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實驗室管理督導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高等學校實驗室工作規程》,進一步搞好我校實驗室建設,提高實驗工作水平,促進實驗室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實驗室管理督導工作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實驗室管理科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督導的范圍包括校內各單位的實驗室、實驗管理室、儀器室、訓練室、實習室以及試劑材料庫等。
第三條 成立學校實驗室督導組,成員3~5人,從我校離退休或在職的、德高望重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實驗教師或管理干部中聘任,聘期一年。
第四條 督導組要深入各實驗室,對實驗室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其主要內容包括實驗效果、設備器材管理、實驗室環境與衛生。實驗室安全和節約水電狀況等。聽取師生對實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實驗室建設方案和重大實驗設備投資項目的論證。
第五條 在不影響正常秩序的條件下,督導組可以到任何一個院(部、室)采取有效方式檢查實驗室工作。對任何違反實驗室管理規定的人或事,有權批評、教育和制止。
第六條 督導組工作
1.督導組每學期至少要對每個實驗室檢查兩次,具體時間由組長安排。每次檢查按照《基礎課教學實驗室檢查指標》(見附則)的要求逐項評分,每學年末對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并按各實驗室得分多少排序,寫出學年工作總結,由督導組組長向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匯報。檢查記錄、匯總表和工作總結交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存檔。
2.實行例會制度,一般每月一次。
3.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學生或教師座談會。
第七條 檢查結果的應用
1.督導組檢查結果作為評選實驗室候選單位的依據。凡進行實驗室工作評比時,候選單位按日常檢查得分多少確定,不再進行臨時性檢查評比。
2.每學期將檢查結果通報全院,對管理好的予以表揚,對差者給予批評。
3.在經費分配、重點實驗室建設等工作中對管理先進的實驗室予以適當傾斜。
第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篇2:督導工作心得:我是這樣做督導的
督導工作心得:我是這樣做督導的
在山東開展督導工作已經四個月了,現就把該項工作的一點心得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督在細微處
督導是公司的一種特殊管理人員,協助分公司經理對業務員進行管理。
對分公司經理和業務員工作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敢說敢管,這是督導最起碼的工作要求。比如某業務員剛換市場卻沒制作名片,拜訪終端客戶連名片都沒有。這看起來是一件小事,其實,小事反映了大問題:沒有做好出訪準備,沒有留下聯絡方式,如果客戶有事要聯系業務員會無從著手。督導就要立即責令其盡快做好名片。門店建設、宣傳促銷、交農民朋友、渠道建設等10項工作職責凡是做的不到位,不管是什么原因,要求整改或警告是必須的,并現場做下記錄,便于今后跟蹤檢查。不服從的,可以現場下達整改書,直接上報大區督導和分公司經理。
依靠經理開展工作
由于我們剛到市場,對市場情況不熟悉,對業務員也不了解,工作的針對性、效率會大打折扣。分公司經理對情況熟悉了解,所以我們應該主動和經理溝通,尋找突破口。為找到確鑿證據,即便微服私訪也不要緊,要查清問題,掐準筋,讓相關業務人員在大量事實面前沒得話說,并開出罰單,以警醒所有業務員。業務員做的不到位的地方,還要通報經理一道敦促其整改到位。
對原則性問題不能讓步
我們與經理的關系是協助合作關系。要尊重經理,但不能唯經理之命是從。要堅持原則,就是要堅持市場督導內部制度、原則、標準、流程及《市場督導管理條例》,只要是督在點子上,導得正確,就要敢于堅持,哪怕和經理偶爾鬧的不愉快。你只有堅持按制度按原則辦事,經理才會把你當回事。
以導為主,以督為輔
督導同時身兼農化服務的職責。身兼兩職,既是責任重大,同時,對我們的工作開展也是有好處的:在做農化服務的過程中搜集信息,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為督導工作的開展尋找到了突破口;在督導的過程中,共同尋找謀略,解決問題,達成服務質量的提高,服務水平的提升,終極目的是促進銷量的增長。
在這兩個多月的工作中,我體會最深的是,作為一名督導,要以導為主,以督為輔,在任何時候都不要以一個監督者的身份出現在銷售分公司經理、業務員和銷售商面前,不能指手畫腳甚至袖手旁觀,更不要因為自身工作的需要而打亂業務員或經銷商的正常工作計劃,沉下去,親力親為,在協助工作的過程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讓銷售和服務的各項工作更臻完善,才達到了督導的目的。
篇3:督導室工作職能范例
督導室工作職能
學院督導工作,就是我院為宏觀掌握學院在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運行狀態而需以督導室為載體來連接,反映建設性意見和建議的一個監督、督促和指導的部門。其體現的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學院的督政、督教、督學工作。
2、負責建立健全學院督導工作制度,加強督導工作的隊伍建設。
3、負責對督政、督學、督教工作制度的執行過程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
4、制定《學院教學督導評估體系》,并負責組織實施。
5、全面推行目標管理,構建目標管理評價體系。對學院目標管理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
6、負責組織定期召開各系(部)、處室工作講評會,推薦各系(部)、處室工作先進經驗來協調、指導工作;針對出現的突出問題負責督促、監督解決、完善。
7、通過定期、不定期召開的教師座談會、學生座談會和學生信息員工作會等各種渠道收集、匯總建設性意見并組織調研、反饋,實現督政、督教、督學的職能。
8、負責組織學院中心工作的督查、指導、評價。