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常識
一、消防設施的種類:建筑消防設施歸納起來共有13類
(一)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設施
(二)消防給水
(三)防煙、排煙設施
(四)電氣與通訊
(五)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七)氣體滅火系統
(八)水噴霧滅火系統
(九)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十)高、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
(十一)蒸汽滅火系統
(十二)移動式滅火器材
(十三)其他滅火系統
二、消防設施的保養與維護
1、室外消火栓由于處在室外,經常受到自然和人為的損害,所以要經常維護。
2、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至少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兩個月應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每個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4、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統的心臟,因此應每月啟動運轉一次,檢查水泵運行是否正常,出水壓力是否達到設計規定值。每年應對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以檢驗火災發生時水消防系統是否迅速開通投入滅火作業。
5、高、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每半年應檢查泡沫液及其貯存器、過濾器、產生泡沫的有關裝置,對地下管道應至少5年檢查一次。
6、氣體滅火系統,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每年至少檢查兩次。
7、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后,其中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應作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不合格的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8、滅火器應每半年檢查一次,到期的應及時更換。
篇2:消防濕式報警閥維護保養規程
消防濕式報警閥維護保養規程
1.0目的
維持設備的正常,有效監控中心消防噴淋系統的狀態;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工程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具體實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清除濕式報警閥、排水閥、放水閥、及管道上所有雜質并刷油漆;
5.2檢查各閥門開閉是否靈活有無漏水;配件是否齊全;
5.3檢查壓力表、壓力開關動作是否靈活;玻璃及防護罩是否完好;
5.4濕式報警閥標志是否清楚;
5.5檢查過濾器有無堵塞、水力警鈴內葉輪是否靈活;
5.6過濾器前及排水管的閥門是否開啟;
5.7打開放水閥放水一分鐘試驗水力警鈴是否鳴動;
5.8檢查壓力開關是否動作(壓力開關動作以后水泵有無啟動);
5.9水泵啟動后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6.0附則
按照程序定期實施保養檢修計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測試;
7.0支持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