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請假制度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加強醫院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營造良好的醫院風氣,促進醫院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現就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嚴格考勤制度,規范內部管理
1、各科室、部門負責人必須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認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嚴格管理。
2、各科室、部門要指定一名原則性強、辦事公正、工作認真的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3、考勤員必須根據醫院規定,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記錄??记诠ぷ髦邪l現弄虛作假、謊報、瞞報等現象,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4、各科考勤員在每月3號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報院組織人事科。
(二)強化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
1、嚴格執行作息時間。醫院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醫院作息時間規定,不得遲到(正常工作時間開始后無故未到崗者視為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時間終止前無故離崗者視為早退)、曠工、脫崗、串崗。遲到、早退、脫崗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工作時間要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工作崗位需安排他人臨時代班,因公外出要有登記。
3、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時間內,不得利用電腦看電視、玩游戲、炒股、聊天等;不得扎推閑聊、吃零食、干私活;不得在工作場所進行娛樂活動;嚴禁班前或上班期間飲酒。
4、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佩帶胸牌,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著超短裙褲,不得佩帶戒指、耳環等;不得穿工作衣外出、進入食堂就餐。
(三)嚴格請假制度,規范請(銷)假手續
1、員工休假(工休假、探親假、病事假、放射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條件、天數、工資待遇執行國家規定。按休假累計天數計算,扣發獎金。
2、員工休假必須辦理手續,批準后按準假時間休假。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填寫請假單,經科室負責人(護士長)簽字同意后,報組織人事科批準;科室負責人、護士長請假,須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科、分管院長和院長批準。員工請病假應同時出具由三名專家簽署意見、醫務處審核蓋章的有效病情證明;計劃生育假應先到院工會審核蓋章。
4、規范節假日值班人員補休管理。凡法定節假日、周休日值班的人員,須在1周內補休完畢。
?。?)臨床醫技科室、后勤保障部門人員值班,由所在科室主任、護士長負責安排休息,科室考勤員應在考勤表上作出標識。
?。?)行政值班人員,給予半天補休,由院辦發放補休單。員工休息前,須將科主任簽署意見的補休單交組織人事科(職能部門負責人須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對未在崗又未辦理補休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因公外出必須辦理出差審批手續:外出參加學術活動、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到科教科辦理;其他行政出差到院辦公室辦理手續。其中護理人員須經護理部批準,醫生須經醫務處批準,科室負責人必須同時向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及院長報告。
6、醫院組織的各種會議、考試及其它活動,由各組織部門負責考勤。
7、員工因公因私離開本市均須向直接領導報告,科主任、護士長必須向分管院長和院長報告,經批準后方準離開。
8、科主任、護士長越權審批各種休假,扣1個月職務津貼;造成后果者,扣當月績效工資。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考核力度
1、組織人事科、總支書記負責全院勞動紀律的檢查工作,每月全院性檢查不少于4次,對職能部門的專項檢查不少于2次。
2、組織人事科、門診部每周對門診各科室、診室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科室按時開診、人員在崗情況。
3、每月5日前將檢查結果匯總后報院獎懲委員會。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不符合之條款,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篇2:干部請假制度
干部請假制度(醫院)
一、院領導請假制度
1、院長、黨委書記外出公差或休假時,應向學校主管領導請假,同時黨委書記或院長應相互告知,并指定臨時負責人。
2、副院長、黨委副書記、院長助理外出公差或休假時,應填寫書面申請,報請院長或黨委書記批準后方可外出公差或休假。
3、因緊急情況外出公差(外地:蘭州以外),可口頭請示院長或黨委書記批準,待返回后補辦書面手續。
4、批準后的書面申請應交院辦或黨辦保存。
5、外出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假,應電話請示上級領導。
6、院領導外出前必須將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關部門和科室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訊聯絡方式,以保證外出期間主管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7、院領導外出返院后,應立即告知院長、黨委書記及院長辦公室銷假。
二、處(部)級領導干部請假制度
1、處(部)級領導干部外出公差或休假時,應填寫書面申請,報請主管院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公差或休假。
2、因緊急情況外出(外地:蘭州以外),可口頭請示主管院領導批準,回來后需補辦書面手續。
3、批準后的書面申請應交黨辦或院辦保存,口頭批準的請示應告知黨辦或院辦。
4、外出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假,應電話請示上級領導。
5、外出前必須將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關部門和科室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訊聯絡方式,以保證外出期間主管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6、外出返院后,應立即告知主管領導及院長辦公室銷假。
三、科級干部請假制度
1、科級干部(包括科長、科主任、黨支部書記、各教研室、研究所(室)負責人)請假管理由各主管部門(部處建制)負責批準。不歸屬院內各部管理的向院務部請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可口頭請示主管部門批準;時間在一天以上的應填寫書面申請,報請主管部門批準。
3、護士長請假由科主任審批并同時告知護理部;教研室負責人請假由教學部批準并同時告知科教部。
4、外出前必須將本人所主管的工作向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出安排,并留下通訊聯絡方式,以保證外出期間主管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5、外出返院后,應立即告知主管領導銷假。
四、各級領導干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出時,應告知上級主管領導。
五、本制度從印發之日起施行,同時《請假報告制度》(院發[20**]82號)廢止。
篇3:(中學)學生請假制度
中學(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工作的管理,規范學生的請假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規則
1、 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一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政治處審批。
二、請假程序
1 、請假條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 、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治處辦理有關手續。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二天以內的請假,由年級組長審批;
3、五天以內的請假,由政治處領導審批;
4、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年級主任(二天以上者)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學生請假 1天以上的,在班主任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3、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病假),否則即予以休學或退學。
5、所有學生、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治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