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藥房帶班組長考核方案
1、員工薪資=基本工資+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工齡工資+政策執行獎勵
2.1 崗位工資由店經理制定;
2.2 全勤獎為50元;
2.3 工齡工資發放標準為每年30元;
2.4 政策執行獎勵為每月300元,根據上級按照安排事項的落實情況和店堂服務規程執行情況、培訓情況等實行扣錢式考核,扣錢標準由上級確定,店經理負責考核。
3、績效獎勵= A類大件商品銷售提成+B類大件商品銷售提成+會員發展獎勵+銷售額增長獎勵+員工輔導獎勵-員工處罰連帶處罰;
3.1A類大件商品銷售提成=A類大件商品個人銷售額×8%;
3.2B類大件商品銷售提成=B類大件商品個人銷售額×5%;
3.3會員發展獎勵:在完成每月30名會員指標的情況下,會員登記時需要姓名、性別、電話、住址、出生年份書寫清楚,如缺少一項,則將超過總發展人數10%的部分剔除后計算,在登記當月及次月有銷售記錄的新發展會員數,按照每人2元的標準獎勵;
3.4 銷售額增長獎勵:班組銷售額月度環比增長比例超過30%的,按照與20**年3月份班組銷售額相比增長部分的0.5%發放;環比增長20%以上的,按照增長部分的0.2%發放;
3.5 員工輔導獎勵:按照班組人均績效工資進行發放,發放的前提是人均績效工資超過300元,且個人最低績效工資不低于150元;
3.6 員工處罰連帶處罰:凡月度內,員工違規次數超過5人次的,或者個人處罰額度超過50元的,對帶班組長按照超額、超次部分同等的處罰,直至其政策執行獎勵扣完為止。
篇2:公寓服務中心衛生所藥房人員職責
公寓服務中心衛生所藥房人員工作職責
一、收處方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藥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劑。
二、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生聯系,更正后再進行調配。
四、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忌用手直接觸藥。
五、含有毒性、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六、發出的方劑應將服藥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
七、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藥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八、及時提出進藥計劃。
九、負責各種藥品劃價。
篇3:藥房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調配標準程序
> 病區藥房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調配標準操作程序目的:制定病區藥房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調配標準操作程序,確保調配發放準確無誤。
范圍:病區藥房
責任人:藥品調配人員
程序:
1.處方審核
專用處方的處方式樣和顏色符合規定、處方的一般項目(病人的姓名、科別、性別、年齡、住址或住院號、聯系電話、處方日期、診斷、病人身份證或代辦人身份證號碼、醫生簽名或蓋章、收費章等)必須齊全;
處方內容(所列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數量、用法、劑量等)必須符合特殊藥品管理規定;
對不符合特殊藥品管理規定,超量、涂改及其他不合格的處方,拒絕調配,向病人說明情況,指導病人由處方醫生重新開具合格后方可調配。
醫生處方權審核,不具有麻醉/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權的醫生不得開具麻醉/一類精神藥品。
麻醉/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還需隨附注射劑的空安瓿及貼劑的廢貼。
2.配方發藥
審方合格及與電腦記帳核對無誤后,由配方藥師按處方所列藥品從專柜中取用藥品,交給發藥藥師復核。
發藥藥師核對無誤后,將注射劑藥品交給執行護士(執行完畢后由護士憑處方及注射藥袋和空安瓿交回到藥房專人負責)。
發藥完畢,調配人、復核人在處方上簽全名,并在電腦上確認處方、記帳。
3.登記:在規定登記本中登記使用、空安瓿(廢貼)回收、專用帳冊、交接班等內容。
4.處方保管:專用處方留于專柜中,由專人復核后裝訂、保存。
5.用藥后專柜隨時上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