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崗保安工作人員登記流程
在門崗安保工作中,人員登記是一項至關重要的任務,它關乎著公司的安全秩序和來訪者的體驗。下面,我們將詳細介紹門崗保安在人員登記時的標準流程。
01主動問好
首先,當外來人員抵達門崗時,保安人員會主動上前,以禮貌而專業的態度問好。這一舉動不僅體現了公司對來訪者的尊重,也為后續的登記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
02詢問相關信息
接下來,保安人員會詳細詢問來訪者的相關信息,包括來訪單位、姓名、被訪部門及被訪人、來訪事由等。這些信息對于確保來訪者目的明確且合理至關重要。同時,通過詢問,保安人員也能初步判斷來訪者的真實意圖。
03對信息進行過濾
在獲取了來訪者的基本信息后,保安人員會對這些信息進行過濾。如果來訪者屬于非公務拜訪,保安人員會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例如詢問是否有預約或聯系相關人員進行確認。這一步驟旨在確保公司內部的秩序和安全。
04電話確認
對于被訪部門同意接待的來訪者,保安人員會進行電話確認。這一步驟是為了確保被訪者確實同意接待該來訪者,避免因為誤會或溝通不暢而導致的不必要麻煩。
05出示有效文件
在確認無誤后,保安人員會要求來訪者出示其本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然后,保安人員會清晰準確地將來訪者信息登記在《外來人員/車輛登記表》上,并填寫《來訪單》。這些信息將作為后續工作的依據和參考。
06發放訪客證
完成登記后,保安人員會給來訪者發放訪客證或臨時通行證。這一證件是來訪者在公司內部通行的憑證,也是確保公司內部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時,保安人員會告知來訪者佩戴好訪客證,并遵守公司的相關規定。
07隨時保持聯系
最后,在來訪者進入公司內部后,保安人員會保持與來訪者的聯系,確保其按照登記信息中的被訪部門進行訪問。同時,保安人員會密切關注來訪者在公司內部的動態,確保其安全有序地離開公司。
總之,門崗保安在人員登記時的標準流程是一個嚴謹而細致的過程。通過這一流程,保安人員能夠確保公司內部的秩序和安全,為來訪者提供優質的服務體驗。
篇2:某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學校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我校實行封閉式管理。上課期間,封閉校門,學校實行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嚴防壞人混入學校破壞、搗亂。學生在校期間,除校內人員外,教學區內不準任何校外人員與學生來往;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準隨便出校,如有事需出校門,必須攜帶由班主任批準的假條,經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外出。
2、校外人員來訪,無論因公或因私到校都要出示有效證件(如: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并如實填寫《來訪登記表》,得到值班教師許可,方可入內。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出示證件并填寫《來訪登記表》,值班教師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值班教師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報警電話:110
4、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值班室。
5、值班教師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篇3:學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七)
學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七)
為了更好地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對外來車輛、人員進行登記、現將有關登記制度如下: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無論何時,不允許騎自行車進出校門。
3、凡外來人員進校,門衛必須仔細詢問,如允許進入必須登記,嚴禁閑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4、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5、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系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學生上、放學交接制度
1、放學時間,各班主任必須帶學生排隊出校到校門口的“家長接送區”,家長憑“家長接送卡”交接學生。
2、教師沒見到學生家長或固定的接送人不可交接。每班剩下的學生在五個左右時,班主任可填寫《家長未接小孩名單表》,把小孩帶回保安室交給保安,保安核對無誤后簽字,由家長到保安室簽領。
3、班主任安排的值日學生、科任教師輔導學生及其他興趣班老師培訓學生,要預先通知家長,告訴家長確切的接著時間,否則學生放學出現安全事故由相關老師負責。
4、上、放學時間,值周行政、值日教師、保安員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5、在學生上、放學的重要交通路口設置警示牌。
6、個別學生行動不便的,家長可以憑“家長接送卡”送小孩到班內,放學時憑“學生家長卡”可以直接到班內接學生。
7、家長有事找學生的,憑有效證件及“家長接送卡”在值班室的來訪登記本上登記后領取“來訪證,等待下課后再去見學生。
8、小孩有事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與學校聯系,并向班主任請假。
9、各班建立學生登記表,要含學生家長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學生家長卡”編號等。家庭信息如有變動,家長應及時告訴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