。
用人單位繳納的農民工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七條 參保農民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可按月領取農民工養老保險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計算公式為:
月養老金(男)=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月養老金(女)=個人賬戶儲存額÷170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支付養老金。農民工死亡,其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
第八條 農民工與用工單位中止勞動關系并到園區以外的企業就業的,本人申請,允許按規定轉移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或允許其按規定退還個人賬戶資金;也可封存其個人賬戶資金。
第九條 農民工在不同時期分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民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的,在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可以分別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本辦法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銜接。農民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個人申請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可將其各年度單位和個人繳費額,按相應年度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逐年進行折算,折算后的繳費年限與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累計計算;個人繳費額計入折算后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待遇。個人申請享受農民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可將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以及企業繳費中相當于按本辦法規定繳費的部分,轉入農民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根據個人申請,也可將農民工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其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十條 農民工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農民工養老保險基金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對擠占挪用基金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農民工養老保險基金及其投資收益不計征稅費。
第十一條 市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農民工開發專門的征繳信息系統。全市統一經辦規程。
第十二條 過去已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的農民工,本人自愿,可以繼續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
第十三條 根據農民工養老保險工作的實際需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按規定充實社保機構的工作人員和經費,為經辦農民工養老保險業務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第十四條 本試行辦法由郴州市勞動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試行辦法自20**年10月1日起執行。今后國家、省里對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
篇3: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三則(薦)
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1)
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我項目部對農民工工資的支付作如下鄭重承諾:
1、與聘用的民工簽訂書面勞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資支付標準、工資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
2、按月支付民工工資。將工資直接發放給民工,不將民工工資款支付給沒有法人資格的個體包工頭;
3、在施工現場設置承諾不拖欠民工工資的宣傳牌。明確工資發放時間和發放數額,公布投訴舉報電話;
4、建立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確保不發生因拖欠民工工資造成的各類*事件。
承諾方:________
承諾日期:________
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2)
承包單位: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
工程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
為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本公司鄭重承諾:
1、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單位再分包或層層轉包。
2、自己雇傭農民工,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并到總包單位備案。民工工資由本公司或勞務公司直接足額發放到農民工本人手里,嚴禁發放給“包工頭”。如“包工頭”攜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支付民工工資,由本公司負責支付。
3、按照“總包負總責”的原則,若發生集體*事件,第一時間到場解決,若確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論何種原因將由我公司先行墊付。不能墊付的同意可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及時按規定補齊。
4、切實做好農民工記工考勤工作,按約定及時與農民工結算工資。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或因勞資糾紛造成農民工*,并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本單位愿意無條件接受江陰市建設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任何處罰決定。
5、此承諾在辦理合同備案時由總承包企業向江陰市建設局做出承諾。
特此承諾!
承包單位(章):________
承諾日期: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
手機:________
固話:________
工程項目經理:________
手機:________
固話:________
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3)
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證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根據要求,并結合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特做如下慎重承諾:
1.我項目部將嚴格按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管委會關于農民工工資發放的相關要求,切實做好春節前農民工工資發放工作。
2.我項目部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農民工工資足額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3.如因農民工工資發放不到位或處置不力,導致農民工有不同形式的*、鬧訪、集訪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我項目部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項目部承諾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由,唆使或促成農民工罷工、*和惡意討薪事件的發生。如有發生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項目部承擔。
特此承諾!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項目部
承諾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