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關于人事檔案管理的暫行規定
一、為了加強員工的人事檔案的管理,保護好企業與員工的利益,按照國家對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二、經公司領導批準,凡有城鎮居民戶口,已建立個人檔案關系的人員,與公司簽定了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一般員工可在試用期滿后,可將個人的人事檔案轉移到公司。并與公司簽定好檔案保存協議。
三、公司負責按人事檔案管理的要求,分類歸檔、整理。并保證客觀公正反映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的真實記載。
四、除公司特批外,員工的檔案可存放在社會人事服務的中介機構。除此之外,凡符合上述要求,目前個人檔案仍在社會人事服務的中介機構存放檔案的員工,在公司已報銷個人檔案保存費的保存期滿后,一律將個人檔案轉往公司。拒不轉移的,公司不再報銷其個人的檔案保存費。
五、因開除、辭退、除名,長期出國逾期不歸、就勞動合同的提前終止或解除達不成一致意見、接到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書面通知,不做書面答復,擅離崗位、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按照規定,將其檔案關系轉往個人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
六、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者出現按勞動合同約定應對公司作出經濟賠償的條款,按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條款處理。公司不應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
七、年終對于被公司授予的獎勵和評選的優秀工作者,經公司領導批準,將具體事跡和獎勵的內容,填寫好在相應的表格內,進入個人檔案,以資鼓勵。
八、因個人原因,提出出國學習、留學和三個月以上的探親,公司不負責辦理出國的有關手續。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后,必需將個人檔案轉出公司。
九、非工作原因,公司不辦理員工的各類出境的手續證明和邊境通行證,特別是私人護照的辦理。情況特殊的,必需經公司人事部門審核,報公司領導特別批準。
十、本規定經公司領導簽發后執行,本規定由公司人事負責的解釋。
篇2:公司行政人事部檔案職責
標題行政人事部檔案崗位職責編 號
頁 碼共 1 頁
修 改 第 1 次
1、參與制定《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2、負責檔案室的衛生、器材、防火、防盜管理。
3、負責編制資料分類目錄、資料目錄表、資料借閱登記表、資料提取登記表等表格。
4、負責歸檔文件的分類、目錄登記。
5、負責各業務部門文字檔案編號整理、缺失登記。
6、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
7、負責檔案提取、借閱的登記和歸檔處理。
8、負責廢舊資料的整理、登記、處理。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編制/日期20**.12審核/日期20**.12批準/日期
修改人集體修改處數全文修改/日期20**.03.06
篇3:學院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學院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一、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須填寫《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審批表》,并經人事科長初審、副處長審核、處長審批同意后方可查(借)閱。
二、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要愛護檔案,嚴禁圈劃、涂改、抽換、摘抄、拍攝、復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三、個人不得查(借)閱本人及其親屬的檔案。
四、查閱干部人事檔案,須持查閱部門介紹信在檔案室查閱。
五、干部人事檔案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閱,須履行借閱審批手續,借閱時間一般不超過5天。如需續借,應及時履行審批手續,續期不超過3天。外借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攜帶回家,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閱。
六、嚴禁在查閱檔案時喝水、吸煙,謹防損壞檔案。
七、外單位人員查閱我院干部人事檔案,須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介紹信》,經組織人事處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查閱。
八、借出檔案,應清點登記;收回檔案,應在核對無誤后放歸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