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廈商鋪租賃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場地(商鋪)用以商業經營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場地
1、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場地位于北京市**區商業街2號樓**商廈內之 層 號鋪位。
2、租賃商鋪面積:租賃商鋪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以具有測量資質的單位出具的數據為準)。
3、乙方將在租賃商鋪內按照**商廈所規定的經營范圍合法經營,經營范圍為: ,乙方不得更改經營范圍及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及費用包括:
(1)本商鋪實行日租制,每日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算)為 元,承租期租金合計 元,大寫 。租金每 月繳納一次,租金以預繳方式收取,乙方須在每期租金支付前15日內,將下期租金支付甲方。
(2)綜合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算) 元(包括管理費、公共區域能源綜合管理費),大寫 ,繳納時間同第(1)條。
2、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繳納:
租賃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合同終止后,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在扣除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相關費用后,于90日內無客戶投訴,賠償等問題無息退還余額予乙方。
3、乙方進入場地后,如需對商鋪進行裝修,將按照《**商廈經營管理公約》向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繳納裝修抵押金,裝修抵押金為2000元(大寫:貳仟元整)。裝修完成后,經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設備等條件后,一個月后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
第四條 乙方對租賃場地的改造
1、乙方如需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改造,須將裝修方案報經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審核。經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未經書面批準不得進行任何改動。
2、乙方對租賃場地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并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正常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審核,并經書面回復后嚴格按照《北京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北京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增加后的用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的經營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租賃期間,甲乙方共同保障商廈的共用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
(二)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日期交付租賃場地,在甲方不按時交付商鋪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順延租賃日期。
2、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綜合管理費及其它所有費用。
3、乙方應遵守《**商廈經營管理公約》及商廈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商廈管理公司的統一管理。
4、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依法經營,保證商品及服務質量,明碼標價,并應對所售商品實行"三包"。
5、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向甲方返還租賃商鋪。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2、本合同終止時,雙方應檢查商鋪內設備、設施,設備、設施能正常運轉并歸還甲方,如有損壞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該場地恢復原樣,逾期搬遷的,應向甲方支付占有期間的租金及產生的各種費用。
4、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后,有優先續租權。
第七條 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乙方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違約金 元。
3、若乙方將商鋪擅自轉租給第三方,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
4、若乙方不按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各項費用情況下,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商鋪,甲方從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后,將余額無息退予乙方,若乙方風險抵押金總額不足以支付甲方租金及各項費用,乙方應在2日內將余額補交甲方。
5、乙方如果嚴重違反《**商廈經營管理公約》以及商廈管理制度的情況下,甲方視其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鋪,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廈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附件
(1)甲方產權證明文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3)**商廈商鋪結算方式:
?、?*商廈采取統一收費方式進行經營管理,商廈財務部以
天為一個周期進行結算。
?、?*商廈統一辦理結算銀行卡,此卡由財務部發給 方,由甲乙雙方自行商定。
(4) 。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聯系人:
聯系人: 電 話:
身份證號:
電 話: 戶口所在地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編號:
商鋪租賃合同
商 鋪 號:
經 營 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東潤商貿有限公司
篇2: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物業公司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中山**棟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兩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4.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須配合小區的正常管理,不得在公共區域亂擺亂放、亂搭亂建等行為。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元)。
2. 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10%。
3.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于每月5日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署當日,向甲方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
2、合同期滿,乙方遵守合同之規定,交清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并遷出時,甲方應于一個月內將保證金無息如數退還乙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每月10日前交納管理費)。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共3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 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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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
類別:
合同編號:
客戶編號: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遵守:
一、甲方將其位于珠海市號鋪位(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該商鋪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享有該商鋪的轉租權。
二、租賃期限:
1、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年。
2、起租日從乙方完成對商鋪開業之日起計,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3、免租期為三個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提前開業,則按實際開業日起計租。
4、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三、租期內第一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租金交付予甲方,如遇節、假日則付款期順延。若乙方拖欠租金,須每天按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滯納金。
四、商鋪租賃期內所產生的水電費、管理費、稅金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的分擔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來確定;甲方同時保證不干涉該商鋪經營者的全部合法經營活動,否則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商鋪出租期內,甲方應確保商鋪產權明確。若甲方轉讓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須確保該商鋪的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并及時將產權變更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安排該商鋪新業主簽署愿意繼承本合同的承諾書。
六、商鋪出租期內,因不可抗力造成該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重置、維修費用及該商鋪保修期滿后因非乙方使用不當而產生的商鋪維修費用及公共設施、設備增設、重置、更換、維修等應由物業所有人分攤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變改變房屋主體的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
八、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若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乙方損失。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2:租賃期間,若乙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合同未履行租期總租金的20%賠償甲方損失。除此之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要其它任何賠償。
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的責任。
十、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地址和傳真號碼為準。任何一方變更地址或傳真號碼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依據本合同的地址及傳真號碼而發出的通知,自郵寄之日起三天內或傳真發出后即視為送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