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保安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崗位職責明細:
2.1.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堅守崗位,收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2.3.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4.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2.5.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收工作。
2.6.保持接待大廳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2.7.上班是提前20分鐘到崗,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強防盜活勱,及時收現可疑人和事,并進行妥善處理。對于正在收生的刑事案件戒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并上報公司領導。
2.8.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戒公安機關報告。支持、協劣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2.9.外來人員訪談時闈為8:00-21:00,未到時闈戒赸過規定時闈無特殊情況丌放行。
2.10.會所內禁止飼養寵物,禁止客戶帶寵物出入會所。
2.11.凡已不我公司解除勞勱關系、勞務關系者,視同外來人員。
2.12.執勤期闈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丌留缺口;杜絕閏散人員進入,晚上9點準時關閉內部門禁系統,無關人員丌得進入會所。
2.13.晚上8點以后關閉大廳空調及大廳大燈,留小燈,10點關閉招牌燈。
2.14.規避丌明身份、衣冠丌整、神色有異者進入會所。
2.15.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應立即報告相關領導。
2.16.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收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敁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丌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2.17.規定好巡查路線,每天19:40-20:00檢查一次,23點檢查一次,凌晨8點檢查一次各樓層的安全狀況。
2.18.判斷巡查過程中收生的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夬行勱,并報告人事行政部,判斷事敀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2.19.日闈災害急報有關人事行政部,夜闈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戒救護單位120。2.20.
3.意外處理
3.1.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戒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3.2.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若收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夬公司財務?;饎菹绾髴宀槿藛T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3.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收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3.3.1.會所收生打斗,應迅速予以制止,及時匯報公司領導。
3.3.2.打斗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戒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戒驅散圍觀人員。
3.3.3.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丌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戒加入戓局,喪失理智。
3.3.4.若為下班時闈,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劣。
3.3.5.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3.3.6.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3.4.發現竊盜時,應立即報警,聯系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于夬證。
4.行為準則
4.1.上班時闈為下午20:00、下班時闈為早上8:00,收現遲到早退一律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時給予開除處理。
4.2.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4.3.收現酒后上崗戒擅離崗位,開除處理。
4.4.收現未按崗位職責明細工作造成損失的,按獎罰管理制度執行。
4.5.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6..對自身的責任心:鉆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4.7.同事之闈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8.對本職工作負責:丌拖沓、丌積壓、丌抱怨、丌挑揀。
4.9.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丌卑丌亢。
4.10.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丌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4.11.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干凈整潔。
4.12.辦公桌上丌放不工作無關的用品。
4.13.未經同意丌得翻看他人文件、資料戒他人個人物品。
5.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5.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戒者侮辱、毆打他人。
5.2.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5.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5.4.參不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戒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5.刪改戒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5.6.侵犯個人隱私戒者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5.7.儀容丌整,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5.8.值班時闈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像,打瞌睡等。
5.9.對群眾、來賓敀意刁難戒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戒送貨人員索夬好處及貪小便宜。
5.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5.11.暴行犯上,丌服從指揮。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并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本制度自20**年7月18日起施行。
篇2: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64號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已經20**年9月28日國務院第8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理*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保安服務活動,加強對從事保安服務的單位和保安員的管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保安服務是指:
?。ㄒ唬┍0卜展靖鶕0卜?a class="infotextkey"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wygw/htxy/">合同,派出保安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
?。ǘC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用人員從事的本單位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工作;
?。ㄈ?a class="infotextkey"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airporthotelslisboa.com/">物業服務企業招用人員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的門衛、巡邏、秩序維護等服務。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統稱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
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務行業協會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保安服務行業自律活動。
第四條 保安服務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以下統稱保安從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安員管理制度,加強對保安員的管理、教育和培訓,提高保安員的職業道德水平、業務素質和責任意識。
