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關于農民工管理的暫行辦法
根據北京市《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農民制合同制工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后有關待遇問題的通知》的有關條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采取計劃內和計劃外的管理模式,對在公司內部農民工實行統一的計劃管理。計劃內:凡是經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與公司正式簽定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計劃外:未經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工作性質季節性強、以勞動小時為核算單位與公司簽定短期勞動協議的農民工。
二、農民工勞動合同的建立,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由總辦負責。對地區行政管理部門、物業公司報送的有關農民工統計資料的報表,總辦和會計部協商后,由總辦報出。
三、對于計劃內的農民工,按北京市《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繳納規定的養老、失業等保險費用。對于計劃外的農民工,積極協助為其辦理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手續,并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采取建立企業內部帳戶的作法,解決好養老、失業的保險問題。
四、在計劃內的農民工,其養老、失業保險的待遇按《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五、在計劃外的農民工,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積極做好養老、失業保險的基礎工作。在申請辦理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手續的同時,建立好企業內部的個人帳戶。
1、在發放農民工勞動報酬時,按照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比例,被保險人個人帳戶按被保險人交費工資基數的11%建立(被保險人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被保險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一定比例劃入部分)。
2、企業終止、解除農民工勞動合同時,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并參照計劃內農民工企業支付個人的比例,將企業應支付的費用支付給個人。兩者均不考慮利息。同時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3、個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個人存儲的部分。并參照計劃內農民工企業支付個人的比例,將企業應支付的費用支付給個人。兩者均不考慮利息。
4、公司與農民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公司可給予農民工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的標準按《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有關失業保險的條款執行。
5、農民工主動提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時,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情況特殊的,可參照上述標準,減半計發。
6、凡雇傭的農民工的年紀超過國家規定養老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一律不再簽定勞動合同,企業也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已經雇傭的農民工的年齡已超過國家規定養老年齡的,應終止其勞動合同;確應工作需要,可改簽勞動小時工協議。協議的擬訂由總辦負責。
六、本辦法由總辦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七、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年四月二十日
篇2:北京市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用工勞功合同范本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用工勞功合同范本
附件:
編號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外地農民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制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月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
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篇3:X公司農民工管理辦法
某公司關于農民工管理的暫行辦法
根據北京市《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農民制合同制工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后有關待遇問題的通知》的有關條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采取計劃內和計劃外的管理模式,對在公司內部農民工實行統一的計劃管理。計劃內:凡是經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與公司正式簽定勞動合同的農民工;計劃外:未經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工作性質季節性強、以勞動小時為核算單位與公司簽定短期勞動協議的農民工。
二、農民工勞動合同的建立,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由總辦負責。對地區行政管理部門、物業公司報送的有關農民工統計資料的報表,總辦和會計部協商后,由總辦報出。
三、對于計劃內的農民工,按北京市《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繳納規定的養老、失業等保險費用。對于計劃外的農民工,積極協助為其辦理屬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手續,并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采取建立企業內部帳戶的作法,解決好養老、失業的保險問題。
四、在計劃內的農民工,其養老、失業保險的待遇按《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五、在計劃外的農民工,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積極做好養老、失業保險的基礎工作。在申請辦理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手續的同時,建立好企業內部的個人帳戶。
1、在發放農民工勞動報酬時,按照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比例,被保險人個人帳戶按被保險人交費工資基數的11%建立(被保險人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被保險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一定比例劃入部分)。
2、企業終止、解除農民工勞動合同時,將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并參照計劃內農民工企業支付個人的比例,將企業應支付的費用支付給個人。兩者均不考慮利息。同時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3、個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個人存儲的部分。并參照計劃內農民工企業支付個人的比例,將企業應支付的費用支付給個人。兩者均不考慮利息。
4、公司與農民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公司可給予農民工一定的生活補助費,補助費的標準按《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有關失業保險的條款執行。
5、農民工主動提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時,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情況特殊的,可參照上述標準,減半計發。
6、凡雇傭的農民工的年紀超過國家規定養老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一律不再簽定勞動合同,企業也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已經雇傭的農民工的年齡已超過國家規定養老年齡的,應終止其勞動合同;確應工作需要,可改簽勞動小時工協議。協議的擬訂由總辦負責。
六、本辦法由總辦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七、本辦法自20**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