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治安、防火責任協議書樣本2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附后)書面交于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信息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布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于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斗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像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2000—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后,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干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絡,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布置的“創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同正式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3、聯系人:
甲方:乙方
?。ㄉw章)(蓋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公司負責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篇2:小區入戶服務人員治安防火安全協議樣本
小區入戶服務人員治安、防火安全協議樣本
1.入戶服務人員要遵守中國法律和小區的各項管理規定。
2.服務人員不準從事內外勾結、危害國家利益、危害住戶利益的活動及違法犯罪活動。
3.在入戶服務期間,只限在本住戶范圍從事服務,不準串戶,不準越區。
4.服務人員出入大門,自覺接受門衛檢查,攜帶物品出門要憑物業部簽發的出門證明。
5.服務員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不準轉借,不準涂改姓名、有效期,證件過期作廢,遺失證件后迅速到物業部辦理掛失及補證手續。
6.不準將本人親屬、子女、朋友帶入小區,服務人員不得私自串聯組織、承包服務隊伍。私自讓住戶介紹勞務。
7.服務人員因違反小區規定受到糾正、檢查或處罰時,不得用委托或依靠住戶擴大矛盾方式解決。
8.服務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因服務侵犯住戶利益造成住戶人身財產損失,一經住戶投訴服務員要接受審查,必要時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9.住戶與服務人員發生矛盾爭端時,要正確解決,不得激化矛盾擴大事態。
10.服務人員要正確使用住戶內的一切設備、設施,不準私自拆改、私接電源線路、天然氣設備,不準用電取暖設備烘烤物品,違反規定造成火災及其他事故,追糾肇事人責任。
11.服務人員入戶服務時,如主人不在,要對住戶安全負責,離開時必須鎖好門窗,關閉電源、天然氣閥門。
12.發現異?;虿话踩闆r,要主動向物業部報告,不準延誤時間或知情不報。
1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簽訂人留存一份,保安部留存備案。
棟號,從事服務
服務人簽字:
年月日
保安部物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