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商鋪租賃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 鋪 租 賃 合 同
本《商鋪租賃合同》經由雙方友好協商,于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簽訂,由雙方共同遵守,本租賃合同項下所有條款的制定和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受其約束和保護。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 EE(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一、承租區域與用途
甲方同意將其合法擁有的北京 項目 單元商鋪, 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承租區域只可作為 用途,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二、租賃期
2.1 本承租單元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租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將房屋在良好使用狀態下(自然損耗除外)交還給甲方,若甲方認為根據實際需要可接受乙方的已有裝修及添加設施等,乙方可不必履行恢復原狀義務(乙方要求拆除或移走添加設施的除外)。
2.3 租期屆滿,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本租約期限屆滿前 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甲、乙雙方須另行簽署《租約》。
三、免租期
3.1 免租期為 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如乙方在免租期內違約,則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繳納租金,租金費用標準按本租約第六條第一年租金規定支付。
3.2 裝修期為 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裝修期內免付租金。
四、租金和其它費用
4.1 租金條款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第 年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 %;具體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為 元/月;
4.2 租金包含物業管理費,但不含空調超時使用費、水、電、氣以及其他費用,上述費用由大廈物業管理機構按實際耗用量結算,乙方按單繳付。甲方按租約金額開具稅務發票,相關稅費由 方承擔。
4.3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并不包括乙方依法須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稅項及其它費用,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4.4 電話網絡配備
本租約有效期內,乙方負責申請電話和網絡,相關費用由乙方按電信部門的收費標準自行繳付。
五、 付款方式
租金應按 (月/季度/年)支付,乙方應提前 日即應付款月的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六、 幣種和帳戶
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帳戶資料支付本租約項下,所有的到期款項。所有付款以 (人民幣/美金)計算,以 支付。
七、 租賃保證金條款("押 付 "條款)
7.1 自本租約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人民幣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相當于 個月的租金)。
7.2 在乙方全部履行本租約各項條款、規定和條件的情況下,并且乙方交還所租房間并交清所欠的一切費用后(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氣及電話等費用)甲方應于乙方退房之日三天內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八、 甲方的義務
8.1 甲方應保證是有權合法出租該單元的唯一業主。因甲方違反本條規定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8.2 甲方應在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的三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8.3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辦理證、照所需的相關產權文件。
8.4 本租約有效期內,若甲方將該單元出售予第三方,第三方將繼續享有和承擔甲方在本租約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8.5 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期內可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予第三方。
九、 乙方的義務
9.1 乙方應根據本《租約》第六、七、八、九條的規定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
9.2 乙方應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且在物業管理公司批準乙方的裝修設計方案后的 個工作日內開始進場裝修,乙方必須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對房屋內部進行裝修。
9.3 乙方自行獲取依據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規定應具備的所有許可、批準和證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乙方獨立承擔經營責任及債權債務。
9.4 乙方自行承擔由于乙方注冊、稅務登記、遷址等行為所產生的各項稅、費。
9.5 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并不時修改的物業所有管理規定。
十、 違約責任
10.1 甲乙雙方自租約簽定之日起,在本租約有效期內,如租約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租約中任何規定而致使另一方利益遭受損失,另一方有權在違約行為發生后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要求其予以糾正,在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違約行為仍不能得到糾正的情況下有權解除并終止本租約;如租約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解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數額相當于 個月租金的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相應的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0.2 乙方有下列情況發生時,視同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僭诒尽蹲饧s》有效期內,違反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的行為;
?、谝曳降慕洜I范圍、經營用途與雙方協議約定不符,在甲方通知三個工作日后仍未改正;
?、垡曳轿丛谧赓U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的時間內進場裝修和開業經營。
?、芤曳接馄谑煳锤蹲饨鹎乙曳皆谑盏郊追桨l出書面通知五個工作日后,仍未支付租金即視為違約,合同自然終結。并以保證金的3‰為單位,按天賠付甲方滯納金。
十一、 租約終止
11.1 租賃期限屆滿;
11.2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連續六個月或更長時間確實不能履行義務的;
11.3 該承租單元被查封或因可歸責于甲方的其他情形被禁止/限制使用,并于三個月內不能得到解除;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保證金,并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11.4 乙方在租賃期結束或提前結束(包括因乙方違約,甲方提前收回租賃房屋)遷出租賃房屋后,如乙方遺留在租賃房屋內的任何裝飾、裝備或其它任何物品在遷出租賃房屋后的三日內未處理,均視為乙方放棄上述物品,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上述物品,乙方不得有異議,也不得追究甲方責任和要求甲方賠償。
11.5 如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未獲得甲方同意而繼續占用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按日向乙方收取兩倍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須承擔甲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十二、附則
