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品標簽制度
為規范食品標簽及食品貯存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制度。
一、標簽上需強制標示的內容。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強制標示內容:(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4)保質期;(5)產品標準代號;(6)貯存條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8)生產許可證編號;(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二、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貯存預包裝食品。
三、銷售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包裝,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診斷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所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食品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包裝上的聲稱承擔法律責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的標簽,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篇2:工商局開展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工商局開展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加強散裝食品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費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保障散裝食品消費安全為目標,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流通環節監管職能,加強集貿市場、超市、前店后廠食品經營戶的行政指導,加大散裝食品經營戶的巡查力度,打擊違反《食品安全法》散裝食品標簽規定的違法行為,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努力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繁榮穩定的食品市場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流通環節散裝食品標簽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市工商局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監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揮中心、檢查支隊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由市管科××科長擔任,成員由××、××、××組成。
三、散裝食品的定義
散裝食品是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裝食品包括前店后廠加工小作坊及其連鎖店銷售的經過簡單包裝方便攜帶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還包括大包裝進貨改小包裝銷售的食品。散裝食品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
四、散裝食品的銷售安全規范
(一)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銷售的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
(三)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地址等內容。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洗滌、消毒、儲存和溫度調節等設施或設備。
(五)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并保證消費者能夠獲取符合規范要求的完整標簽。
五、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自1月1日開始至3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1月19日以前)為動員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各縣(市、區)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制定行動方案,分解任務,責任到人;對散裝食品經營戶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底數,同時通過廣泛地宣傳動員和行政指導,讓經營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促進經營戶加強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階段(1月20日—2月31日)為集中整治階段。各地要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緊密結合當地實際,突出重點品種、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開展散裝食品市場整頓和規范管理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第三階段(3月1日—10日)為總結驗收階段。各縣(市、區)工商局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總結,市工商局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抽查驗收。
六、整治重點
(一)重點品種。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點、腌制食品、冷凍食品等為重點品種。
(二)重點區域。以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車站碼頭,特別是農村地區為重點區域。
(三)重點場所和對象。以前店后廠食品加工小作坊及連鎖店、集貿市場、超市、食品批發企業為重點場所;以小食品店、小攤點為重點對象。
(四)加大散裝食品標簽指導力度。在動員部署階段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強化其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發現散裝食品標簽存在問題,及時下架整改,并對該食品進行索證索票,了解其進貨****,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上架銷售。
(五)打擊散裝食品標簽違法行為。在集中整治階段,對通過行政指導還屢教不改的散裝食品經營戶,要依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查處散裝食品標簽違法行為,確保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篇3:某食堂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各級崗位責任明確的崗位責任網絡圖。
2、各級管理人員重視職業道德,積極鉆研業務,提高管理水平。
3、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承包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嚴把責任關。
4、食堂承包人作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時刻把食品衛生安全放在首位,嚴把食品衛生關,對以下幾種情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1)采購變質、劣質食品以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2)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動物檢疫合格證等商家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加工不符合標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4)食堂內部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投毒事故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
5、對因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食品衛生有關規定造成的食物中毒的各級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體情況,給予批評、行政處分、調離崗位等處理,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的,將責任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6、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按應急預案處置過程中,處置不當的各級行為人、責任人事后根據情節和后果追究責任和給予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