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總經理任職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居民(不具備任何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身份)。
2.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至20**年12月31日)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房地產建設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4.熟悉房地產企業管理,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經營管理能力、市場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改革創新能力等。
5.具有8年以上房地產企業工作經歷。擔任過大型房地產企業地區(地級市)公司副職2年以上領導職務,或中型房地產企業副職2年以上領導職務,并擔任過2個以上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大型房地產企業是指跨3個省以上經營房地產業務,同時有5個以上項目在建的企業;中型房地產企業是指跨3個地級市以上經營房地產業務,同時有3個以上項目在建的企業。
具有國企房地產工作經驗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6.身體健康。
7.沒有不得擔任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情形。
篇2:房地產企業總經理職權
總經理:《總經理工作條例》明確規定了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1)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決議,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與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2)擬訂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投資項目及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3)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公司稅后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和公司資產用于抵押融資的方案;
(4)擬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建議方案;
(5)擬訂公司內部經營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6)擬訂公司員工工資方案和獎懲方案;
(7)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訂公司具體規章;
(8)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9)決定公司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的任免;
(10)決定公司員工的聘用、升級、加薪、獎懲與辭退;
(11)審批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各項費用支出;
(12)非董事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有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權利,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13)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同時,也規定了副總經理得主要職權:
(1)副總經理作為總經理的助手,受總經理委托分管部門的工作,對總經理負責并在職責范圍內簽發有關的業務文件。目前公司已經確立了分別由副總經理分管產品線、品牌線、運營線和管理線的分工安排;
(2)總經理不在時,副總經理受總經理委托代行總經理職權。
《總經理工作條例》進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結構。(具體內容見附件1"授權管理"中的1-4)
篇3: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崗位職責
一、崗位工作職責: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二、主要例行工作:
(一)、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和集團公司下達的還本付息和利潤指標。
(二)、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準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三)、實施經董事會批準的新開發項目。
(四)、根據公司會議管理制度,每周五組織總經理辦公會議;每周六下午16:00-18:00參加例會學習,每月30日由總經理主持生產調度會;由總經理負責召開。
(五)、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長委托權限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六)、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人選,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企業經理以及其他高級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境外機構人員。監理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七)、根據生產和經營管理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顧問,并決定其報酬。
(八)、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加薪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九)、審查批準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項目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貸款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十)、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做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十一)、抓好公司的生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分公司搞好生產管理。
(十二)、抓好員工的思想工作,加強員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需要的員工隊伍。
(十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員工參與管理的作用,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十四)、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系,為公司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