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業會議制度
1目的
加強對會議的規范管理,確保會議的質量和促進問題的解決。
2適用范圍
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會議和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會議的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3.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部門的工作例會安排、檢查及監督落實。
4工作程序
4.1會前準備
4.1.1確定會議時間、地點
4.1.2明確與會者,確定與會者名單。
4.1.3擬定議事日程,包括會議內容、討論事項、各項事宜的時間分配、開會時間和地點等。
4.1.4會場布置,包括會場空間安排、會議座位安排以及會議用品和設備調配。
4.1.5由綜合文員負責會議通知的落實。
4.1.6會前審核,以免出現重大的疏漏。
4.2會中工作
4.2.1參加會議人員進入會場時要在《會議記錄表》上簽到,以便更好地安排會議工作。
4.2.2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會議記錄表》的記錄工作
4.3會后工作
4.3.1整理會議記錄和撰寫會議紀要。
4.3.2會議內容總結(包括會議紀要的撰寫、會議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會議經驗總結)。
4.3.3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會議事項的檢查催辦,使會議精神落到實處,防止不重視會議交辦的事項。
5例會制度要求
5.1例會種類
5.1.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
5.1.2部門工作會議;
5.2例會召開時間
5.2.1公司部門主管級工作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具體時間視總經理的工作時間安排,如無重大事項,或總經理出差,可不必召開;如有必要,亦可隨時增加會議次數;
5.2.2部門工作會議由部門經理視部門員工人數多少及工作必要不定時召開;
5.3會議記錄發放要求
5.3.1公司例會應安排工作人員好做好會議記錄,或紀要;
5.3.2公司例會會議記錄/紀要整理后,應注意歸檔及下發工作;
5.3.3下發單位與份數為各部門及與會人員各一份。
6相關記錄
6.1 《會議記錄表》
篇2:某中學會議制度
Z中學會議制度
為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進一步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以推動學校教學工作,特制訂如下會議制度.
1、校務會議:校長、副校長、正副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團總支書記等參加.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于期初、期中、期末各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主要討論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布置的有關工作;討論制訂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工作重點;總結學期工作.
2、行政會議:學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參加。由校長主持,每周星期一上午舉行,主要研究并解決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部署近期工作。
3、德育小組會議:由德育領導小組人員參加,由組長主持,每月召開-次,主要研討教育工作.
4、教研組長會議:由各學科教研組長參加.由教導主任主持,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教學工作.
5、班主任工作會議:由全校各班班主任參加.由教導主任每月召開一次,主要研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班級工作,
6、家長委員會會議:由家長委員會人員參加。適定請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由校長支持,每學期召開會議二次,主要聽取學校工作報告,討論需要社會協助解決的學校問題,反映家長對學校的意見.
7、教職工代表會議:一年一次,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意 見,討論研究學校重大問題,并形成決議.
8、民主生活會議:一學期一次,就學校工作暢所欲言,回顧過去, 展望未來提出意見.
篇3:某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外語學院工作實際,為進一步完善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特制訂外語學院行政辦公會議制度。
一、會議要求
1.行政辦公會議分為每周例會及臨時會議,周例會于每周星期五下午2:30在外語學院會議室召開,臨時會議由院長提出,由院辦公室主任召集。
2.會議由院長主持。若院長因故不能到會,可委托其他院領導主持。
3.會議由外語學院院長、副院長、院黨總支書記、副書記、院辦公室主任、院政治輔導員(院團總支書記)、院教學科研秘書參加。若有必要,吸收電子信息管理員、檔案管理員參加,并根據需要由會議主持決定其他列席會議的人員。
4.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因故不能到會者,須事先向院長請假。
5.會議由院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以及會議材料匯集、整理、保管。
6.《會議紀要》及工作計劃、決議文件等需要公布的文件,應經院長審批后公布。
7.凡經會議通過的事項,必須堅決執行。決議的落實情況由院辦公室負責督促和檢查,并向院長匯報。
8.嚴格會議紀律,會議討論的情況和決議的過程,以及會議決定不得外傳的事項,任何人不得泄露。
二、會議內容
1.在周例會上,各項工作負責人匯報上周工作情況,重點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
2.在周例會上,與會者提交本周工作安排,經會議討論后,由院辦公室主任制訂本周工作計劃。
3.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各自分管范圍,部署安排有關工作任務,并對需研究討論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經會議討論,由會議主持人決定和答復提交討論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工作要求。
5.傳達上級文件、會議精神,提出本院執行意見,做好工作安排和協調。
6.討論學院黨總支與院行政事務有關的事宜。
7.討論決定學院領導認為需要討論的其他問題。
8.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一般由學院各項工作負責人提出,由院長審定。
9.各項工作負責人應在會前準備好有關材料,并于會前送交院辦公室主任。除需緊急議決的事項外,一般不臨時安排議題。
ZZ師范學院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