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關于學生騎自行車上學致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長: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未來,是祖國的未來,孩子的安全關系到家庭的穩定,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由于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很不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同時根據我校所在的地理位置和實際情況,為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和保證你孩子的安全,我校規定小學部所有學生禁止騎自行車,初中部家庭住址必須在糧食局十字以西的學生才可以騎自行車,同時堅決不允許騎電動車和摩托車上下學。
如果您的孩子滿足以上條件并需要騎自行車上學,請您向您孩子的班主任提出申請,經批準以后才可以騎自行車上下學。同時必須經常告訴孩子騎自行車的安全常識并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我們懇請您教育孩子遵守以下自行車安全守則:
1、 每次上路前,保證車況良好,檢查車鈴是否響、輪胎內充氣是否合適,尤其要確保剎車系統完好。
2、 在馬路上靠右行駛,并順著車流的方向而行,不逆行,保持路隊單列先后順序,嚴格遵守交通法則。
3、謹記“八不”:不雙手撒把,不多人并騎,不相互攀扶,不追趕比賽,不交談,不帶人,不騎車上下坡,不扒機動車。
4、騎車轉彎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后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
5、穿越交叉路口時先停下,向左、向右,再向左看,然后穿越。
6、認識車的指示燈,以判別車輛移動的方向(如車子的轉彎燈、剎車燈等)
7、如果您的孩子沒有滿足以上騎自行車的條件,私自將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騎到學校來,學校為了您孩子的安全將對所騎車輛進行保管,我們也會在第一時間通知您到學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車輛領走。
8、請各位家長配合我們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如果您的孩子不按相關要求安全上下學,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任何事故將由孩子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各位家長,為了您的孩子健康成長,為了您家人的幸福,我們希望您真誠合作。
家長簽字:
zz縣第二初級中學
20**年4月
篇2:第三小學上學放學迎送制度
第三小學上學放學迎送制度
為確保學生安全,防止校外人員趁學生上學、放學期間混入校園和校門口傷害學生,特制定本制度:
1、迎時間為上午7:00、下午2:00(十一后1:00);上午送走時間為中午11:00,下午5:30(十一后4:35)放學。由正副班主任前后護隊到文化墻以外。
2、迎送人員為學校值班領導和大隊委學生干部。
3、迎送人員阻止和教育學生不得在校門口逗留、追逐、擁擠、打鬧、亂扔垃圾。讓學生安全快速的進?;螂x校。
4、阻止校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如有不聽勸阻或發生意外,局勢不能控制立即報告校領導或撥打110。
5、上課期間校門一律上鎖關閉,教師出入找門衛開鎖出入。
6、校保衛人24小時值班守護校門,不得脫崗,擅離職守。
7、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必須無間隙對接或請示校領導后進入,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任何車輛不得入內,在校門外停車應停在遠離校門或通道,學生來校密度大時不得通行。
9、作好迎接情況記錄,來人來訪記錄,門衛值班記錄。
10、迎送人員佩帶“行政值周”和“值周”袖章,保衛人員著裝值班。
11、如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散漫,未認真履行職責,按安全責任制度相關條款處理。
篇3:中心校樓上學生安全規范十不準
中心校樓上學生安全規范“十不準”
1、不準在陽臺上追逐打跳嬉戲;
2、不準爬陽臺;
3、不準在陽臺上從事打球等體育和游戲活動;
4、不準在陽臺上踮腳俯身向下張望;
5、不準向樓下扔物品、吐臟物;
6、不準翻越窗戶;
7、不準在樓道上推拉沖跑;
8、不準上頂樓轉臺、陽臺、樓梯間;
9、不準在課桌上刻畫或涂抹污物;
10、不準到公用教室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