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空調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院空調配置和使用行為,提高空調能效,降低能耗,更好地服務于教科研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的規定及我院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我院各校區、各部門、各樓宇、構筑物等空調的配置、安裝、使用、維修行為均應照此執行。
第三條 空調配置、安裝和維護保養工作管理歸口劃分,后勤基建處負責空調配置、安裝;如因項目建設需要,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并經歸口管理部門備案后,可將空調同時安裝到位。房屋使用部門或空調使用部門不得自行安裝空調或對空調拆、移機。
第二章 空調配置標準及要求
第四條 空調配置的品牌、型號、標準、數量應基于各樓宇的實際情況,特殊使用要求以及各樓宇的供電負載情況。樓宇實際情況包括樓宇所在位置,房屋面積和層高,人員、設備以及照明相關的熱負荷,墻體材料等綜合因素。
第五條 空調系統的設計、配置應按照“滿足需要、適當從緊、節能環保”的指導原則。
第六條 房屋改造或裝修前已安裝有空調的,在裝修過程中須按新的標準重新配置空調,如對原配空調無需做較大變動的,應保留原空調,不更新、不拆除、不移機。涉及使用部門調整,僅對空調設備固定資產登記帳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 空調配置、安裝流程,空調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計劃,經學院領導批準后報后勤基建處,由后勤基建處根據實際需要向計劃財務處上報空調設備采購項目計劃,采購后予以安裝。
第三章 空調安裝要求
第八條 空調的安裝應符合學院總體規劃和建筑物外立面設計要求,美觀,簡潔。室外機安裝應有統一標準,統一高度,橫向、縱向成線,新建或整體改建的建筑物,空調室外機應隱蔽安裝。
第九條 新建或整體改建的建筑物,空調電源線路應單獨布線,獨立控制。對原有建筑屋的空調進行線路改造時應實現線路單獨布線,獨立控制。
第四章 空調的使用要求
第十條 冬季空調開啟指導溫度為當天最高氣溫(天氣預報)低于10℃或最低氣溫低于5℃時可開啟空調,空調設定溫度不得高于20℃。供暖后,室內供暖溫度高于18℃,嚴禁使用空調。
第十一條 夏季環境溫度高于30℃,方可開啟空調,空調制冷溫度設定不得低于26℃。
第十二條 無人停留的辦公室,不足1/3滿座率的教室、機房、會議室、報告廳、圖書館、閱覽室等場所,原則上不應開啟空調,公共區域的空調由空調使用部門管理,空調開關由專人負責,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使用空調。在供電緊張時,教室空調供電將優先保證。教室、機房、閱覽室等人員和設備集中的特殊場所,根據需要可適當放寬空調限溫幅度。
第十三條 空調運行期間,應關閉門窗。會議室、食堂、教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使用前10分鐘應開啟空調,下班、放學或會議結束前10分鐘關閉空調。連續使用的教室、會議室等場所,課間休息、短時間休會時,不得關閉空調再重新啟動。
第十四條 教室空調供電指導時間:上午7:50-12:00,下午13:50-17:00,晚上18:50-21:00,各校區、二級學院可根據作息時間另做調整,但不應超出第十三條之規定。
第五章 空調維修保養
第十五條 空調的使用人應本著愛護公共物品的原則,做到規范、科學、合理使用和管理空調,自覺抵制浪費電能和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并負責空調日常保潔及空調附件的保管。
第十六條 空調在使用中出現跳閘、異味等故障,應及時關機,不得強行運行空調,不得私自拆機維修。
第十七條 各校區負責轄區內空調設備的維修和保養,同時負責空調的供、斷電,定期檢查、維護供電線路,確保用電安全可靠。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作為設備管理,空調的請購、購置、使用、管理、賠償、維修與報廢、更新等程序,遵照學院相關的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由后勤基建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篇2:學校學生宿舍空調使用與管理辦法
學校學生宿舍空調使用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善學生校園生活與學習環境,加強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的使用與管理,提高能源資源使用效率,確保使用安全和節能環保,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所有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之空調設備包括空調室內機、室外機、遙控器等。
第四條 學生使用空調采取按宿舍集體自愿申請的原則,并承擔空調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學生宿舍使用空調采取申請審批制,經宿舍成員達成一致意見后,填寫《XX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批表》),各二級學院審核,后勤基建處(或校區)備案。
第六條 獲得批準使用空調的學生宿舍,持《申請審批表》,由宿管部門辦理遙控器借用手續、新微校辦理相關電量充值手續。
第七條 如宿舍成員發生變動,需重新按第六條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繼續使用空調設備。
第八條 學生宿舍空調作為制冷使用,原則上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暑假除外),24小時供電,遇極端氣溫,供電日期可適當提前或延后。
第九條 房間中布設的空調專設電源,不得插其他用電器或拉接臨時電源。不得在空調器上掛衣服、搭毛巾等。
第十條 空調使用應嚴格按照《空調使用說明書》和《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溫馨提示》規范操作??照{設備的維護與維修由學院后勤基建處(或校區)負責,如發現空調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開室內機和室外機。
第十一條 提倡節約用電,空調設定制冷溫度一般不低于26℃,運行中要關閉門窗,以保證制冷效果。學生離開公寓房間應關閉空調,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將空調電源插頭拔出。
第十二條 如果宿舍成員之間因空調使用產生不一致意見,協商未果可由相關二級學院進行協調處理。
第十三條 學生離校,以宿舍為單位在財務辦理剩余購買電量退費手續。
第十四條 本試行辦法解釋權屬XX學院后勤基建處。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申請審批表
篇3: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收費辦法
XX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收費辦法
根據《關于印發〈陜西省公辦高等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陜發改價格〔2022〕2004 號)相關規定,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學院實際,對我院學生公寓空調使用收費辦法規定如下:
一、學生公寓實行基礎定額用電免費。每間宿舍每月下發基礎定額電量(6 度/月/人),36 度間/月,全年按 10 個月計算,共計 360 度(6 人間)?;A定額用電免費,超出基礎定額用電由學生繳費自行購電,電費收取標準 0.51 元/度,與居民生活用電計費標準一致。
二、學生購電登錄新微校 APP 購買電量,輸入公寓號房間號進行電量購買。
三、學生宿舍空調的檢修維護由學院負責,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私自拆卸或大開室內機和室外機。學生違規使用或人為損壞產生的費用由所在宿舍學生共同承擔。
四、學生畢業離校時,統一集中辦理剩余購買電費的退費事宜。
XX學院黨政辦公室
2023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