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省、市駐城陽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物業監管力度,理順協調各級各部門共同解決物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決定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包括:區政府分管物業管理工作的副區長,區信訪局、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督查室、區政府法制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物價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城陽街道辦事處、流亭街道辦事處、夏莊街道辦事處、惜福鎮街道辦事處、棘洪灘街道辦事處、上馬街道辦事處、城陽公安分局(城陽消防大隊)、城陽環保分局和城陽規劃分局等部門參加。
聯席會議召集人為區政府分管副區長。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城陽國土資源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局長為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公室、區城市規劃建設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分管負責人為辦公室副主任,其它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主持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對物業管理工作進行部署,研究調度重大物業管理問題和突出信訪案件。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定期對物業矛盾糾紛進行排查、分類匯總,并向有關方面匯報、通報。
二、聯席會議的籌備和召集
根據區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建議,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決定是否召開聯席會議并審定會議方案,城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會議籌備。
三、聯席會議的議事規則
(一)議題的提出。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和提出具體議題。
(二)參會人員的范圍。根據每次會議議題確定參會人員。必要時邀請區人大、區政協聯系領導參加。
(三)聯系會議的主持。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主持或委托其他聯系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主持。
(四)聯席會議時間。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決定臨時召開。
(五)聯席會議形式。聽取提議單位的匯報及其他成員單位的意見和建議,明確落實工作責任,研究細化工作要求議定相關事項。聯席會議結束后由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形成會議紀要。
四、聯席會議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聽取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報告,通報上期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解決物業管理過程中的重大物業管理問題。
(三)根據我區實際,研究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
(四)研究制定物業管理長效機制。
(五)研究部署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物業糾紛事件解決措施,落實相關部門處置責任。
(六)需要協調解決的其他物業管理問題。
五、建立聯席會議通報反饋、督查制度
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落實專人辦理本單位承擔的事項,在要求辦理期限內及時向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反饋辦理結果。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對聯席會議審議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匯總、梳理并通報各單位,同時向區政府書面報告。
建立聯席會議通報反饋、督查制度。城陽國土資源分局會同區政府督查室對承辦單位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報。
附件:1.城陽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名單
2.城陽區物業管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