12.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租約項下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政府機構的禁令或行為,暴亂、戰爭、敵對狀態、公共騷亂、罷工或其他勞務糾紛和停工,運輸或其他設施停頓或中斷、瘟疫、火災、水災、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現象。
?、谌粢环揭虿豢煽沽κ录荒苈男斜咀饧s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盡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該等履行失敗或遲延不得視作對本租約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郾咀饧s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布的中國法律法規的管轄。
12.2 爭議的解決
?、偃艏?、乙雙方在履行本租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租約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陔p方訴訟開始之日,乙方人員必須停止經營并撤出經營場所等待人民法院的判決(本條只限于由于乙方未按期繳納租金等費用而引起的訴訟)。
12.3 本租約的修改和變更或對其附件的修改和變更只可通過雙方或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2.4 可分性
本租約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2.5 完整協議
本租約及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租約所涉事項達成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此前就租約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協議、合同等。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有法律效力。
12.6 通知
任何一方根據本租約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 、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偃斯ね哆f的通知,視作于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诤娇諕焯栢]寄(預付郵資)的通知,視為于投郵日(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劭爝f送達的通知,視為公認的快遞服務機構發出后第五(5)天送達;
?、軅髡姘l送的通知,應視作于發送日后第一(1)個營業日送達。
12.7 通訊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任何一方均應依本條規定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更改通訊地址。
12.8 附件
本租約的附件構成本租約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雙方具有同等拘束力。
12.9 生效日
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12.10 文本數量及效力
本租約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1 甲方附加:乙方在付款月付款日后十五天,仍未支付甲方應付租金,則視為乙方的自行退租,合同終結。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視為乙方租賃房屋內的一切物品財產為放棄,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進行處理。
12.12 乙方附加:乙方在租賃期滿后的第一年,享有優先續租權,租金遞增點為5%,甲方在乙方同意續租的情況下,不得將物業租賃給第三方。
十三、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EE(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簽章)
日期:
附 件
一、甲方帳戶資料
銀行名稱:
帳戶名稱:
銀行帳號:
二、甲方應提供文件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簽約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房產證復印件(或購房合同復印件)
購房發票復印件
三、乙方應提供文件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電話
篇2: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中山**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兩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須配合小區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署當日,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
2、合同期滿,乙方遵守合同之規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并遷出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每月10日前交納管理費)。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撸撸撸撸撸吣辏咴拢撸呷?/p>
篇3: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
類別:
合同編號:
客戶編號: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位于珠海市號鋪位(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該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享有該商鋪的轉租權。
二、租賃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年。
2、起租日從乙方完成對商鋪開業之日起計,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免租期為三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開業,則按實際開業日起計租。
4、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內第一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期順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須每天按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滯納金。
四、商鋪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稅金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的分擔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來確定;甲方同時保證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商鋪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產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及時將產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愿意繼承本合同的承諾書。
六、商鋪出租期內,因不可抗力造成該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重置、維修費用及該商鋪保修期滿后因非乙方使用不當而產生的商鋪維修費用及公共設施、設備增設、重置、更換、維修等應由物業所有人分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改變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若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乙方損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2:租賃期間,若乙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甲方損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責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傳真號碼為準。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依據本合同的地址及傳真號碼而發出的通知,自郵寄之日起三天內或傳真發出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