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學家長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1條 家長委員會性質
它是學校的參謀、咨詢機構,又是促進學校、家庭、社會聯系,加強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
第2條 家長委員會的職能
1、參與功能:積極參與學校的教育管理,為學校發展出謀劃策。
2、配合功能:主動配合學校深化教學改革,強化學生素質教育。
3、督促功能:督促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保證德、智、體、美、勞五育全面發展。
4、溝通功能:溝通學校與家庭、學生、老師和家長之間的聯系。
第3條 具體任務
1、關心和扶持章丘五中教育事業發展,支持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聽取學校工作安排,提供咨詢提出建議。
2、有計劃地參與學校的重要活動,積極提供教育基地、社會實踐基地等課外活動基地,積極提出教育、教學等建議,并幫助落實組織和推薦家長中的"能人"給全體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
3、參與學校管理,為改善辦學條 件,提出合理化建議,組織家長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協助學校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為優化學校教育環境創造條 件。
4、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家長對學校教育的要求,并通過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議,讓學校及時了解家長的心聲,社會對學校和老師的反映。協助調解校、班、家長之間的各種問題。負責向社會傳遞信息,做好學校宣傳工作,擴大學校影響和知名度,促進社會逐步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
5、協助學校召開家長會議或家長代表會議,研討工作,交流經驗,適當籌集家長委員會的活動經費,定期審議開支。
第4條 工作制度
1、每年制訂好工作計劃,做到各項工作和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安排四落實。學期末做好工作總結。
2、每學期召開全體家長會一次,擬兩月召開一次常務委員會,一月召開一次主任委員會。召開常務委員會時下發建議征求表,由主任委員會研究解決實施方案。
3、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辦公樓三樓)。非會議與集體活動時間,應積極與學校、班級加強個別聯系,主動配合開展有關工作。間周周六(學生不休息的周末)為家長接待日,家長委員會成員可以到校聽課,參與學校管理,活動地點:2號樓階梯教室。
4、參與學校的評教師、評學生活動。
5、加強家長委員會所在單位與地區聯系,幫助和推動社區教育工作。
篇2:醫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
一、院長辦公會的主要任務是:就醫院的發展建設,中心任務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決策;討論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并作出相應決定;聽取各行政職能部門的重要工作匯報,分析醫院形勢,檢查總結工作。
二、院長辦公會研究處理的事項主要有: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的具體措施;院黨委提出的重要問題;醫院長遠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重要工作的實施方案;醫療、教學、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實施辦法;機構設置調整和一般人員調配;醫院分級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職能科室月工作檢查測評;醫院基本建設的重大問題;醫院經費的預決算和開支計劃;千元以上設備的引進,500元以上的計劃外開支,對職工的獎懲,獎金分配方案;重大活動的接待安排;重大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工作總結;安全保衛的重要問題;其他重要工作。
三、院長辦公會參加人員:院長、副院長、院長辦公室主任、院長辦公室秘書,必要時通知其他有關人員參加。為便于掌握情況和決策,院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黨委辦公室主任,可以根據參加會議。
四、院長辦公會召開時間:一般每周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召開。
五、院長辦公會由院長召集和主持,當院長不在時由主持工作的副院長召集主持。
六、需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的問題,有關方面必須作好準備,認真填寫議題內容,擬定解決措施和辦法,并經過分管院長同意,在開會的兩天前交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主任匯集后送交院長確定議題。未列入議題的事項,會上不作討論。
七、院長辦公會要貫徹民主集中制,研究問題時要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重大問題要經過調查研究、科學論證,有關部門要提出書面意見,并提交兩個以上的方案,以增強決策的科學性。會議主持者要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決策。當意見分歧雙方人數相當時,可再次復議,重大問題請上級決定。
八、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集中精力研究工作。會議期間一般不會客,不辦與會議無關的事情。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準泄漏會議討論情況和會議決定的機密事項。院長辦公室秘書認真作好記錄并妥善保管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問題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科室貫徹執行。
九、對會議決定的問題,須明確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院長辦公室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篇3: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海路中學教代會議事規則
一、學校教代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
二、學校教代會代表由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參加。工會做好籌備工作,由主席團召集并主持會議。
三、學校教代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增加次數,具體召開時間由工會聽取支部、行政意見后決定。
四、學校教代會的組織準備工作:
1、由工會征求校長、支部意見后確定召開教代會的主題和召開的日期。
2、召開教代會的主題、討論和審議等事項必須形成文件,提前半個月送達教職工和教代會代表手中,以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
3、教職工各類提案必須在教代會召開前的一周送達工會主席,由工會委員歸類分檔后,以書面形式在教代會召開前三天送達校長。
4、召開教代會前一天,工會主席召開主席團預備會議,討論通過教代會的各項議程。
五、學校教代會內容:
1、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反饋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2、審議學校工作的重大問題(發展規劃、改革舉措、規章制度)。
3、討論通過教職工生活福利。
4、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員人選,評議學校行政領導干部。根據有關規定對校級干部提出獎懲建議。
六、學校教代會議事規則
1、校長作主題報告或對改革舉措、規章制度等草案作出具體說明。
2、校長或有關行政領導對教職工提案作解答或說明。
3、分組討論會議主題報告、有關改革措施、規章制度等草案、對行政領導關于教職工提案的說明充分發表意見。
4、有各組組長或代表向主席團或直接向大會作匯報,然后由主席團形成中心意見或小結,便于向教職工傳達。
5、對需要教代會代表表決的有關改革舉措,生活福利等草案進行表決(按無記名表決方式,到會代表必須超過三分之二,贊成票必須超過到會代表的半數方為有效)。
說明:教代會主席團由工會主席、支部書記、校長及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人數必須超過主席團總人數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