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加強學院公務車輛的運行安全和設備財產安全,打造“紀律嚴明、服務周到、保障有力”的后勤機動車駕駛員隊伍,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駕駛員職責
駕駛員是安全直接責任人,要做到:
(一)嚴守交通法規。堅持學習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提高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警指揮,支持交警執法,發生違章依法接受處理。
(二)按點準時發車。提前到崗做好發車準備,保證按點準時發車。嚴守上班工作紀律,不得隨意脫崗溜班,積極完成各項出車任務。
(三)安全文明駕駛。嚴格落實“四不準”“五不開”“六堅持”的具體要求:不準搶道行駛、不準強行超車、不準搶紅燈、不準剎慢行車;不開快車、不開逆行車、不開斗氣車、不開機件失靈車、不酒后駕車;堅持你快我慢、你搶我站、你超我讓、你擠我停、你斗氣我沉住氣、你開英雄車我開風格車,踏踏實實地把安全落到實處。
(四)鉆研駕駛技術。學習安全駕駛,遵守操作規程,不開帶“病”車上路,行車途中嚴禁吸煙,嚴禁與乘車人員交談;堅持定期保養、維修,保證車容、車況完好。
(五)做好車輛“三檢”。認真做好出車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車輛安全檢查。對乘車人員攜帶不適宜物品要勸阻并做好解釋。
(六)做好車輛日常運維工作。正確使用、妥善保管車輛配備的各種物品和消防器材;做好車輛行車、加油和維修記錄;做好車輛養護,發現異常妥善處理并及時上報。
(七)應急處理突發事故。防止車輛自燃及火災的發生,若出現此類情況,應首先確保師生員工安全撤離,及時撥打110、119處理;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時間報警,保護好現場,等候交警處理,并告知科室負責人采取補救措施。
(八)強化服務意識。以優質服務、優良作風、溫馨環境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師生員工提供精細化、便捷化的服務,全力保障教育教學中心工作。發現乘客遺留物品及時報后勤基建處綜合辦聯系失主認領。
二、事故責任處理
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門或單位車輛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一)因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余損失賠償部分由學院承擔,但學院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二)因駕駛人員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認定系駕駛人員責任不予賠付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三)因駕駛人員違反規定發生的交通違章,繳納罰款等責任均由駕駛人員承擔。
三、罰則
(一)駕駛員未經批準擅自將車輛借予他人或公車私用,處罰500元;累計2次以上,學院解除與其簽訂的合同。
(二)駕駛員嚴禁隨意停放車輛,如不按規定停放累計2次以上,學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三)駕駛員在車輛行駛中,嚴禁與乘車人員交流閑談,嚴禁開車吸煙,違反規定累計2次以上,學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四)駕駛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發車的,要提前與車管負責人聯系解決。如因個人原因而遲到,累計2次以上,學院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駕駛員交通違法記滿12分,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者一年內計2次以上超速違法的,學院與其解除簽訂的勞動合同。
(六)嚴格執行派車制度,如因個人原因抗拒派車任務,累計2次以上,學院與其解除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駕駛員違反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事故損失金額達5000元以上)的,駕駛員負全責,學院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臺同。
篇2:后勤基建處駕駛員崗位職責
后勤基建處駕駛員崗位職責
1.負責所分配車輛的日常管理、維修、保養工作,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2.服從車輛調度及相關管理規定,保證車輛日常通勤正常及其他情況的出車用車。
3.文明服務,服從分配。嚴格執行車輛使用制度,無調配單不得私自動用車輛。
4.配合司機隊長完成車輛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
5.每次加油結束后在系統上傳加油附件及登記工作。
6.負責車輛內部衛生清潔及車輛清洗工作。
7.積極參加學習交通法規安全培訓會議。
8.發生交通事故的協助處理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地方海事處第三季度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地方海事處
****年第三季度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三季度正處于主汛期階段,又包含暑期、中秋節及旅游旺季重點時段,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任務繁重。為穩步推進水上交通安全各項工作,在認真總結第二季度防汛經驗的基礎上,抓住第三季度季節特點這個重點,確保安全形勢持續穩定?,F將第三季度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清防汛形勢,抓好汛期安全
近期連續降雨,部分地區出現特大暴雨,抓好防汛仍然是當前重點工作之一,全縣海事系統要認真總結惡劣氣象條件下的防汛經驗,吸取省內外水上安全事故教育,加強督促檢查,強化現場監管,實現檢查全覆蓋,做到防汛措施到位、檢查到位、人員到位、應急到位,繼續抓好防汛安全再檢查、防汛措施再落實、隱患排除再深化。
一是開展防汛安全再檢查。對轄區渡口碼頭、船舶錨地開展普查行動,確保船舶航行、值班、操縱、系泊均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救生衣配置到位。
二是強化出航前檢查。落實船舶出航檢查制度,做到“七不出航”:安全檢查不合格不出航;證照不全不出航;超員超載和人與大牲畜共載不出航;船員酒后不出航;大風大霧暴雨等惡劣天氣不出航;超禁航禁渡禁漂水位不出航;不具備夜航條件夜間不出航。
三是加強重點船舶、重點部位安全檢查。加強對客運船舶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船舶配員和到崗到位情況、船員實操能力以及掌握船舶防汛應變部署的熟悉程度。加強通航水域內水上水下活動監督檢查,科學落實防汛措施,提前安排避汛。加強通航水域、港口渡口、通航控制橋區監督檢查,保證警戒線、禁航封渡水位線即“雙線”標志和系固設施完好。
四是注重防抗結合,保障通航安全。著力抓好多雨防汛、高溫搞旱等惡劣氣象條件期間的安全工作,繼續抓好汛情、水情預警信息發布,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水位變化可能導致的船舶擱淺預防工作。
二、強化安全監管,保障形勢穩定
一是關口前移、重心下移,保障監管到位。各所要將主要力量和精力放在現場,監督檢查要細、要實、要到位,做到全覆蓋,不流于形式。
二是繼續深化打非治違和隱患治理,加強趕場天、暑期、中秋等重點時段監管,集中開展客船超員超載、非客船載客航行等違法行為打擊和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重拳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環境,維護水上交通安全生產秩序。
三、開展專項行動,推進平安交通
各所要以各類專項整治活動為抓手,把最低配員專項檢查、六打六治專項行動、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平安船舶創建專項活動、水上交通安全知識進校園活動整合起來,突出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集中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穩步推進“平安交通”創建工作。
四、推進海事監管業務,保障船適航、人適任
全縣海事系統要以第二次年度安全檢查為重心,把好船舶船員證書時效關,扎實開展好船舶證書、船員證書清理檢查,避免因證書更新不及時而造成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等情形發生。要啟用好“船舶現場監管記錄輔助管理系統”和監管業務系統,保障數據錄入完整、準確,做到不漏項、不錯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