第五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依法保障保安員在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勞動保護、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保安服務活動應當文明、合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保安員依法從事保安服務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員,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保安服務公司
第八條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胁坏陀谌嗣駧?00萬元的注冊資本;
?。ǘM任的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任職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有關業務工作經驗,無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或者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
?。ㄈ┯信c所提供的保安服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法律、行政法規有資格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資格;
?。ㄋ模┯凶∷吞峁┍0卜账璧脑O施、裝備;
?。ㄎ澹┯薪∪慕M織機構和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
第九條 申請設立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對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規劃、布局要求,具備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條件,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胁坏陀谌嗣駧?000萬元的注冊資本;
?。ǘ﹪歇氋Y或者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的51%以上;
?。ㄈ┯蟹稀秾B毷刈o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守護押運人員;
?。ㄋ模┯蟹蠂覙藴驶蛘咝袠I標準的專用運輸車輛以及通信、報警設備。
第十一條 申請設立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材料。保安服務公司申請增設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無需再次提交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業務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務許可證上增注武裝守護押運服務;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憑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后超過6個月未辦理工商登記的,取得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失效。
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總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保安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公安機關審核,持審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
第十三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保安員,有健全的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保安員管理制度。
娛樂場所應當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從保安服務公司聘用保安員,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員。
第十四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自開始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ㄈ速Y格證明;
?。ǘ┓ǘù砣耍ㄖ饕撠熑耍?、分管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ㄈ┍0卜諈^域的基本情況;
?。ㄋ模┙⒈0卜展芾碇贫?、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的情況。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不再招用保安員進行保安服務的,應當自停止保安服務之日起30日內到備案的公安機關撤銷備案。
第十五條 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不得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務。
第四章 保安員
第十六條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第十八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招用符合保安員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并與被招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安從業單位及其保安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需要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九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定期對保安員進行考核,發現保安員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風險程度為保安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犧牲被批準為烈士的,依照國家有關烈士褒揚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第五章 保安服務
第二十一條 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應當與客戶單位簽訂保安服務合同,明確規定服務的項目、內容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保安服務合同終止后,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將保安服務合同至少留存2年備查。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對客戶單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對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應當拒絕,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關系國家安全、涉及國家秘密等治安保衛重點單位不得聘請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
第二十三條 保安服務公司派出保安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客戶單位提供保安服務的,應當向服務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備案應當提供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保安服務合同、服務項目負責人和保安員的基本情況。
第二十四條 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按照保安服務業服務標準提供規范的保安服務,保安服務公司派出的保安員應當遵守客戶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蛻魡挝粦敒楸0矄T從事保安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條 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有關的產品質量要求。保安服務中安裝監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使用監控設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
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日備查,保安從業單位和客戶單位不得刪改或者擴散。
第二十六條 保安從業單位對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保安從業單位不得指使、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第二十七條 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明顯區別。
保安員服裝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推薦式樣,由保安服務從業單位在推薦式樣范圍內選用。保安服務標志式樣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協會確定。
第二十八條 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需要為保安員配備所需的裝備。保安服務崗位裝備配備標準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二十九條 在保安服務中,為履行保安服務職責,保安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轵灣鋈敕諈^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
?。ǘ┰诜諈^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
?。ㄈ┰跈C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公共秩序;
