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調整員工工資結構的申請報告
公司經理室:
**飯店現行的工資分配辦法是于****年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后實行的,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多勞多得,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但是與飯店行業的分配特點相比尚有許多不足,尤其是還未將員工工資與飯店的經營效益直接掛鉤。為了進一步體現分配中公平、合理。最大地發揮員工的積極性與穩定員工隊伍,飯店經理室對現有工資制度進行分析,擬出新的分配方案如下,請公司經理室審批。
一、**飯店****年工資性收入概況:(以下統計不包括餐廳)
飯店現有在崗人數68人(其中合同工43人,勞務工25人)。飯店全年工資性開支94.95萬(其中基本工資開支64.51萬,獎金25.55萬,中夜班費、車貼4.89萬),平均每人每年收入1.396萬。平均每人每月工資790元、獎金313元、車貼等福利60元。
根據飯店目前的工資情況,我們發現,**飯店員工的年平均收入與全市人均收入水平相比,差距較大。部分重要崗位如管理人員、總臺服務員等,基本工資與同類賓館飯店相比,也相差較大。
二、實施新的分配方案,努力體現公平合理。
所以新設定的工資總額(基本工資與獎金)不突破上年的工資總額。
基于飯店目前的工資現狀,我們打算調整工資與獎金的結構比例,重新設定工資結構。由于目前飯店效益尚未根本好轉,通過調整,必須使新的工資水平與飯店的經濟效益掛鉤,新的崗位工資向社會相同崗位靠攏。
三、作方法
1、實施薪點工資。飯店現有崗位級數14個,實行薪點工資的崗位級數為13個。每個崗位都有固定的薪點,最低的薪點為20點,最高的薪點為80點。
2、確定薪點值的范圍,每個薪點值為20~30元。
3、薪點值的核定由總經理室根據企業效益等情況決定,當前定為每個薪點值25元。
4、在**飯店工作的原鹽業公司人員仍按原辦法執行。
以上申請當否,請批示!
附:《上海**飯店崗位薪點工資標準表》一份。
上海**飯店總經理室
20**年6月
上海**飯店崗位薪點工資標準表(草案)
序號 薪點 管理崗位 工程崗位 服務崗位
1 80 總經理
72 副總經理
60 部門正職經理、主任
52 部門副職經理
5 48 大堂副理
6 40 管理員、干事、會計
機修領班、機修工A
總臺領班、營銷員、總臺A
7 38 出納
總臺B、房務中心領班
8 36
機修工B
總臺C、商務中心、音響、
9 32 機修工C
衛生監督、物料員、業務員、采購員、保安領班
10 30 總機、房務中心、會議服務員、
11 28 布件工
12 24 保安
13 20 新進人員試用期、公共衛生
注:1、干事指辦公室文秘、人事宣傳、勞動工資干事。
2、機修工持高級證書者定A檔、持中級證書者B檔、持上崗證書者C檔。
3、總臺:持旅游局A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A檔,持旅游局B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B檔,持旅游局C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C檔。
4、崗位薪點值根據企業效益等情況,由總經理室確定,薪點值范圍暫定為20~30元/點。
5、月工資=薪點值×薪點。
6、月收入(薪點工資+月度獎金)低于上海市勞動保障局規定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規定補足不足部分。
7、清潔員為計件工資,底薪每月200元,不列入薪點工資范圍。
8、餐廳部人員工資按原規定辦,不列入薪點工資范圍。
上海**飯店崗位薪點工資標準表(草案)
序號 薪點 管理崗位 工程崗位 服務崗位
1 80 總經理
72 副總經理
60 部門正職經理、主任
52 部門副職經理
5 40 管理員、干事、會計
機修領班、機修工A
總臺領班、營銷員、總臺A
6 38 出納
機修工B
總臺B、房務中心領班
7 36 機修工C
總臺C、商務中心、音響、
衛生監督兼物料員、三產業務員、采購員、
8 32 總機、房務中心、會議服務員
9 30 布件工
10 28 保安
11 20 公共衛生
注:1、干事指辦公室文秘、人事宣傳、安全保衛、勞動工資干事。
2、機修工持高級證書者定A檔、持中級證書者B檔、持上崗證書者C檔。
3、總臺:持旅游局A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A檔,持旅游局B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B檔,持旅游局C級英語證書并經總經理室綜合能力評審合格者定為C檔。
4、崗位薪點值根據企業效益等情況,由總經理室確定,薪點值范圍暫定為20~30元/點。
5、月工資=薪點值×薪點。
6、月收入(薪點工資+月度獎金)低于上海市勞動保障局規定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規定補足不足部分。
7、清潔員為計件工資,底薪每月200元,不列入薪點工資范圍。
8、餐廳部人員工資按原規定辦,不列入薪點工資范圍。
9、新進人員試用期在原崗位的級數上下浮4點。
篇2:丹東市人民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通知
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丹政發〔20**〕第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丹東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函》(遼勞社函〔20**〕72號)意見,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0元調整為580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20元調整為50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類地區:丹東市邊境經濟合作區、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由4.8元調整為5.3元;
第二類地區:東港市、鳳城市、寬甸縣由4元調整為4.5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篇3:物業公司工資調整申請
關于方正物業部分職位工資調整申請
公司領導:
由于受豐田公司及大學城建設的影響,華北板塊出現用工緊張局面。且我司個別職位起薪工資相對同行屬中下水平(見周邊物業公司保安薪酬調查表),導致我司基層員工的招聘較難,員工的月流失率平均達到6%。因此,我司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在集團的薪酬制度指導下對部分職位工資標準作以下調整:
1、各崗位起薪點按原指導標準不變。
2、為有效地激勵員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在原工資總額的基礎上,增加績效工資,具體崗位績效工資如下:物業助理150元,保安員(含領班、副領班)100元,清潔、綠化工50元。
3、績效工資的發放由行政人事部每月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在績效工資標準內進行浮動。
4、增加績效工資后,每年進行薪金調整時,各崗位工資總額達到最高上限值時,原則上不再進行上調。各崗位工資總額上限為:保安員:1300元,清潔工:950元,綠化工:1000元。
以上薪酬調整方案是否妥當,請領導給予指示。
附:
1、周邊物業公司保安薪酬調查表
2、**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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