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中心、項目管理中心、總工室科室職責
科室人員:XX
工程建設中心科室職責(施工階段)
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管理工作。
二、協助解決項目前期審批事宜,參與跟蹤設計、預算、財審等相關工作。
三、負責工程項目的監理和施工單位的招標、合同簽訂等工作。
四、協調、解決開工前施工用水、用電及用網的管線引入、圖紙會審、安全報備、施工許可證辦理等各項準備工作。
五、做好工程質量控制,認真做好參建人員、工程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機械設備、施工環境的檢查。
六、做好工程投資控制,負責做好計量計價,設計變更及簽證審批工作,嚴格履行報賬手續及款項支付工作。協調結算、決算、審計等工作,承擔協調履行資產交付手續。
七、負責工程進度控制,督促監理做好進度控制工作。綜合評價進度控制力度,對不足的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
八、負責工程安全與環境管理,堅決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督促實施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地方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文明工地施工標準等。
九、負責工程合同管理,認真審閱合同,爭取做到不違約且學校利益最大化。監督參建單位對合同的執行情況。
十、做好工程信息與基建檔案管理,做好基建工程檔案收集、整理、裝訂、移交等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施工現場交叉施工事宜。及時組織例行會議做好內部協調與外部溝通,積極對接協調上級建設主管部門。
十二、監督、配合監理單位人員履職履約;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等事宜,負責驗收后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處理,回訪等項工作。
十三、做好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篇2:學院后勤項目管理中心科室職責前期階段
學院后勤項目管理中心科室職責(前期階段)
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遵循基本建設程序,依法進行項目施工前各項建設程序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校園規劃修訂,參與學校年度工程項目謀劃和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三、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可研、報建、工規、初設概算、土地使用等審批手續的辦理。
四、負責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送圖審等工作。
五、負責工程項目預算單位招投標及送財審等工作。
六、參與工程項目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等工作。
七、參與工程項目的現場管理等工作。參與工程項目的工序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工程項目的決算審計等工作。負責項目預算款、進度款、結算款支付前審核。
九、負責并督促工程建設項目中各種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工程檔案整理歸檔等工作。
十、負責制定、完善工程施工前的項目管理的各項制度。
十一、做好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各項工作進展情況。
篇3:學院后勤總工辦科室職責
學院后勤總工辦科室職責
一、在后勤處領導下工作,指導項目管理中心和工程建設中心工作。
二、負責項目的全面技術管理工作。參與審定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并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代表建設單位提出修改意見。
三、參與招標文書、合同等技術文件的審定工作。
四、負責檢查圖紙會審紀、工地例會、監理例會等要內容的落實情況。
五、負責監督、檢查監理單位是否按規范及合同文件監督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遵照有關施工規范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工程進度及安全的監督。
七、重點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工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檢查工程質量,把好工程質量關,組織竣工驗收。
八、負責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并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負責對工程重大變更提出建設性意見,提請上級領導決策。
九、負責現場建設方、監理方、工程總承包方之間的信息交流、信息傳遞和信息處理等管理事宜。
十、負責組織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審核監理工程師現場會議記錄、工程項目管理報告和其他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