?。ㄋ模﹫绦形溲b守護押運任務,可以根據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但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顒拥姆恋K。
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生在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執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使用槍支,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拗扑巳松碜杂?、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ǘ┛垩?、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ㄈ┳璧K依法執行公務;
?。ㄋ模﹨⑴c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ㄎ澹﹦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址競€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
?。ㄆ撸┻`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一條 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保安從業單位或者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保安從業單位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章 保安培訓單位
第三十二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且婪ㄔO立的保安服務公司或者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學校、職業培訓機構;
?。ǘ┯斜0才嘤査璧膸熧Y力量,其中保安專業師資人員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衛管理工作經歷;
?。ㄈ┯斜0才嘤査璧膱鏊?、設施等教學條件。
第三十三條 申請從事保安培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書以及能夠證明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核發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的槍支使用培訓,應當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負責。承擔培訓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訓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十五條 保安培訓單位應當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制訂教學計劃,對接受培訓的人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審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指導保安從業單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督促保安從業單位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建立保安服務監督管理信息系統,記錄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相關信息。
公安機關應當對提取、留存的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督促其整改。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如實記錄,并由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和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公布投訴方式,受理社會公眾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投訴。接到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查處結果。
第四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保安服務、保安培訓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并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 保安從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ㄒ唬┍0卜展痉ǘù砣俗兏唇浌矙C關審核的;
?。ǘ┪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進行備案或者撤銷備案的;
?。ㄈ┳孕姓杏帽0矄T的單位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開展保安服務的;
?。ㄋ模┱杏貌环媳緱l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的;
?。ㄎ澹┍0卜展疚磳蛻魡挝灰筇峁┑谋0卜盏暮戏ㄐ赃M行核查的,或者未將違法的保安服務要求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0卜展疚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簽訂、留存保安服務合同的;
?。ㄆ撸┪窗凑毡緱l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客戶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留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三條 保安從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ㄒ唬┬孤对诒0卜罩蝎@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ǘ┦褂帽O控設備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的;
?。ㄈ﹦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ㄋ模┲甘?、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ㄎ澹Ρ0矄T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訓,發生保安員違法犯罪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客戶單位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保安從業單位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對保安從業單位的處罰和對保安員的賠償依照有關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保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吊銷其保安員證;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拗扑巳松碜杂?、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的;
?。ǘ┛垩?、沒收他人證件、財物的;
?。ㄈ┳璧K依法執行公務的;
?。ㄋ模﹨⑴c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ㄎ澹﹦h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址競€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ㄆ撸┯羞`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的。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的保安員違反規定使用槍支的,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保安員在保安服務中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從業單位賠付;保安員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保安從業單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員追償。
第四十七條 保安培訓單位未按照保安員培訓教學大綱的規定進行培訓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以保安培訓為名進行詐騙活動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條 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以及保安員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五十一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設立的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重新申請保安服務許可證、保安培訓許可證。本條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單位,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向公安機關備案。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保安服務的保安員,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由保安員所在單位組織培訓,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06修正)
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修正)
20**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遼寧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20**修正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安服務管理,規范保安服務行為,發揮保安服務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立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招聘保安人員和從事保安服務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保安服務企業,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社會提供專業化、有償安全防范服務的特殊性企業。
本條例所稱的內部保安組織,是指經公安機關批準,由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從事內部守護、押運等安全防范的組織。
本條例所稱的保安人員,是指保安服務企業或者內部保安組織聘用,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 保安服務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公安機關是保安服務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安服務的監督管理。
工商、稅務、勞動和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保安服務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保安服務企業和保安人員在保安服務活動中成績顯著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保安服務企業
第七條 保安服務企業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依法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八條 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蟹弦幎ǖ拿Q和章程;
?。ǘ┯泄潭ǖ慕洜I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
?。ㄈ┯信c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ㄋ模┯信c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
?。ㄎ澹┠軌颡毩⒊袚袷仑熑?;
?。┓蠂谊P于設立保安服務企業的其他規定。
第九條 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向省公安機關申領保安服務業許可證。
第十條 保安服務企業的經營范圍:
?。ㄒ唬┢笫聵I單位、機關團體和公共場所、居民住宅區的安全守護;
?。ǘ┴泿?、有價證券、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及其他貴重物資和爆炸、化學等危險物品的押運;
?。ㄈ┱褂[、展銷、文體、商業等活動的安全保衛;
?。ㄋ模┭兄崎_發、推廣應用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產品,承接各類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并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
?。ㄎ澹┌踩婪蹲稍兎?;
?。┢渌0卜枕椖?。
第十一條 保安服務企業為客戶提供保安服務,雙方應當依法簽訂合同,合同應載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期限、違約責任、損害賠償、終止合同條件等內容。
保安服務企業應當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保安服務企業聘用保安人員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其工作內容、期限、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報酬、社會保障、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安服務企業變更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或者解散的,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保安服務企業不得出租、出借、轉讓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三章 內部保安組織
第十四條 國防軍工、科研院所、重點工程、重要工礦企業、大專院校、供水、供氣、電力電氣、重要物資儲備等單位,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設立內部保安組織:
?。ㄒ唬┯袑B毜墓芾砣藛T;
?。ǘ┯泄潭ǖ霓k公場所;
?。ㄈ┯幸欢〝盗康谋0踩藛T;
?。ㄋ模┯薪∪墓芾碇贫?/a>;
?。ㄎ澹﹪乙幎ǖ钠渌麠l件。
第十五條 設立內部保安組織,應當向縣以上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報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六條 內部保安組織承擔本單位內部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對外提供服務。
第十七條 內部保安組織撤銷或者變更建制,應當報原批準的公安機關備案。
第四章 保安人員
第十八條 保安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隄M十八周歲;
?。ǘ┥眢w健康;
?。ㄈ┚哂谐踔挟厴I以上文化程度;
?。ㄋ模┳窦o守法,有良好品行。
第十九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聘用保安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招聘。
第二十條 被招聘的保安人員應當經過培訓。設立保安培訓機構,應當經省公安機關批準。
第二十一條 保安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绦惺刈o、押運等安全防范任務;
?。ǘ┍Pl大型活動和重要場所;
?。ㄈ┌凑諊液托袠I標準,提供設計、安裝保養和維護安全技術防范設施、保安裝置等保安技術服務;
?。ㄋ模Πl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和客戶單位,采取措施保護發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發案現場秩序;
?。ㄎ澹┞鋵嵎阑?、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治安防范措施;
?。┓?、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保安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ㄒ唬﹦儕Z、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ǘ┧巡樗松眢w、住所和場所,扣押他人合法證件、合法財物;
?。ㄈ┤枇R、毆打他人或者教唆毆打他人;
?。ㄋ模┬孤妒刈o目標、押運物資等的秘密;
?。ㄎ澹┩婧雎毷?,不履行職責和義務;
?。┳璧K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ㄆ撸┮怨ぷ髦闱迷p勒索客戶;
?。ò耍榭蛻糇匪鞲黝悅鶆栈蛘呓鉀Q勞務糾紛;
?。ň牛┧阶蕴峁┍0卜?;
?。ㄊ┢渌`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 保安人員執行勤務時,應當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統一的保安標志,并持有保安人員工作證件。
保安人員的保安服裝、證件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條 保安人員執行一般任務時,可根據需要配備和使用橡膠警棍等非殺傷性防衛器械。
保安服務企業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武器裝備。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保安服務監督制度,對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應當接受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保安服務企業和保安人員的投訴,及時處理在保安服務活動中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
第二十八條 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統一制式、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由省公安機關監制。
未經省公安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的生產和銷售。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安服務企業違反保安服務合同的約定,給客戶造成財產損失,應當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設立保安服務企業或者擅自從事保安經營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內部保安組織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出租、出借、轉讓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的,由公安機關吊銷保安服務行業許可證,并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窗幢緱l例的規定聘用保安人員的;
?。ǘ┪窗匆幎ńo保安人員配發器械的。
第三十三條 保安服務企業、內部保安組織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ㄒ唬┪窗匆幎ㄞk理保安服務業許可證年審或者解散未向批準機關辦理手續的;
?。ǘ┪窗匆幎ńo保安人員配發服裝、標志、證件的。
第三十四條 保安人員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保安人員執行勤務時,未著統一的保安服裝、未佩戴統一的保安標志或未持保安人員工作證件的,由公安機關對其所在的保安服務企業給予警告,可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公安機關批準,擅自從事保安服裝、保安標志和保安器械的生產和銷售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產品及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保安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20**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